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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中校”现象调查(二)
    作者:记者陈秉科 丁晓兵 申玉彪  来源: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发布时间:2006-09-07 17:3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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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择校风猛刮教育资源分配失衡
     
        河南新密市直属第一小学的校中校 青屏小学

        中广网北京9月4日消息

        “校中校”对一些交高学费的孩子意味着什么?

      哈尔滨市风华中学的老师布置了一次作文课,主题是让学生讲述个人的成长经历。一位孩子的作文题目是《金钱伴随我成长》,引起老师的震动。作文中有这样一段话,“最令我难忘的是,上初中时父亲为我去交学费。烈日下,父亲带着2万元钱从银行走出,又来到学校排队交钱。当我看到父亲把钱交出的一刹那,眼泪模糊了我的视线。”父亲为他交的择校费成了他日后永远的心病。孩子的率真传递出了这样一个信息:学生是教育乱收费的直接受伤害者。

      日渐加剧的“择校风”

      在许多家长眼里,中考比高考还重要,如果进了一所好的小学、好的初中,就像是为上大学提前买了份保险。“校中校”虽然要收取高额学费,但由于其拥有优质的教育资源,家长们就是砸锅卖铁也要花这个钱。哈尔滨市一位姓姜的市民告诉记者,不是他有钱没地方花,而是觉得69联中是69中学的校中校,它的教学质量确实高于学区内的20中。他说,“69联中的初中部在哈尔滨起码能占前两三名,按照划片,他儿子去不了这所学校,所以他和其他家长一样蜂拥而至,一定要择这所好的学校。”

      《新闻纵横》记者赶到69联中采访时,看到校门口站着二百多名毕业生和家长,据了解,他们正在等着领取高中录取通知书。一位家长告诉记者,69联中和69中学共享优秀的师资力量,教学质量非常高,“校中校”占据得天独厚的优势,自然受到家长们的追捧。

      “校中校”的存在让择校风越刮越猛,也使原本就不均衡的教育资源分配更加倾斜。但是一些实在拿不出择校费的家长只能望洋兴叹,这使教育公平受到了更大的挑战。

      校中校的规模在不断扩张,数量在不断增加,使教育资源的配置更加不平衡,从而形成了恶性循环。广东潮州一位家长告诉记者,“教育资源不平衡造成择校。拼老命收钱,学生挤着进。还有的招不满。所以政府对教育资源的平衡很关键。越有钱,学校办得越好,上面拨钱也多,要求择校的学生也多,农村的中学没有投入,教学质量跟不上,极易导致恶性循环。

      倍受冷落的普通学校

      相比“校中校”的红红火火,一些乡镇的普通中学却是倍受冷落,不仅教学设施的完善与发展受到限制,连正常的招生也难以维系,河南省新密市一位普通中学的校长告诉记者,自从市里出现了大量“校中校”后,他们学校的生源就急剧减少,“象家庭条件比较好的家长都愿意到这上,愿意上这分校,家长这心情是可以理解的,谁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得到一个好的教育。农村基础教育条件特别差,跟城市没法比。现在学校里必要的教学器材都没有配备。也没有一个正规的实验室,学校的发展根本得不到重视,发展速度十分缓慢。

      吉林省榆树市的一名普通中学老师打来电话,说由于大量的“校中校”的出现,优质生源、教师开始从乡镇过分地向城市集中,薄弱学校变得越来越薄弱。

      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教师告诉记者,“校中校”的招生给像他们这样的地方中学造成严重的冲击,许多地方中学生源是大幅减少,他所在的大宇中学,初三年级只剩下50名学生,而整个学校也仅仅有200人。而市里许多校中校一个年级就能招收1200个学生。

      义务教育和其他的教育有什么不同就在于,它具有最鲜明的公共性的特征,。就是一种公共性质,应该是为所有的老百姓服务的,而不应该是为某一个群体,比方说有钱人或者有权人,北京师范大学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所所长劳凯生认为,“校中校”问题已经严重破坏了义务教育的公平,“校中校”实际是把公共教育资源通过市场机制转化为具有私人性质的资源,必然会导致纳税人,老百姓的权益受到损害。一小部分人从中获得了自己的利益。从社会上说,使得老百姓的受教育权利受到损害。

      记者在河南、黑龙江、山东、河北调查后,发现一边是“校中校”利用名校声望、优质师资,收取高昂的择校费;一边是普通中小学投入过少、师资、生源、教学设施、工资福利等方面与“校中校”存有巨大差异,这种日益拉大的不平衡,使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环境在某种程度上陷入了不公平的怪圈。

