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人民监督网 ->首页 首 页繁體中文
人民监督网文章资讯正义之剑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 ››公民陈涛安依法要求山西...
  • ››封杀人民监督权力是和中...
  • ››中央高层批示逾700件次 ...
  • ››刘万永:北大请用事实说...
  • ››毒奶患儿多达六千 温家宝...
  • ››网民:祝人民监督网越来...
  • ››刘万永:我随时准备和山...
  • ››【心声】人民监督网是人...
  • ››副县长嫌记者管太宽 网民...
  • ››贺国强:对贪污截留挪用...
  • ››周泽:为媒介权益鼓与呼...
  • ››浙江高级法院发出正义之...
  • ››三联周刊:陈涛安的三年...
  • ››湖北襄南监狱张德勇冤狱...
  • ››但愿各级官员也能经常上...
  • ››德国电视一台采访人民监...
  • ››刘万永:我所知道的山西...
  • ››网络监督:在争议中彰显力...
  • ››人民监督网互联网反腐败...
  • ››胡锦涛亲自过问买票难 &...
  • ››也要善听“网言”
  • ››网民反腐如何“久耕”
  • ››杭州市委书记王国平才是...
  • ››来自一个公民的祝愿
  • ››驻京办,这块“赘肉”早...
  • ››中国青年报记者刘万永被...
  • ››上访村乞丐:救救老妈妈...
  • ››十年砍柴:告别圈养的记者...
  • ››网络成为贪官污吏、腐败...
  • ››重庆警方暗护5淫官 朱瑞...
  • ››当官员不得不面对网络监...
  • ››温家宝总理拒看“莺歌燕...
  • ››人民法院必须接受人民监...
  • ››滕朝阳:腐败温和 反腐败...
  • ››互联网网民改变中国政治...
  • ››四平副市长炮轰售票制度...
  • ››蒋汉生:铮铮铁骨
  • ››刘万永:新闻的胆量
  • ››刘万永:罗彩霞的话深深...
  • ››牛刀:现在唱涨房价的房...
  • 相关文章
  • ››朱瑞峰:感谢网友对人...
  • ››朱瑞峰再揭淫官 曝沪“...
  • ››朱瑞峰记者应邀访问美...
  • ››朱瑞峰告官媒胜诉并肯...
  • ››朱瑞峰微博被封杀 因持...
  • ››朱瑞峰:正告原中共中...
  • ››朱瑞峰:我心目中的记...
  • ››朱瑞峰的反腐进行时
  • ››朱瑞峰:雷政富赵红霞...
  • ››朱瑞峰:商人利用纪英...
  • ››朱瑞峰:公共利益比扳...
  • ››朱瑞峰揭中办高官日花...
  • 朱瑞峰:铮铮铁骨傲霜雪 一身正气戏贪腐
    作者:鲁宁平  来源:中国百姓喉舌网  发布时间:2011-10-24 21:13:12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公民记者朱瑞峰PK临汾纪委书记沈庆华有感

        《临汾日报》、临汾新闻网报道,“经省委常委会议10月14日上午研究决定,陈国荣同志任临汾市委委员、常委、市纪委书记。免去沈庆华同志市委常委、委员和市纪委书记职务”。

        据悉,山西省委组织部有关人员于14日17时左右,在临汾市干部大会上宣布了山西省委的以上决定,就地免去沈庆华的职务。

        一名参加了临汾市干部大会的官员向早报记者介绍,沈庆华被免职是因为“年龄造假”的问题。有网帖爆料,沈庆华“13岁参军,15岁入党,‘档案年龄’比真实年龄小了5岁”。

        今年8月11日,在中共临汾市第三次代表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沈庆华以全票连任临汾市委常委、委员和市纪委书记职务。其于2008年8月开始任临汾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沈庆华被免职的当天傍晚,有人在临汾市市委门口燃放爆竹,并打出条幅“山西省委英明铲除造假书记沈庆华”。

        以上都是已经公开的信息,公开的信息中回避了“民间舆论监督”字眼,用“网帖爆料”来证实信息来源。那么,新闻背后隐藏着怎样的故事呢?

