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人民监督网 ->首页 首 页繁體中文
人民监督网文章资讯反腐前哨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 ››山西副厅级高官李书凯捏...
  • ››山西厅级高官垄断黑心疫...
  • ››大同市环保局长赵晓宁:...
  • ››重庆北碚区委书记雷政富...
  • ››重庆北碚区委书记“雷冠...
  • ››山西腐败高官对人民监督...
  • ››山西黑疫苗受害者家属易...
  • ››山西卫生厅官员对揭露其...
  • ››厅级高官李书凯、辛旭光...
  • ››山西高温疫苗护黑厅级高...
  • ››山西卫生厅高官李书凯、...
  • ››河南省肿瘤医院公开招聘...
  • ››山西省卫生厅要私了遭变...
  • ››卫生部接受人民监督网记...
  • ››山西疫苗腐败高官勾结调...
  • ››公民申请公开山西疫苗黑...
  • ››山西卫生厅副厅长李书凯...
  • ››法制周报:山西疫苗乱象...
  • ››山西长治恶霸赵力明暴力...
  • ››人民监督网敦促山西纪检...
  • ››大连假狂犬疫苗调查:04...
  • ››山西省委纪检委调查组公...
  • ››朱瑞峰:致山西高温变质...
  • ››山西:李书凯疫苗腐败集...
  • ››重庆6位“性爱视频”厅部...
  • ››山西厅级疫苗腐败高官李...
  • ››戳破山西厅级高官李书凯...
  • ››重建疫苗信任非一日之功...
  • ››多名疫苗受害者家属到山...
  • ››山西沁县安监局局长刘俊...
  • ››山西疫苗事件的法律透视...
  • ››视频:官商操纵下的山西...
  • ››山西疫苗腐败事件研讨会...
  • ››河南汝南县委书记落马 曾...
  • ››人民监督效果好山西卫生...
  • ››山西青年报:特权下的暴...
  • ››山西省疾控中心仍在配送...
  • ››收受疫苗腐败官员贿赂太...
  • ››【解密】山西疫苗腐败案...
  • ››高温疫苗受害者高崇杰痛...
  • 相关文章
  • ››【评论】责怪妻子是腐...
  • ››【评论】山西省卫生厅...
  • 【评论】山西省卫生厅副厅长李书凯应该向全省人民道歉
    作者:范光涛  来源:人民监督网  发布时间:2007-10-11 22:43:11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山西省3500万人民的生命保障权被官员出卖(五)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原名:卫生防疫站)是国家举办的非营利性全额事业单位,历年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发挥业务优势,大力开展公共卫生公益服务,在国家保障人民健康权益方面起到了重要技术支撑的作用,为保护国家、人民利益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深受社会各界的好评和公众的信赖。
     
      山西省卫生厅应急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了谋取小集体利益、个人利益,涉嫌滥用职权,将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点科室生物制品配送中心,以380万/年的价格出租给北京华卫时代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变公益为公司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严重损失的事件,让国人深感震惊!
     
     
                
    图片来源:新华网
     
      据调查,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一个全国很有知名度的单位,2003年非典流行期间,这个中心在党中央、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与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作斗争,在业务上领导了全省的抗击非典工作,带领人民群众打胜了一场人民战争。温家宝总理、吴仪副总理来山西视察抗击非典工作时,亲临该中心并做出了高度的评价。
     
      这样一个由政府供养的公益单位,也能向营利为目的的公司出卖权力和职能?也能做出假公济私,欺骗社会、坑害百姓的事情?
     
