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人民监督网 ->首页 首 页繁體中文
人民监督网文章资讯焦点网谈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 ››北京海淀区政府回应中西...
  • ››湖北世纪新峰卫辉分公司...
  • ››浙江淳安法官炮制多起冤...
  • ››何兵教授:新加坡商人何...
  • ››熊包的《法制日报》社被...
  • ››民营经济报因发表虚假新...
  • ››蒙牛又往牛奶里乱加东西...
  • ››浙江淳安法官炮制多起冤...
  • ››贫困县西丰要建“世界最...
  • ››别了,国家质检总局李长...
  • ››重庆市金洲大道工程偷工...
  • ››湖北省石首市:何时唤醒重...
  • ››网友曝光医院院长开会时...
  • ››记者报道短信事件竟遭传...
  • ››湖北襄樊:受贿疑犯穿警...
  • ››刘万永:法制日报感动史...
  • ››进京拘记者续:西丰大市...
  • ››【震撼】省级贫困县原阳...
  • ››便衣拔枪:这就是证件!...
  • ››记者报道辽宁西丰官员负...
  • ››群众质疑:省级贫困县原...
  • ››快评:“县委书记派民警...
  • ››张志国为什么还能“当选...
  • ››西丰事件撤案之后法律必...
  • ››进京拘传女记者案不能一...
  • ››法人杂志声明
  • ››北京中西医结合医院院长...
  • ››刘万永:祝贺史上最牛书...
  • ››陕西神木县公安分局收取...
  • ››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外传...
  • ››“两会”期间才收集民意...
  • ››河北滦南县质监局长艾润...
  • ››广州沙东村书记杨锦兴敛...
  • ››【喜讯】张志国当选 200...
  • ››报道涉及县委书记负面 当...
  • ››西丰县委书记因"进...
  • ››谁在纵容重庆金州大道的...
  • ››公安进京抓负面报道记者...
  • ››刘万永:直播朱文娜律师...
  • ››朱文娜律师拿到撤案通知...
  • 相关文章
  • ››反赌庭审进入第三日 杨...
  • 反赌庭审进入第三日 杨一民陆俊万大雪将出庭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1-12-21 09:15:19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中新网12月21日电中国足坛反赌扫黑反腐系列案件,今日将进行第三天的庭审。今天8:30,国家体育总局足管中心原副主任杨一民将在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而陆俊、万大雪两名“黑哨”则将于9:00和13:30在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

    足坛系列案首条“大鱼”露面

    铁岭中院今天继续对足坛系列案件展开庭审。原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副局级干部杨一民将在今天上午8:30出庭,接受法律审判。检方将以“受贿罪”对其进行指控。

    据媒体此间披露,杨一民是因“通过体能测试受贿”,但并未披露更多的具体细节。据杨一民交代称,自己在负责体能测试时,接受了原江苏舜天总经理潘强一万美金的贿赂,在体能测试中徇私舞弊。

    他承认,当时潘强找到自己要求在体能测试上“关照”一下江苏队。后来在联赛开打后,杨一民去江苏当比赛监督。晚上潘强到酒店看望他,说在不违反大原则的情况下,尽量关照一下江苏队。杨一民供述:“当时他给我一万美金,我没要。但是他放下钱就跑了,我就收下了。”

    杨一民是中国足坛的“学院派”人物之一。任职北京体育大学博士生导师,曾被称为“学术权威”的他,从足协内部一名普通的中层干部,一步步爬到副主席的宝座上,经历颇丰。其间,他所在的部门职能涉及到联赛、技术、国家队、女足、裁判、注册和青少年足球等所有领域。

    2010年1月15日,杨一民被警方专案组传讯接受调查。1月27日,公安部证实杨一民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昔日“金哨”出庭受审

    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继续开庭。上午9:00,前足球裁判陆俊将率先接受审判。下午13:30,另一名前足球裁判万大雪也将在丹东中院第四法庭出庭受审。他们二人被指控犯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陆俊曾被誉为“金哨”,在中国顶级联赛执法超过200场,曾2次获评亚足联年度最佳裁判,还曾在世界杯和奥运会决赛阶段有过执法经历,具有一流的裁判业务能力。

    据此前曾经公布的案情,陆俊曾经在2003年甲A最后一轮上海申花与上海国际的比赛中,与张建强通谋,在执裁比赛中对申花队给予关照。事后,陆俊与张建强平分了申花事后送来的70万元。而另一名涉案裁判万大雪的情况仍不明朗,媒体报道称其涉嫌参与了操纵比赛结果。


    Tags:中国足坛反赌扫黑反腐系列案件 黑哨陆俊、万大雪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请你记住,无论你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哪个角落,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请你记住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国共产党总书记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相关文章评论∷    (欢迎对相关文章予以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民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请勿使用以下字符[';%]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1分

    内 容:

             通知管理员 验证码:


    联系我们 - 本网简介 - 证件查验 - 用户中心

    主管:人民监督网传媒集团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注册证号码:1133595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登记证号码:37954919-000-05-14-5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