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帖曝料称浙江温州瑞安市委书记在杭州开两天会,却开了三家宾馆的发票,最高的一家一天房费1000多元。对此,温州市委宣传部一工作人员称“此事反响不大”,具体情况他没去了解。(1月26日《羊城晚报》)
瑞安的市委书记到杭州开会,两天住了三家宾馆,且每张发票价格不菲、多者“房费”超过1000元,这样的信息着实令人瞠目结舌。当然,按照网络曝光定律,既然发票都原件上网了,不愁当事者不会站出来给个交代;至于“此事反响不大”的说法,估计马上就会有“更正版”跟进。所谓狡兔三窟,网友调侃道,市委书记没事两天开三个宾馆干吗?这超标而暧昧的“房费”如果不是财政埋单、还会开具出如此详尽的发票联?
问题是明摆着的,悬疑的只是怎么收场而已。我倒不是很关心事件本身的是是非非,这些都是纪检部门该伤脑筋的事情,真正令我好奇的是——谁有这么大的本事,把市委书记的“房费”发票给搞到网络上了?抛开背后的纠葛联想不谈,假设我是当地一普通公民,恐怕一辈子也甭想看到这些本该公开却俨然神秘的发票。结论只有一个:这一次,传奇的“网友曝”再次让法理上的公众监督权汗颜。
回头看看历次的“网友曝”,这些“网友”显然不是普通的“网友”,他们有着超越于一般网友的“超能力”——于是,他们能拍到关键的照片、拿到关键的票据、听到关键的声音、找到关键的文件,只要他们一出手,铁证如山,任是当事人再怎么狡辩诡辩,不是粉身碎骨也得伤筋动骨。剩下的,只须公权监管部门例行公事,审问审问,调查调查,保准深孚众望。
不管“网友曝”的背后是怎样的纠结,只要合法合理行使了监督权,并且事实上捍卫了公共利益,自然值得赞赏。然而,“网友曝”越是石破天惊,越说明本该公开透明的公权领域事实上仍是铜墙铁壁,公众与舆论的监督权仍遭遇着“玻璃天花板”。就譬如瑞安房费事件,公职人员花财政的钱出差办公,花了多少、用在何处,理论上是纳税人的知情权。有知情才有判断,有判断才能监督,按理说,这三张账单是纳税人可以“想看就看”的,但从曝光后公众的反应来看:这样的曝光之所以震撼,恰在于这三张发票哪是“一般人”能窥见的“宝物”。也正因如此,花钱的人才不心疼,也没有后顾之忧,发票上绣出花儿来自然也就“合情合理”了。
比瑞安房费事件更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还有多少类似这三张发票一样的“证据”,是我们该看个明白而又很难看得见的?如果不能打通这个“环节”,传奇的“网友曝”难免会继续让我们冠冕堂皇的监督权汗颜,而公权对外部监督的敬畏也就难免继续纸上谈兵。三张发票,一道旧伤,监督权不能总是望“票”兴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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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委书记蒋珍明发票门专题
http://www.jdwsy.com/oldweb/article/html/special-02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