      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卫生官员们,创造了过去的辉煌,深受社会各界的尊敬和人民群众的信赖,可是现在一些卫生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利,向私营公司出卖权利、职能和国有设施,严重损害了国家公共卫生事业的公益形象。
     
     
     
      李书凯副厅长对《人民监督网》朱瑞峰记者说: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一个全额的补助单位,所谓的全额就是给一个工资,工作经费基本上靠自己去挣,水、电、出差等费用都是靠他自己去挣,自己要贴进去一千多万,没有一千万就运转不动。
     
      据我了解,政府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各级疾控机构的工资、水、电、暖、公房,工作、业务、旅差、福利等费用,都给予了很好的保证。这是政府部门首要工作,即使在财政经费紧张时,也要暂缓公务员的工资,保证疾控机构服务于民的经费。哪一级政府不保证疾控机构的经费,就是最大的不作为。特别是2003年“非典”以来,政府更是重金投入疾控事业。一位公务员朋友说:“如果政府只剩一元钱时,这个钱也要用到保障人民生命健康上”。
     
      由此看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并不是靠挣钱运转,而是由政府重金投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绝不是政府不作为、不投入。卫生厅李书凯副厅长的言论,严重败坏了人民政府形象,应按党纪追究其责任。
     
      李书凯副厅长对《人民监督网》记者朱瑞峰说:北京华卫公司是卫生部部属企业,是卫生部专门从事疫苗配送的,这是一个卫生部的工作,他不光是山西,其他省都这样做。
     
      北京华卫公司法人代表田建国,拿着一面是卫生部北京华卫时代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另一面是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生物制品配送中心主任的名片,向卫生行业、社会各界散发。国家三令五申,不允许行政机关办企业。可在山西却蹦出个嚣张的卫生部部属企业,真实令人奇怪。现在《人民监督网》网上已经将其曝光,这个“卫生部的公司”竟然是一个注册50万的三人私营公司。
     
      李书凯副厅长编造卫生部的华卫公司,嫁祸国家卫生部,危害国家机关信誉应受到党纪国法的严肃处理。
     
      李书凯副厅长让《人民监督网》朱瑞峰记者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他说:这个配送是商业苗,可以是任何形式,科室可以搞、公司可以搞。它和平时的计划免疫苗不是一码事。国家这个苗分两类,一类是商业用苗,一类是计划免疫所用疫苗。一类疫苗国家都包了,商业苗他可以通过商业运作,什么运作都可以。
     
      我认真翻阅了有关法规条例,里面没有一处许可疾控机构可以与疫苗批发企业联合做二类疫苗经营的条款,也没有疾控机构可以出卖权力、职能的内容。
     
      李书凯副厅长对朱瑞峰记者说: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可以搞任何开发、经营,只要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情况下,他不光要在这个地方(指出卖属地疫苗供应和管理权)要挣钱,在卫生检疫上他还要挣钱。国家就是允许他,服务于谁谁掏钱,收380万元,完全合法。
     
      稍有一点常识的网民都知道,对社会有影响的公共卫生服务是绝对不能收费的,经费全部由政府提供。也有一些对个体的服务项目是收费的,但不能超出项目内容和价格标准。正因为如此,才实行收支两条线,收入交回财政,财政根据项目支出情况,返还收入资金,维持工作正常运行。如乱收费,将受到严厉处分,情节严重时追究法律责任。
     
      山西疾控中心服务于北京华卫公司,收费标准380万元/年,服务的内容是,把该中心甚至卫生厅的职能、权利赋予这个公司,官员们身体力行地支持这个华卫公司垄断山西省疫苗市场并允许贴上“山西疾控专用”标签,言外之意就是只有我北京华卫“专卖、垄断”山西市场。这样假借公益满足公司利益的服务项目和收费,财政部门还没有也不会制定出收费标准。而这正是滥用职权、权力寻租的典型案例。
     
      中共中央、国务院严禁党政机关经商办企业,提出来20多年了。最早是1984年12月3日的《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中发〔1984〕27号)。此前,同年7月17日两办还发了《关于党政机关在职干部不要与群众合办企业的通知》(中办发〔1984〕26号)。之后,1986年、1988年、1992年、2003年又多次专门发文重申这一规定。对于这方面禁令,几乎是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而且对“红顶商人”的清查工作一二十年来从未间断过。
     
