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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西一法官私自篡改法律,贼喊捉贼!
    作者:记者 范光涛 谭昌智  来源:人民监督网  发布时间:2014-03-05 09:4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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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法院院长陈荣克

     

    20131121日,赵勇意外收到一份判决书,自己莫名其妙地被判赔偿山西省英语周报社77万多元。赵勇是北京市仁爱教育研究所的董事长,他记得两年前正是自己起诉英语周报严重侵犯公司的著作权,胜诉获得50万元赔偿。现在怎么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法院又判自己赔偿对方?

     

    北京市仁爱教育研究所是中国大陆第一家(目前为唯一一家)获得中小学教材编写资格的民营教材研究机构。自 1999 年成立开始到目前为止,已独立投资数千万元开发了拥有 100% 知识产权的国家课程教材共有三套:英语( 7-9 级)、化学( 9 年级)、地理( 7-8 年级)。

     

    2005922日开始,英语周报就通过对仁爱版英语教材进行复制、修改、翻译等方式,制作成“英语学案、英语课件、英语教案、英语试题、英语辅导、课本录音、英语教材”7大类共4449个侵权文件,并上传到自己的网站上,供全国各地的公众下载。

     

    2010825日,北京海淀区法院认定了英语周报的侵权行为,判其赔偿仁爱研究所50万元,同时支持了仁爱研究所的800万元保全申请。

     

    获胜后,赵勇原以为英语周报会吸取教训,停止侵权;但万万没想到对方却倒打一耙,反诉仁爱研究所的财产保全申请属于申请保全错误。而太原市小店区法院却在被告缺席审判的情况下,出具了一份荒唐无比的判决书。

     

    “这不是贼喊捉贼嘛!”赵勇无比愤怒。他在2013530日收到了太原市小店区法院发出的《应诉通知书》。其中第二条写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30日内提出答辩状,送交本院狄村法庭审判庭。”

     

     

    628日,在法院规定的提交答辩状期间,赵勇提交了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快递邮件显示,72日,法院正常签收了申请书。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应当审查,并给予答复。

     

    令人错愕的是,小店区法院未对赵勇的管辖权异议进行任何审查和答复,而是于201379日直接开庭审理。“小店区法院严重违法,没有对我的管辖权异议进行审查,直接导致我缺席了庭审。”蒙在鼓里的赵勇被判赔偿77万多元。

     

    后来经法律人士指点,赵勇看出了其中的端倪。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5条规定“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的15日提出答辩状”;第127条规定,“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而小店区法院的刘贵平法官,在《应诉通知书》上故意将提交答辩状的时间写成“三十日内”,造成赵勇缺席审判。

     

    2014年227日,人民监督网记者来到小店区法院与刘贵平当面核实。他承认,“三十日”是法院的错误,但只不过是书记员兀雅玲笔误造成。记者要求兀雅玲出面说清真相。刘贵平又谎称兀请了产假。记者一再追问,他最后说:“你爱怎么着就怎么着吧,反正我已经跟上面反映了情况。”

     

    赵勇不服判决,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227日上午9时,在二审开庭前,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此案的米青山法官却对仁爱研究所的代理人杨秀花说,这个案子你们怎么着也是输,要不和对方和解吧。

     

    “一审法官知法犯法,枉法裁判;二审还没开庭,法官却宣告我们输了。山西真是法外之地啊!”赵勇无奈的表示。

     


    Tags:小店区法院 篡改法律 贼喊捉贼 院长陈荣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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