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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書記杭州2天開3房”事件,最近激起強烈的民意問責。溫州調查組最新回應稱,瑞安市委書記蔣珍明在杭州開會兩天開了三家賓館發票,其中兩張發票係司機未經請示所為,現已責令瑞安市委辦公室按有關規定予以糾正,並對這名司機進行通報批評。(1月27日《浙江線上》)
終於等到官方回應,終於還是逃不脫“大事化小”的宿命。真是極其偉大而縝密的危機公關呀。所有疑問都有答案了——是“天災”讓這位市委書記多住一天,是“壞司機”違反財務規定以市委書記名義亂結賬;更重要的是,市委書記絕沒有像大家猜測的那樣,在酒店做不方便透露的事,而是在酒店吃能夠體現樸素廉潔的方面便。可以說,這樣的官方回應,無處不在地強調著一點:司機是“壞司機”,書記卻絕對是“好書記”。
真的不屑再去駁斥如此噁心的回應。我只想問最簡單的問題,那就是,連一個身邊的“壞司機”都管不好,又憑什麼還能算是“好書記”,去為百萬市民服務呢?這樣的“司機作惡”真是第一次嗎?以為一個簡簡單單的糾正與批評,就可以掩蔽掉這種隱性腐敗的潛規則,恐怕只會招致民意更大的激憤。
所有的權力掠奪,都是以偽善與真惡的兩種姿態出現,這是權力作惡的兩張面孔。“好書記”與“壞司機”,其實就是這兩種面孔的最好詮釋。不難想像,在溫州官方的回應出來之後,必然有一種權力藏在暗處,壞笑著看著大家為這樣的結果無奈地奔突;而那名“壞司機”只能以一種可悲的面目,去為真小人與替罪羊這兩種角色埋單。而民意註定又會在一片無奈中,繼續等待著下一次類似的“開房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