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省石门县壶瓶山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被称为“华中地区弥足珍贵的物种基因库”。然而2008年,湖南省石门县天德水电发展有限公司却在自然保护区里开建水电站。而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里是严禁建设任何生产设施的。目前天德公司还在积极地四处活动,准备把这个违法项目建设到底。"
缓冲区开山
植被山体被大量破坏
壶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境内,被称为“华中地区弥足珍贵的物种基因库”。
4月26日,记者来到自然保护区内的长岭村附近,只见一条施工道路,通向了自然保护区的深处。这条路一直延伸到一个峡谷里,在峡谷中可以看到,另一座山峰被从中间劈开,大量碎石散落在峡谷里。当地村民说,这里原本是一个著名景点,现在已不复存在。
不仅峡谷被毁,峡谷一侧的一座山体竟然被完全洞穿,开凿出一条内径4米、长达1500米的引水隧洞。一路走来,整个工程几乎都是开山建设,对保护区的山体和植被的破坏非常大。村民说,这个项目叫做平洞河水电站,开发单位是湖南省石门县天德水电发展有限公司。
我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明确规定,自然保护区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试验区;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石门县水利局副局长陈仲云说,该隧道的出口和厂房进入了国家明令禁止的缓冲区。
监管全无效
违法建设三年才停工
水电站项目建在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里,严重违反法律规定。按照我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规定,环保部门负责自然保护区的综合管理。
湖南省石门县环保局局长朱建业说,他们发现天德公司的违法行为的具体时间是2008年4月,他们发现该项目施工的位置已经与环保厅批复的位置出现很大差异。从2008年4月份开始,环保局已经通过口头、文字等方式下达了多次施工禁令,均未奏效。
2009年,国家环保部、国家林业局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来到壶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了实地勘察。2009年10月,国家环保部就这一违法项目下发《关于督办壶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水电站建设有关问题的函》。督办函认定,该水电站建设项目不仅未按照有关规定征求环保部意见,而且水电站坝址及部分隧洞位于保护区缓冲区内,不符合有关规定,责成建设单位立即停止平洞河水电站建设项目,但该项目依然我行我素,加紧施工。
石门县环保局局长朱建业说,2010年12月他们采取了相关措施,才使得该项目停工。项目虽然停了下来,但水电站的建设也完成得差不多了,该破坏的也都破坏了。从2008年石门县环保局发现违法,到工程彻底停工,前后经历了将近3年的时间。
石门县政府
要各部门开绿灯支持
其实,石门县对于天德公司一直是特别照顾,面对违法建设,他们想的不是立刻制止,而是怎么摆弄变更手续,让违法建设继续下去;甚至在环保部下达督办函之后,他们的想法也没有改变。
朱建业说,在环保部下达督办函以后,他们还是希望项目继续建下去,因为天德公司是石门县重点招商企业,县里要求各个部门要支持。
石门县副县长李绍南说,这个项目是一个很好的项目,要抓发展,就要对该项目一路绿灯,这是最基本的。
按照我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规定,对违反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在自然保护区进行砍伐、开垦、开矿、采石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除依法处罚以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但在遭到严重破坏的自然保护区里,记者看到,虽然停工已经几个月了,现在不仅看不到丝毫要恢复原状的迹象,甚至连施工的机械都没有撤离。朱建业局长说,现在还不到恢复原状的时候,因为天德公司还在四处做工作,希望让这个项目通过上级部门的审批。
工商登记显示
官员竟参股天德公司
记者来到石门县工商局,查阅了石门县天德水电发展公司的工商档案,发现这家公司是一家私营企业,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本2400多万元。工商登记显示,股东一共是11名。这其中,一名股东的名字叫蔡辉。在石门县政务大厅公安局服务窗口,记者查阅了环保局副局长蔡辉的身份信息,比照在工商局查到的天德公司股东登记信息,发现石门县环保局蔡辉副局长就是天德公司的股东。根据工商登记的资料,蔡辉在2006年4月29日入股天德公司,股金40万元。
蔡辉说,他本人入了20万的股,还有20万的股是常德市水利局质监站的站长入到他的名下。不仅如此,蔡局长称,在天德公司这11个登记在册的股东背后,还有很多暗中参股的股东。
我国的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可是,就在这家搞违法建设的天德公司的股东里面,既有石门县环保局的副局长,又有常德市水利局的官员。环保局和水利局是主管水电站建设最重要的两个部门。据了解,目前天德公司还在积极地四处活动,准备把这个违法项目建设到底。
据央视《焦点访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