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人民监督网 ->首页 首 页繁體中文
人民监督网文章资讯法治中国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 ››山西大同市宣传部长马斌...
  • ››山西临汾纪委书记沈庆华...
  • ››老八路遭副部长打击报复...
  • ››浙江上虞:官抢民财千万...
  • ››耗费400多万的临汾“总统...
  • ››公民新闻的意义和境界
  • ››南方都市报:每一个网民...
  • ››聚焦中国官场问责风暴:...
  • ››马无情:我为什么喜欢人...
  • ››网络运动战让腐败官员痛...
  • ››山西官场太荒唐 轮奸犯竟...
  • ››中纪委查贪“八大室”揭...
  • ››中国公民在日本使馆前和...
  • ››临汾那位3年住总统套的纪...
  • ››病入膏肓的淳安县法院和...
  • ››朱瑞峰关于重庆性贿赂视...
  • ››淳安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余...
  • ››网络何以成为官员的焦虑...
  • ››温家宝:两会期间一直在...
  • ››看央视得知美国深处水深...
  • ››贺卫方教授:你如何删得...
  • ››专家建议以公民代替人民...
  • ››北京召开第七届新世纪舆...
  • ››应立即调查临汾市委书记...
  • ››“问责风暴”需走向“问...
  • ››河南新蔡县交通局长张建...
  • ››湖北媒体曝女贪官桃色新...
  • ››驻京办利益“生态链”
  • ››长春市开发办主任徐源江...
  • ››欢迎社会各界资助人民监...
  • ››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常务副...
  • ››郑州市规划局副局长质问...
  • ››郑州市规划局副局长逯军...
  • ››刘洪波:代表委员不是“...
  • ››郑州规划局副局长质问记...
  • ››赖昌星接受采访 家中烹饪...
  • ››郑州规划局的副局长逯军...
  • ››邳州市委书记李连玉强制...
  • ››通过网络与大陆民众沟通...
  • ››新蔡县交通局长张建军被...
  • 相关文章
  • ››朱明国案牵连汕头纪委...
  • ››山西阳泉纪委书记、晋...
  • ››邹平县纪委书记房斌包...
  • ››原河北纪委书记曾因叫...
  • ››惠东县一纪委书记“双...
  • ››被舆论监督扳倒的临汾...
  • ››纪委书记因年龄造假被...
  • ››纪委书记年龄造假乃官...
  • ››纪委书记造假,凭什么...
  • ››临汾纪委书记,你可以...
  • ››纪委书记沈庆华为啥对...
  • ››展江:是谁让造假纪委...
  • 纪委书记年龄造假乃官场丑闻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在线-麻辣烫评论  发布时间:2011-10-20 12:55:12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10月14日上午,山西省委常委会议决定,因为年龄造假问题,免去沈庆华临汾市委常委、委员和市纪委书记职务,由陈国荣接任。一位市级纪委书记,因年龄造假被免职,实乃一桩官场丑闻。

      沈庆华实际是1950年10月出生的,并得到其老家河北大名县红庙乡北堤村数名村民证实,但他却改成了1955年出生,其简历至今仍挂在临汾市政府官方网站“领导之窗”栏目上:“沈庆华,1955年10月生,1969年2月参加工作,1970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8年8月任临汾市委常委、纪委书记;2011年8月当选为临汾市第三届市委委员、常委,市纪委书记。”官员改年龄当然不止沈庆华一人,但一般也就改小一两岁,改小5岁,胆子就太大了。按照《兵役法》规定参军最低要年满18周岁,按照《党章》规定入党也需要18周岁。可依他改后的年龄一算,其参军时也就13岁多一点,入党则刚满15岁,谁信?只要细心人从网上看到他的简历,就不能看出其中有假。这不仅说明本人弄巧成拙,也说明政府网站挂到网上的信息审查也太粗疏了。因此,丑闻制造者不仅是沈庆华本人,政府网站也难脱干系。

      沈庆华因年龄造假被免职纯属咎由自取,问题是,像他这样的副厅级级干部,其档案应该保存在省委组织部档案室,档案管理部门为什么就看不出问题呢?更何况,因为档案不在干部个人手中,更改年龄,需要有人操作才能改成。沈庆华因年龄造假被免职了,帮助他造假的相关组织部门暨档案管理部门相关人员的问题,怎能没了下文呢?

      干部所以要在年龄上造假,目的无非有二:一是通过改小年龄,力图利用虚拟的时间内,在仕途上“更上一层楼”,二是通过改小年龄,在官位上多呆上几年,以便享受权力带给自己的身居高位的感受和便利。古人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沿用这古语,在权力上问题上,不妨可以说:“官员爱权,恋之有据。”通过造假改小年龄恋权,显然违反了组织纪律,是党纪政纪所不允许的。从这个意义上讲,今年已经61岁的沈庆华,即便不免职,早已超过退休年龄,且免职不是处分。我国著名行政学专家、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就指出,“作为共产党员,他不应仅仅被免职,还要受到党纪的处分,甚至要负法律责任”。 另外,还有信息披露,沈庆华在担任临汾市纪委书记期间,花费400余万元,长期包住临汾宾馆3888元一天的总统套房,供居住和办公使用。显然,这些问题还需有关部门查处。

      尽管我们仍然可以沿用过去的说法,绝大多数干部是好的和比较好的,但时下官场丑闻频出也是不争的事实:贪污受贿的有之,养情妇、包二奶、嫖娼狎妓的有之,赌博、吸毒、放高利贷、沉溺于灯红酒绿的有之,官员耍横、互殴、动杀机的有之……年龄造价则是又一种丑闻,且发生在本该实事求是、刚正不阿的纪委书记身上,这不能不令人忧虑。看来,唯有加大对干部队伍教育、管理、监督的力度,才能改善官场生态环境,使丑闻发生得少一些。

     人民监督网相关报道链接:

    临汾纪委书记沈庆华腐败门专题

    http://www.jdwsy.com/article/html/special-030-1.html

     

     

     

     


    Tags:纪委书记年龄造假 官场丑闻 临汾纪委书记沈庆华 沈庆华年龄造假 沈庆华被免职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请你记住,无论你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哪个角落,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请你记住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国共产党总书记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相关文章评论∷    (欢迎对相关文章予以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民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请勿使用以下字符[';%]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1分

    内 容:

             通知管理员 验证码:


    联系我们 - 本网简介 - 证件查验 - 用户中心

    主管:人民监督网传媒集团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注册证号码:1133595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登记证号码:37954919-000-05-14-5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