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瑞安市委书记蒋珍明,于去年11月26日、27日,出差仅2天却在杭州开了3个宾馆房间。事发后,温州市组成调查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随后表示,这3张发票均系蒋珍明的司机李某某未经请示,私自住宿并开出的发票。
司机李某某,越看越像“临时工”。现在“临时工”的作用可真不小,除了能给单位干活,出了事儿之后还能替领导澄清责任。
为啥坏事总是“临时工”干的?这里边其实有学问。一个单位曝出丑闻,往“临时工”身上一推,既能替领导开脱责任,又能保全该单位公务员队伍天使般纯洁的形象,何乐而不为?至于代人受过的“临时工”,领导私下多给一些经济补偿,自然就能慰藉“临时工”那颗受委屈的心灵了,简直是皆大欢喜。
其实,但凡脑子没进水的人,一眼就能看穿拿“临时工”顶罪的伎俩。问题是,这么拙劣的伎俩为啥有人频频使用呢?说到底还是上级监管部门有意放纵了这种行为。以此次被曝光的“两天开3次房”事件为例,试问,司机李某某若不是为了公款报销,私开3张发票有何用?若是为了骗取报销款,且屡屡得逞,这是不是意味着瑞安市委的财务制度出了漏洞?不管怎么说,只追究司机一个人的责任,显然难以服众。可偏偏温州市组成的调查组如此轻易便做出了这样的调查结论,有了这么好说话的调查组,难怪各地领导出事后都愿意使用“临用工”当替罪羊了。
一定又是“临时工”干的。这句话已经成了当今互联网上的热门词条,看似搞笑的话语背后,折射的是公众对缺少知情权的极度不满,以及对个别权力部门“欺上瞒下”的憎恶。面对近两年频频上演的“临时工”事件,到底是真是假,还是那句话,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瞒得了一时,欺不了一世。滥用权力者,迟早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甭想啥事都让“临时工”帮你扛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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