您当前的位置:人民监督网 ->首页 首 页繁體中文
人民监督网文章资讯正义之剑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 ››公民陈涛安依法要求山西...
  • ››封杀人民监督权力是和中...
  • ››中央高层批示逾700件次 ...
  • ››刘万永:北大请用事实说...
  • ››毒奶患儿多达六千 温家宝...
  • ››网民:祝人民监督网越来...
  • ››刘万永:我随时准备和山...
  • ››【心声】人民监督网是人...
  • ››副县长嫌记者管太宽 网民...
  • ››贺国强:对贪污截留挪用...
  • ››周泽:为媒介权益鼓与呼...
  • ››浙江高级法院发出正义之...
  • ››三联周刊:陈涛安的三年...
  • ››湖北襄南监狱张德勇冤狱...
  • ››但愿各级官员也能经常上...
  • ››德国电视一台采访人民监...
  • ››刘万永:我所知道的山西...
  • ››网络监督:在争议中彰显力...
  • ››人民监督网互联网反腐败...
  • ››胡锦涛亲自过问买票难 &...
  • ››也要善听“网言”
  • ››网民反腐如何“久耕”
  • ››杭州市委书记王国平才是...
  • ››来自一个公民的祝愿
  • ››驻京办,这块“赘肉”早...
  • ››中国青年报记者刘万永被...
  • ››上访村乞丐:救救老妈妈...
  • ››十年砍柴:告别圈养的记者...
  • ››网络成为贪官污吏、腐败...
  • ››重庆警方暗护5淫官 朱瑞...
  • ››当官员不得不面对网络监...
  • ››温家宝总理拒看“莺歌燕...
  • ››人民法院必须接受人民监...
  • ››滕朝阳:腐败温和 反腐败...
  • ››互联网网民改变中国政治...
  • ››四平副市长炮轰售票制度...
  • ››蒋汉生:铮铮铁骨
  • ››刘万永:新闻的胆量
  • ››刘万永:罗彩霞的话深深...
  • ››牛刀:现在唱涨房价的房...
  • 相关文章
  • ››也要善听“网言”
  • 也要善听“网言”
    作者:王 涛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09-04-18 14:39:19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网络是现代社会信息传播的平台之一,是人们交流信息、沟通情感、表达诉求最直接最便捷的通道。通过网络听民声、知民心、解民惑,已成为新时期各级领导干部了解情况,实现科学决策的重要途径之一。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发布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主要领导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与网民直接交流、沟通、互动活动,广泛听取民意。
      
        当前,各地正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履行好带领人民群众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任,就必须问计于群众,倾听群众的心声。为此,除了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外,还应该学会听“网言”,善于从群众肯定或者批评的言语中,找到解决制约发展难题的对策和办法。能否虚心听取广大网友的意见建议,能否从“牢骚”里淘到“金子”,是衡量领导干部民主作风和领导艺术的重要标尺。
      
        诚然,由于网络的“隐形”性,加上群众的文化素质不一和个性特点不同,“网言”的表现方式各不相同,有的还比较随意,有的意见比较刺耳,不讲究说话的艺术;有的建议不太成熟,操作性不强;甚至有的围绕个人私利,乱发牢骚,有一些让人难以接受的言论,等等。但作为领导干部既不能过于计较,也不应该满不在乎,把“网言”当“妄言”。而应当科学分析,冷静对待,带着心,带着诚意去听“网言”。既欢迎建议意见,也接受批评诤言,更欢迎真知灼见。
     
        我们常讲,领导干部要多听真话、实话、心里话,而“网言”恰恰原汁原味。对此,作为领导干部,不妨少一点苛刻,多一分大度。对于“网上呼声”,能采纳的要积极采纳,能办理的要马上办理;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责成相关部门认真研究解决,使听“网言”真正成为聚民智、解民难,改进作风、做好工作的重要途径。


    Tags: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请你记住,无论你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哪个角落,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请你记住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国共产党总书记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相关文章评论∷    (欢迎对相关文章予以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民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请勿使用以下字符[';%]
       评论摘要(共 2 条,得分 170 分,平均 85 分) 查看完整评论
    [回复] 2张金栋网上真名举报   打分:85 分  发表时间:2009-04-22
    · 尊敬的 ;反腐败领导.人民监督网站领导.编辑.记者.好心的网友们.您们好?
    我是津门一起命案立案6年几个假证掩盖知今压着未破的:  死者的父亲今年62岁了.从抱
    [回复] 1朱民主   打分:85 分  发表时间:2009-04-19
    · 执政党既然不许可政冶体制改革而动摇一党专政之根基.又反对三权鼎立而保守一统和谐.便只有也必须毫无情面大刀阔斧地清除党内腐败渣滓以取信于民凝聚民心以正视听.重树自己在群众心中之形象威信.不断改善人民的生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1分

    内 容:

             通知管理员 验证码:


    联系我们 - 本网简介 - 证件查验 - 用户中心

    主管:人民监督网传媒集团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注册证号码:1133595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登记证号码:37954919-000-05-14-5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