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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仅没有管理好自己,也没有管理好我的家庭,我所收受的钱物,全是亲戚、朋友来请托送的,有90%的钱物是他人托我的爱人转送的,这些我最亲的人一步一步地把我送上了法庭。”这是安徽省铜陵市原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吴广春(副厅级)在法庭上的一段忏悔,详细报道见于新华网法治频道11月8日转载的《原铜陵市组织部长吴广春:“妻子把我送上了法庭”》一文。
细细琢磨吴广春的忏悔之言,不难看出他对妻子的抱怨和怨恨。言外之意就是说,如果没有妻子的贪婪敛财,他也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其实,我对腐败分子罪怪妻子这种做法非常蔑视,明明是主观上的罪恶,却非要借客观的原因来开脱。果真向贪官说的那样冠冕堂皇吗?我看未必。
“贪”其实就是一种私欲的体现,世人皆有之;绝对没有私念的人也有,不是失去了生命就是植物人。作为人妻,我们平头百姓的妻子就能固守清贫,贪官的夫人怎么就会肆意收受别人的钱财?同样是生活在男人身旁的女人,做人的差距咋就那么大呢?贪官的妻子咋就那么贪?不言而喻,是贪官的“官”字在作宠。古语说,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权利,让贪官有了腐败的机会,也让他们的女人有了“贪”的资本。如果贪官和我们这些普通百姓一样,那些贪心的女人即使再狐假虎威,也只能是想想而已。
掌权不是一个人的错,但滥用权利肯定是一个人的不对了。有人给贪官的妻子送礼,不是吃饱撑得,更不是闲得无事,而是另有所图,就是冲着贪官的权利而来的。有句成语说的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只有个人的思想坚定,任凭它东南西北风,也不会随意摆动。如果贪官能珍惜自己手中的权利,立场坚定,是非分明,坚决不给行贿者“帮忙办事”,谁还会给他送礼送钱?无功不受禄,长此以往,他的妻子还敢断然接受别人的贿赂吗?没有结果的付出,傻子都不会干,更何况那些聪明绝顶的行贿者……
人若失去了原则,万事都没有了方向。与其说贪官的党性被妻子的贪婪瓦解的支离破碎,还不如说是贪官把妻子拉下了水。事实上,贪官对妻子的腐败并不是是一无所知。凡是送礼给贪官妻子的,其妻必然会向贪官一一汇报,因为唯一能帮别人办事的人就是掌权的贪官。他不知道送礼的人是谁,他将为谁帮忙啊?他不知道送的是什么礼,他会为人家帮忙吗?不难推测,贪官妻子的腐败,就是贪官的一种容忍和默许,也是贪官敛财的一条“地下通道”而已。如果说“其妻腐败是贪官教唆的”这句话不成立,那么,贪官对妻子腐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说法绝对不足为过。
作为一个党员干部,本应该廉洁自律率先垂范,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全家乃至全社会树立清正之风,但可笑的是,当一些贪官落马时,总是不停地抱怨家人没有及时地拉他们一把。对此,我非常纳闷,作为一个党员干部甚至是领导干部,难道就没有一点原则性和廉洁性了吗?难道廉政教育还非得依靠家属的辅助吗?就连吴广春这样的副厅级干部,都不能拒腐防变,及时地阻止妻子的腐败,他的妻子又怎么能承担起“廉内助”的重担呢?有时候,我们对一个女人的要求不能过于苛刻。要知道,是一个干部的“权”打造了妻子的“贪”,而不是一个女人的“贪”造就了丈夫的“权”。
究竟是妻子把他送上了法庭,还是自身不廉酿就的悲剧?我想,贪官的心里自由分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