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摘要(共 4 条,得分 340 分,平均 8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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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 楼 方富锐 打分:85 分 发表时间:2010-07-29
· 打错门
一
维稳失人遭毒打,上访群众笑脱牙。
都说有权可违法,谁知木匠要担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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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 楼 方富锐 打分:85 分 发表时间:2010-07-29
· 告御状难
告御状难难亦告,含冤未雪睡钉床。
旧伤未愈新伤剌,好似寒冬雪上霜。
无惊猛虎怕强权
农耕税免史无前,补贴种田仁政连。
暴拆民居栖雨露,狂征土
[回复] 2 楼 上虞人打分100分 打分:85 分 发表时间:2010-07-26
· 打错门了吗???违法上访是腐败官强词!没有冤的人为去北京省府上访吗!告状无门啊走头无路无靠山在去的,那里为知道社会这么黑呢???
[回复] 1 楼 方富锐 打分:85 分 发表时间:2010-07-25
· “打错门”的根源,在于“违法上访”一词。人民群众含冤负屈,进京上访,讨说法,是《宪法》赋予的权利,怎能说是违法?(别有用心者除外)就因为有“违法上访”一词,给执法犯法者为依据,把合法作违法处理,“打错
新闻背景:近日,湖北省委大院门口,武昌公安分局6名“信访专班”便衣警察围殴了一位厅级干部的妻子。事后,武汉公安方面一位负责人道歉时说“打人纯属误会”。
对于“打错门”,舆论焦点集中在“打错”上,原因是武昌公安分局道歉称这是“误会”。言外之意是:领导夫人不能打,普通群众但打无妨。然而,“打错门”之“错”,不在“打错人”,而是在暴力维稳思维下的习惯性打人。
“信访专班”,理应是为信访人员服务,可是竟然以打人为“履职”。实际上,“保安脚踹农妇”、“长期上访被劳教”等事件,性质也一样。保安也好、警察也好,施暴的底气从何而来?正是把上访者当成了“不稳定”的因素,而把“维稳”当成了使用暴力的借口。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除了关注“打错门”,还需关注“打对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