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人民监督网 ->首页 首 页繁體中文
人民监督网文章资讯法眼观察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 ››浙江瑞安市委书记蒋珍明...
  • ››中国青年报:横山县&quo...
  • ››北大教授孙东东:上访专...
  • ››山西沁水:“政绩工程”...
  • ››山西右玉:一名煤矿老板...
  • ››奶农怎么成了三鹿的替罪...
  • ››从躲猫猫到做梦死亡
  • ››湖南:双蜂县土地菩萨的...
  • ››三鹿300万贿赂搜索引擎 ...
  • ››三鹿集团对消费者负责的...
  • ››张鸣:石家庄市政府的道...
  • ››2009:“草根”网络监督...
  • ››王建勋教授:嘉湖阁事件...
  • ››人大副委员长成思危:房价...
  • ››山西疫苗“活”了,人民...
  • ››山西抓CCTV记者 代理律...
  • ››山西右玉喜鹊沟煤矿:股...
  • ››调查:谁是山西右玉县喜...
  • ››山西忻州市俩局长落马背...
  • ››唐山耄耋老人举报贪官十...
  • ››唐山为民村书记被判刑 众...
  • ››太原市邮政局将《生活晨...
  • ››乌鲁木齐:四川男子为讨...
  • ››北京上海广州楼市牛年并...
  • ››调查记者朱瑞峰:重庆涉...
  • ››鲁宁平:民间维权 有苦难...
  • ››民众依法建议罢免浙江淳...
  • ››安徽宿州:访民甄平得罪...
  • ››驻京办“跑部钱进” 是中...
  • ››“干部卖房”捅破最后一...
  • ››卢武铉总统的自尽与知耻...
  • ››北大教师孙东东就“精神...
  • ››鄢烈山:孙东东们为何见...
  • ››看守所做噩梦死追踪:检察...
  • ››合肥官员高调挺楼市 书记...
  • ››周泽:李敏案律师会见奇...
  • ››茅于轼:我们时代最伟大...
  • ››别相信贪官交友不慎
  • ››脱离了选民的人大代表啥...
  • ››中央党校副教授:网络监督...
  • 相关文章
  • ››368万过路费案嫌犯称案...
  • ››368万元天价高速费判无...
  • ››368万高速费居然牵扯出...
  • 368万高速费居然牵扯出了2011年第一个大窝案!
    作者:佚名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1-01-16 22:57:44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农民伪造军牌,结果竟然算出368万高速费用,判了无期,本来计算和判决就已经很雷人了,谁知道深挖之后,现在竟然又是拔出萝卜带出屎,从司法到执法,从法院到高速方面都有人涉嫌犯罪和潜规则。结果只让一个农民背了黑锅!

    丑闻一:法官身份

    案子一判下来,就有媒体质疑判决引用法律错误,用废止的下位法去替代上位法。结果今天一看,原来法官是某退休院长的公子,官二代。最可笑的是,居然是从法警提拔到审判员,又违规做了此案的审判长。有关方面居然声称此人为法学硕士,我想问问,您是那所野鸡大学的法学硕士,你的学历有案可查吗。现在法院工作都要的是全日制正规大学的法学专业的本科以上学历。您敢晒晒您的学历吗!有学历再有个好爹,能从法警干起,再升为法官、如此曲线任职,有多少不可告人的丑闻!保安能在警局门口站岗最后提升为警察局长吗。不能!但是法警居然能变成法官,这里面有多少舞弊成份。麻烦有关部门出来给我们一个调查结果!
    一个法警出身的官二代,成了法官,还当了审判长,引用法律错误,用废法判人无期。中国的司法是什么?这是此案的第一大丑闻!如果真该有人被判无期,第一个该判无期的是谁!混入法院,乱法的官二代就是第一个该判无期的!
      
      丑闻二: 假军牌合同现身
      
      时建锋亲属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合同显示,两名自称武警某支队官兵的男子与其弟时军锋签署的合作协议规定,车辆挂该支队牌照需支付给两人120万元,另给下汤收费站两名站长每月5000元。两站长受访否认收钱,而武警某支队相关人士未对此事予以证实。
      
       武警有关部门有义务对此展开调查!如果确实是下属部门和个人,以武警身份牟利,那本案的主谋和始作俑者就不是被告时建锋。
      而是武警支队,高速收费所和被告的共同犯罪行为!
      
      这案子又是拔出萝卜带出的不是泥,而是屎!
      从法院方面,到武警方面,再到高速收费站都涉嫌违规,违法,犯罪。而最后只是一个农民被判了无期!
      
      新年伊始,一个368万牵出的又是一个惊天的大案,一个从司法到执法的全方位窝案!结果如何,如何对公众解释!会不会不了了之!我们拭目以待吧!单单是法警当上审判长这一丑闻,在任何一个法制国家,都已经是足矣让地方颜面丢尽,官员辞职的丑闻了!


    Tags:368万高速费 居然 牵扯 大窝案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请你记住,无论你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哪个角落,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请你记住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国共产党总书记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相关文章评论∷    (欢迎对相关文章予以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民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请勿使用以下字符[';%]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1分

    内 容:

             通知管理员 验证码:


    联系我们 - 本网简介 - 证件查验 - 用户中心

    主管:人民监督网新闻出版传媒集团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