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人民监督网 ->首页 首 页繁體中文
人民监督网文章资讯焦点网谈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 ››北京海淀区政府回应中西...
  • ››湖北世纪新峰卫辉分公司...
  • ››浙江淳安法官炮制多起冤...
  • ››何兵教授:新加坡商人何...
  • ››熊包的《法制日报》社被...
  • ››民营经济报因发表虚假新...
  • ››蒙牛又往牛奶里乱加东西...
  • ››浙江淳安法官炮制多起冤...
  • ››贫困县西丰要建“世界最...
  • ››别了,国家质检总局李长...
  • ››重庆市金洲大道工程偷工...
  • ››湖北省石首市:何时唤醒重...
  • ››网友曝光医院院长开会时...
  • ››记者报道短信事件竟遭传...
  • ››湖北襄樊:受贿疑犯穿警...
  • ››刘万永:法制日报感动史...
  • ››进京拘记者续:西丰大市...
  • ››【震撼】省级贫困县原阳...
  • ››便衣拔枪:这就是证件!...
  • ››记者报道辽宁西丰官员负...
  • ››群众质疑:省级贫困县原...
  • ››快评:“县委书记派民警...
  • ››张志国为什么还能“当选...
  • ››西丰事件撤案之后法律必...
  • ››进京拘传女记者案不能一...
  • ››法人杂志声明
  • ››北京中西医结合医院院长...
  • ››刘万永:祝贺史上最牛书...
  • ››陕西神木县公安分局收取...
  • ››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外传...
  • ››“两会”期间才收集民意...
  • ››河北滦南县质监局长艾润...
  • ››广州沙东村书记杨锦兴敛...
  • ››【喜讯】张志国当选 200...
  • ››报道涉及县委书记负面 当...
  • ››西丰县委书记因"进...
  • ››谁在纵容重庆金州大道的...
  • ››公安进京抓负面报道记者...
  • ››刘万永:直播朱文娜律师...
  • ››朱文娜律师拿到撤案通知...
  • 相关文章
  • ››京沪高铁因上座率太低...
  • ››京沪高铁套取截留挪用...
  • ››网曝京沪高铁车厢内PM...
  • ››京沪高铁被召回动车今...
  • ››京沪高铁因质量问题被...
  • ››京沪高铁9列车晚点 官...
  • ››京沪高铁铁皮坠落砸断...
  • ››京沪高铁昨日再发两起...
  • ››人民日报质疑京沪高铁...
  • ››京沪高铁4天发生3起故...
  • ››京沪高铁三天两次断电...
  • ››铁道部否认京沪高铁时...
  • 京沪高铁9列车晚点 官方称因瞬时大风临时停运
    作者:记者 陈琳  来源:北京晨报  发布时间:2011-08-20 08:12:09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晨报讯  昨天上午,京沪高铁又出现故障,造成9趟列车晚点,情况最严重的G12次延误时间近1个半小时。记者从铁路部门获悉,列车晚点的原因是由于瞬时大风,为了安全,铁路部门采取了临时停运措施。

      昨天上午,网友窝瓜杜姆姆姆在微博上报料说:“乘坐的列车G12从上海虹桥到北京南的,理应8点发车的,现在已经晚点了。就一直坐在高铁上,广播只说前方信号故障,有关部门正在抢修中。停在旁边的D34次,本来应该8点22分发车的,现仍在停留。”而“高姐”一直强调“前方故障影响”,并不断致歉。

      受G12次列车晚点影响,后续的G110、D34、G32、G2、G114等分别出现不同程度晚点。G114在南京南站停车近1个小时。

      记者从铁路部门获悉,昨天8时许,京沪高铁黄渡线路所附近刮起瞬间大风,影响列车运行。为确保高铁安全,铁路部门采取临时停运措施,并组织人员进行检查。上午9时,在确认设备设施安全完好的情况下,京沪高铁列车恢复正常运行。受此影响,昨天上海始发的京沪高铁共有9趟列车出现了不同程度晚点。


    Tags: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请你记住,无论你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哪个角落,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请你记住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国共产党总书记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相关文章评论∷    (欢迎对相关文章予以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民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请勿使用以下字符[';%]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1分

    内 容:

             通知管理员 验证码:


    联系我们 - 本网简介 - 证件查验 - 用户中心

    主管:人民监督网传媒集团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注册证号码:1133595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登记证号码:37954919-000-05-14-5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