        沈庆华被发掘出来,源于人民监督网朱瑞峰接到了群众的相关投诉,反映其作为山西省纪委的下派干部,长期入住总统套房,消费高达400余万元……文章发出,沈庆华虽然迫于压力搬出了总统套房,但,围绕沈庆华引发的地震还没有结束。

        作为省纪委下派干部任职期间入住总统套房高消费算不算腐败,现在难以定论。一个本应退休的国家公务员,如果没有朱瑞峰“继续关注”,那么,其屁股应该还会稳坐在“官员”的宝座上继续享用手中的“权力”。让人不解的是,长期以来沈庆华“13岁参军,15岁入党,‘档案年龄’比真实年龄小了5岁”的记录山西省有关部门居然没有发现,考核、重用一路绿灯。那么,“官位”到底有多大魔力吸引着沈庆华不惜修改年龄?纪检部门给人的感觉是公正、廉洁、公平、正义,假如沈庆华年龄造假属实,那么,纪检监督部门的权威性会不会在百姓中打折扣?


      其实,朱瑞峰开始曝光沈庆华入住总统套房笔者就替他捏着一把汗,后来,他公开实名举报沈庆华年龄造假,更是让笔者的心提到了嗓子眼——要面对多大的诱惑和压力啊!被称为“中国第一贪纪委书记”、“恐怖书记”的湖南省郴州市原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曾锦春虽然已经被执行死刑,但是,他排除异己、打击报复举报人等所利用的,就是“纪委书记”这个法宝,多人遭殃、蒙难。朱瑞峰透露,自己也不例外,接连曝光之后有人联系协商,有人许以厚利,有人威胁恐吓……但,证据在手的朱瑞峰并不为之所动,坚持住了自己开办人民监督网的原则,真正做到了平民百姓的喉舌,铁骨铮铮,一身正气,令人敬佩。

      朱瑞峰面对挑战和压力已经成了家常便饭,著名的“山西疫苗案”就是他坚持曝光两年左右的时间真相才得以大白于天下,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理,为此笔者曾为其撰文——《朱瑞峰:小人物对阵卫生厅》,其间朱瑞峰本人承受着官方压力,还要面对“不明真相”的网民攻击(笔者更怀疑是被曝光对象的雇佣军),个中滋味谁人知?


      就在不久前,笔者得知朱瑞峰的一名支持者、北京一大学某知名教授公开发表声明,核心就是与朱瑞峰划清界限。不明真相者误以为朱瑞峰所作的河北廊坊某事件调查肯定存在问题,但,朱瑞峰的回应声明却还原了背后故事,那就是,被曝光官员通过关系辗转找到了该学者,希望学者利用其与朱瑞峰多年的私交劝说其放弃,只要朱瑞峰删帖并不再关注,一切都好说。该学者虽然从事件开始认同并表态支持朱瑞峰,但,碍于情面,该学者还是做了朱瑞峰的劝说工作,然而,朱瑞峰不为所动,坚持“用事实说话”,致使两人之间发生了不愉快的事情(相信,为了共同的目的,两人能够放弃前嫌,重归于好)。


      笔者认为,反腐败犹如阵地攻坚战,腐败的堡垒无论有多坚固、顽固,只要有朱瑞峰这样的铁骨汉子,那么,腐败的堡垒早晚都会土崩瓦解,期间老百姓需要的只是耐心。反腐败需要澄清的一个事实是,民间舆论监督不是与党和政府对着干,不是党和政府的对立面,民间网站关注的众多事件证实,任何人奢望利用党和政府的名义,动用手中的“公权力”打压民间舆论监督,最终都会败得一塌糊涂,作为信息传递渠道、真像发布平台的民间舆论监督网站注定会受到党和政府的重视,会受到平民百姓的欢迎。不久前笔者在北京见到了“中国民间舆论监督第一人”李新德,“中国民间举报第一人”姜焕文,中国民间舆论监督发起人、年轻作家、记者葛树春和中国民述网站长、记者李京,他们对笔者的上述观点表示认同。

      最后,用陈毅元帅的诗送朱瑞峰及所有拼搏在民间舆论监督第一线的朋友们:“大雪压青松, 青松挺且直, 要知松高洁, 待到雪化时”,让我们共勉。

    人民监督网相关报道链接:

     


    临汾纪委书记沈庆华腐败门专题

    http://www.jdwsy.com/oldweb/article/html/special-030-1.html


     


    Tags:朱瑞峰 铮铮铁骨 傲霜雪 一身正气 戏贪腐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请你记住,无论你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哪个角落,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请你记住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国共产党总书记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相关文章评论∷    (欢迎对相关文章予以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民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请勿使用以下字符[';%]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1分

    内 容:

             通知管理员 验证码:


    联系我们 - 本网简介 - 证件查验 - 用户中心

    主管:人民监督网新闻出版传媒集团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