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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安徽5月12日电担任粮食购销公司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司小麦款不入会计账归个人使用。近日,经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挪用公款罪提请亳州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了犯罪嫌疑人章某。
2004年初至2009年12月,章某担任利辛县慧昌粮食购销公司经理。该公司是该县粮食局下属企业,为国有企业。2007年小麦收割以后,由于慧昌公司收的小麦质量比较差,不能库存,于是章某找到阜阳国峰伟业粮油有限公司的老板肖某,想把小麦卖给其公司,双方达成了口头协议。之后,国峰伟业公司从慧昌公司拉走了价值100多万元的小麦。章某先后九次从国峰伟业收到现金货款24万3千元,还有三次是国峰伟业打入章某农行账户15万元。然而,章某将收到的货款并没有入公司的会计账,这些钱11万元左右用于其父亲生病住院及病故后事,10万元左右用作其儿子和女儿上学学费和生活费,其余的钱用于自己和家人的生活开支了。
手莫伸,伸手必被抓。2010年8月,有群众举报称利辛县慧昌粮食购销公司经理章某有经济问题,于是案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