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瑞安市委书记蒋珍明在杭州开两天会,却开了三家宾馆的发票,最高的一家一天房费1000多元。帖子还附了这三张发票的照片为证。此帖立即引起了网友的热议,各网站纷纷转载。记者联系瑞安市委办公室,对方称“听不懂”。(1月26日《羊城晚报》)
看了这则报道,笔者心里直犯嘀咕:这位书记那来这么大的胆子?正想口诛笔伐,恰逢新的报道又来了——据《青年时报》报道,温州网刊登了温州有关部门对此事的调查及处理意见。文中称,根据温州市委领导意见,温州市组成调查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1. 省委党校660元xxx问题,系2009年11月23日——26日期间,瑞安市委书记蒋珍明参加省委党校举办的县(市、区)委书记培训班,其本人费用由省委组织部结算,其驾驶员李某某同期以其驾驶证登记入住省委党校招待所B2210房并自行承担住宿费用,李某某未经请示,以蒋珍明名义结账费用660元(房价为220元/天)。
2. 赞成宾馆380元xxx问题,系蒋珍明因11月26日下午杭州市区另有公务活动,需晚上才能回瑞安,驾驶员李某某为保证11月26日晚从杭州回瑞安近五小时安全驾驶的需要,从省委党校新校区(余杭区仓前镇)到市区,于11月26日下午2时许以其驾驶证登记入住杭州赞成宾馆822房,并未经请示以蒋珍明名义结账,费用为380元(房费214元,晚餐86元,商场消费80元)。
3. 龙禧大酒店1176元xxx问题,系11月26日晚9时许大雾封道,无法通过高速公路返回瑞安,蒋珍明及其驾驶员李某某于11月27日零时许返回杭州滨江区并分别以身份证和驾驶证登记入住杭州市龙禧大酒店,房号分别为1216和1220房,两人共消费1176元(每间房价572元/天),移动通话费2元,方便面消费30元。
处理结果:驾驶员李某某行为违反有关财务规定,责令瑞安市委办公室按差旅费报销有关规定予以纠正,并进行通报批评。
哈哈!漫天迷雾瞬时清,驾驶人员乱作为!
这位书记的驾驶员的胆子太大了!
第一,敢冒书记的名义。“李某某未经请示,以蒋珍明名义结账”。应当说,驾驶员最听领导的,但这位驾驶员却敢于当着书记面,未经请示就用书记名义干出如此事情来,我想恐怕早已是轻车熟路,熟能生巧了。
第二,敢用公款去消费。“商场消费80元”。既然“蒋珍明因11月26日下午杭州市区另有公务活动”,那么,这天下午的商场消费就只能是驾驶员了。然而,这位驾驶员竟然敢将自己的私人消费也一并拿去公款报销,可见其胆大包天!
就这么一天左右的时间,这位驾驶员敢于如此胆大妄为,我想,冰冻三尺决非一日之寒。如果深查下去,不知这位驾驶员过去还干了多少冒用书记名义的违法乱纪的事。而温州有关部门却不深究,只是认为其行为“未经请示”,其结果“违反有关财务规定”,只是“责令瑞安市委办公室按差旅费报销有关规定予以纠正,并进行通报批评”了事。看来,这个中奥妙我等就不得而知了,这位驾驶员能有如此大的胆子也就另当别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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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委书记蒋珍明发票门专题
http://www.jdwsy.com/oldweb/article/html/special-02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