      综上所述:李书凯副厅长已成为诱导山西疾控机构官员滥用职权、渎职犯罪的祸根,是山西省各级疾控机构寻租疫苗供应管理权的总设计师、组织者、策划者和保护伞。李书凯副厅长的行为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我认为山西省卫生厅李书凯副厅长应该立即向山西全省人民道歉并引咎辞职。
     
     
     
     
     
     
     
     
     
     
     
     
     
     
     
     
     
     
     
     
     
     
     
    山西卫生厅疫苗腐败案专辑
     
     
     
     
     
     
     
     
     
     
     
     
     
     
     
     
     
     
     
     
     
     
     
     
     
     
     
     
     
     
     
     
     
     
     
     
     
     
    山西卫生厅疫苗腐败案
     
     
    相关链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
     

    中发〔1984〕27号
      (一九八四年十二月三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在职干部不要与群众合办企业的通知》(中办发〔1984〕26号)下达以后,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已经取得一定效果。但是,党政机关和党政机关干部经商、办企业的现象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纠正,有些地方仍在继续发展。对这种现象,必须进一步引起重视,采取果断措施,坚决加以制止。

      我们的政权机关和党的机关,以及在这些机关任职的干部,在改革经济体制和加快经济建设中,都应该严格遵照《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党和国家赋予的职责,使自己的业务工作真正服从和服务于十二大提出的党的总任务和总目标。各级党政领导机关特别是经济部门及其领导干部更要正确发挥领导和组织经济建设的职能,坚持政企职责分开、官商分离的原则,发扬清正廉明、公道正派的作风,切实做到一心一意为发展生产服务,为企业和基层服务,为国家的繁荣强盛和人民的富裕幸福服务, 决不允许运用手中的权力,违反党和国家的规定去经营商业, 兴办企业,谋取私利,与民相争。特别应当指出的是,在当前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正在逐步展开的情况下,有些党政机关和党政机关在职干部利用社会上存在多种价格和多种调节手段的客观条件,以牟利为目的而经商或办企业,并用所得利润变相增加工资,这不仅不利于经济体制的改革,不利于党政机关和党政机关在职干部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而且危害党风党纪和干部队伍的建设。任其发展下去,不仅败坏改革的声誉,妨碍改革的顺利进行,而且必将严重破坏党群关系,腐蚀党的机体,毁掉一批干部。对此,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同志务必保持清醒头脑,采取鲜明态度,坚决予以杜绝------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
    办企业的规定

    (中发(198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大军区、省军区、野战军党委,中央和
    国家机关各部委,军委各总部、各军兵种党委,各人民团体:

      一九八四年十二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下达以后,党政机关办的企业大部分已经停办或者同党政机关脱钩;参与经商、办企业的党政干部,大多数已经回到机关工作或辞去党政职务。但是,这股不正之风还没有完全刹住。有的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仍采取各种手法继续经商、办企业;有的党政领导干部还继续兼任企业职务;有的家属利用领导干部的关系及影响经商、办企业;经商、办企业中的一些严重违法行为,特别是牵涉到某些领导干部的问题,至今得不到应有的处理。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以权谋私,损公肥私,危害很大。为了坚决刹住这股不正之风,现对几个有关问题进一步规定如下:

      一、党政机关,包括各级党委机关和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隶属这些机关编制序列的事业单位,一律不准经商、办企业。凡违反规定仍在开办的企业包括应同机关脱钩而未脱钩,或者明脱钩暗不脱钩的,不管原来经过哪一级批准,都必须立即停办,或者同机关彻底脱钩。

      二、凡上述机关的干部、职工,包括退居二线的干部,除中央书记处、国务院特殊批准的以外,一律不准在各类企业中担任职务。已经担任企业职务的,必须立即辞职;否则,必须辞去党政机关职务。

      在职干部、职工一律不许停薪留职去经商、办企业。已停薪留职的,或者辞去企业职务回原单位复职,或者辞去机关公职。

      三、上述机关的离休、退休干部,除中央书记处、国务院批准外,不得到国营企业任职。如果到非国营企业任职,必须在离休、退休满两年以后,并且
    不能到原任职机关管辖行业的企业中任职。离休、退休干部到企业任职以后,即不再享受国家规定的离休、退休待遇。