      违规高收费

      按国家有关规定,有的地区已经完全免除了义务教育阶段的所有学杂费,有的地区是在小学和初中实行“一费制”的收费模式。所谓一费制,是指在严格核定杂费、课本费的基础上,一次性统一向学生收取费用,收费项目包括杂费、课本费和作业本费。

      校中校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金钱是决定孩子是否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唯一标准,让许多孩子失去了公平接受优质教育的机会。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几乎所有校中校的收费都严重违反了国家义务教育阶段的收费规定。

      有关资料表明,公办名校举办“校中校”、乱收费已经成为教育投诉的热点。由于在义务教育阶段,国家不允许公办学校跨片招生,收取高学费,因此,许多学校想方设法使“校中校”变成“民办学校”,记者经过深入调查后发现,“校中校”占用国家优质的公共资源、打着“民办学校”旗号高收费的情况在全国比较普遍。“校中校”有的借助民办学校名义跨区域招生,收取高学费,有的干脆不需要任何名义,公开收取高学费,直接冲击了正规民办学校、普通公办学校的生存,严重影响了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在制止查处乱收费问题上,部分教育主管部门没有严格履行管理职权,对高收费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的甚至利用审批权限为学校“创收”开绿灯,把没有达到条件的学校核定为“社会力量办学”学校。一些校中校的学校大厅甚至张贴着这样的公示:收费依据是当地物价部门和教育部门的文件。于是,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就这样被公然地违犯。

      国家有关作出规定,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律不许招收择校生,校内不许搞各种名目的择班收费,禁止公办学校以"民办公助"、"公办民助"等形式招收择校生,因此名校“校中校”招收择校生是违反国家义务教育法规定的。

      西安的一名姓李的家长告诉记者,校中校大量存在,与有关教育管理部门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

      天津的许多学生家长告诉记者,“校中校”危害到未成年人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力。家长们都是无可奈何.天津的校中校也不少,强烈建议开展专项治理.

      教育腐败的温床

      由于资金监管的缺失,大量的“校中校”很容易滋生教育腐败问题。新密市教育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但他隐性的问题是给个别人个别机构,利用国家的资金,利用国家的教育资源,提供了极佳的敛财机会。这种腐败,据我看到的国家有关资料当中,是绝无仅有的。

      国务院纠风办去年11月会同审计署、河南省监察厅等部门组成调查组,对实验中学2003年1月至去年10月的收费账目进行了调查,发现违规收费高达1.76亿元。调查组认为这所分校是典型的国有名校以改制为名设立的“校中校”。

      记者获取的一份河南省实验中学收费项目汇总表显示,其收费项目有29种。从名目上看,与招生入学挂钩的有择校费、赞助费、插班费、扩招费等;与教材相关的有资料费等;与课程教学相关的有补课费、超课时费等;还有各种变换手法、擅立名目或强制收取的如保险费、配套物品费、小升初衔接教育费等。2005年仅对初高中部学生收取的学杂费就达8691万元。

      国务院纠风办机关组组长施泽华说:“这所学校收费名目多,金额大,持续时间长,可谓‘集教育乱收费之大全’,其中多种为国家明令禁止向学生收取和擅自设立的收费名目。”

      学校公平竞争的绊脚石

      “校中校”产生的不公平的竞争,不仅损害了公办的普通中小学公平办学权益,同时也对正规民办学校的发展带来冲击。在河南郑州,由于名校“校中校”吸纳了大批优质生源,一些民办学校的办学规模开始日渐萎缩:河南省新密市英华学校董事长关广宁告诉记者:“校中校对郑州的影响很大,郑州的民办学校大部分都黄了。原因是办学性质界定不清楚造成的教育不公平,不在一个起跑线上竞争,所以民办学校最主要的就是呼唤教育公平。要么你就是公办,要么你就民办学校办。该是公办的你就按公办的规矩办,是民办的就按民办的规矩办,别整那不官不民的”。

      我国教育发展不均衡现象曾经体现在城乡之间的区别,而今,教育资源配置不仅在城乡之间、东西部之间差距拉大,连同一城市中的公立学校教育资源配置也有较大差别。这种差别的形成和不断扩大,会使整个社会教育公平失去重要基础。

      义务教育是教育的起点,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一个支撑,如何实现教育公平,名校办的“校中校”显然与此背道而驰,从长远看将会影响到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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