      四、凡参与违法经营活动或为其提供方便的干部、职工,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的领导干部要从重处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惩处。

      五、领导干部的子女、配偶,在党政机关及所属编制序列的事业单位工作的,一律不得离职经商、办企业;不在党政机关及所属编制序列的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准利用领导干部的影响和关系经商、办企业,非法牟利。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处理。非法所得,一律没收。

      六、党政机关及所属编制序列的事业单位及其干部开办的企业停办以后,应由直接批准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清理。由于违法经营导致亏损倒闭、资不抵债,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要由直接批准的业务主管部门和企业共同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同时还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申请开办的企业,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审批,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失职者要追究责任。各级领导干部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不得干预。

      八、本规定适用于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科协和各种协会、学会等群众组织,以及这些组织的干部和职工。这些组织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办非商业性企业的,必须报经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九、为安排青年就业开办的劳动服务公司和乡镇、街道开办的企业存在的问题,由有关部门组织力量调查研究,另作规定。

      十、军队机关和军队干部办企业问题,按照一九八五年五月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关于军队从事生产经营和对外贸易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办理。有关具体问题,由国务院、中央军委另行规定。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决贯彻落实上述规定,做到令行禁止。对拒不执行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各级纪委、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与组织、人事、审计、税务、银行、司法等部门密切配合,监督执行。

      以前有关各项规定,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一九八六年二月四日
     

     


    Tags: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请你记住,无论你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哪个角落,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请你记住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国共产党总书记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相关文章评论∷    (欢迎对相关文章予以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民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请勿使用以下字符[';%]
       评论摘要(共 9 条,得分 780 分,平均 86 分) 查看完整评论
    [回复] 9转贴   打分:85 分  发表时间:2010-03-24
    · 15个病例,一个一个查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24日06:14  浙江在线_今日早报
      ■“山西
    [回复] 8厅里人   打分:85 分  发表时间:2009-12-30
    · 身边美女如云,还要合伙找小姐寻刺激,被警察从小姐身上拽下来,托关系找熟人摆平,这样卑鄙的人还走了红运.
    [回复] 700   打分:85 分  发表时间:2009-12-28
    · 在当今社会,这不能算是问题.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尤其是山西省卫生厅,争对上级政策很会巧妙地设计对策.一切为私利让路...
    [回复] 6法盲   打分:85 分  发表时间:2009-10-22
    · 这个笑贫不笑娼的地方,那些贪污受贿、在纪检领导房间鬼混、请领导嫖娼的人反而得到重用。
    [回复] 5小心身边人   打分:85 分  发表时间:2009-07-22
    · 贾副厅带一女的下乡,晚上司机看到该女进了贾的房间,坐在楼道看热闹,等了好长时间,该女抱着衣服光着屁股回了自己的房间.
    [回复] 4流氓   打分:85 分  发表时间:2009-07-10
    · 山西省卫生厅原贾姓副厅长从天津开会回太原的路上,在车上摸一女干部的奶,司机从车内后视镜观察,一分神,掉沟里了,人没事,车报废了.
    [回复] 3里里   打分:100 分  发表时间:2009-01-29
    · 这官应追纠
    [回复] 212   打分:85 分  发表时间:2008-11-11
    · 道歉太轻了吧?不杀不足平民愤
    [回复] 1李书凯内幕   打分:85 分  发表时间:2008-01-19
    · 内幕,李书楷平息了疾控事件,是北京天坛生研所在暗中帮忙,李书楷的 报答方式是山西省一类苗和二类苗尽量全部用北京天坛的,今年计划内招标即将开始,但结果已出,乙肝,麻风腮已定为北京天坛产品.(不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1分

    内 容:

             通知管理员 验证码:


    联系我们 - 本网简介 - 证件查验 - 用户中心

    主管:人民监督网新闻出版传媒集团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