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初,广东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三打两建”专项行动。6月22日,富星商贸广场房地产开发(惠州)有限公司董事长、佛山南海市里水鲜果食品批发市场总经理、惠东涉黑犯罪团伙主犯胡炜升因涉嫌绑架勒索、故意伤害、纵火走私、开设赌场、欺行霸市并涉嫌多起命案被抓。汪洋书记在亲自在举报材料上批示查处。
胡炜升如果只是因为上述恶行被绳之以法,那也只是“三打两建”专项行动中的一个普通案例,但他“美国大洛杉矶地区促进中国统一联合会执行主席”的身份和“美国侨领”的头衔让这个案件又牵扯出了一些不得不再说的话题。
第一,关于侨领的人选
华人社团一直被称为海外华人社会的三大支柱之一。据不完全统计,美国目前大概有410万华侨华人,涌现出很多的华人侨团,有了侨团,当然也就有了侨领。侨团是非盈利的民间组织。历史比较悠久的华人侨团有中华会馆、三邑同乡会等等,他们曾经在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为争取华人的权益做过相当多的工作,在帮助孙中山先生推翻满清统治方面也有过很大的贡献。些历史悠久、贡献良多的侨社可以说是今天所有华人侨团的源头。
在美国成立社团非常容易,只要在州政府登个记,也可以成立社团,而由于成立社团同成立公司的程序差不多,有的人甚至就用公司来代替社团,于是乎,社团就泛滥了。
一般把各类华人社团的理事、理事长、会长等称之为侨领。如何当好侨领,是各类社团的发起人应认真思考的。
首先,在美国的主流社会中有广泛的人脉和一定的影响力。当年华人先民为了抗议美国的排华法案,侨领们发动华人进行集体抗议,游说国会取消不合理的法案。如果没有对主流社会的基本了解以及与之沟通的技能,是无法胜任侨领职务的。80年代成立的美国百人会,以旅美华人能在美国立足生根做贡献;增进中美邦交;改善两岸关系为宗旨,30年来做了大量的有益工作。如果没有几任德高望重的会长掌舵,恐怕是做不到的。
其次,应该有比较坚实的经济基础。非盈利的民间组织没有政府拨款支持,其经费来自于会员的捐献。不过这一点不用担心,目前社团的侨领相对来说都是经济基础比较好的。
第三,侨领应该有比较多的时间来关注会务。侨领,顾名思义是侨胞的领袖,一是为侨胞,二是在侨地。长期不在侨地的侨领还能算侨领吗?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就是侨领不能有私心,更不能利欲熏心。要不为名,不为利,不仅为自己侨社的成员做好服务,也为住在国经济社会发展献一份力,这样才能赢得社团成员的拥护,才能得到当地政府应有的尊重。
现在的很多侨领,将社团作为谋私利的跳板,已经是不争的事实。他们借投资考察的名义到中国大陆游山玩水,招摇撞骗,不知底细的各界领导以为来了真经菩萨,以最高的规格接待之。这些“侨领”接受了热情款待之后,回国又将大陆之行的礼遇作为炫耀的资本,大肆宣扬。至于投资或捐赠等正经事宜,不能说没有下文,而是要仔细再仔细地掂量“回报率”后再做决定了。
有报道说胡炜升热心公益事业,累计向惠东县各类公益事业捐资达2000多万元,但实际上他在大陆得到的远远不只2000万元。
第一,他找到了宣传喉舌。在中国新闻社惠州支社社长宋秀杰笔下,胡炜升被包装成一位“美国著名爱国侨领”。通过网上新闻检索发现,胡炜升各种“事迹”署名“记者宋秀成”的文章连篇累牍,政治身价扶摇直上。
第二,他找到了保护伞。在准备对胡炜升绳之以法的时候,时任惠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的李达文还嚷嚷说:“胡炜升是著名爱国侨领,社会影响大。你们可要搞准,不要打错了!”。
第三,关于侨领的审查和宣传
对于侨领的产生,大陆人士不能控制,但对侨领的认识,大陆人士是可以重新定位的。对于中国国内同胞来说,不管是政府机构工作人员还是企业家,对于来自海外的侨领不必盲从,莫被其名片上头衔乱花迷眼。有的人在社团的中文名字上大做文章,冠之以“联邦”“泛美”“世界”“全美”“国际”“全球”等等唬人的名字,其实有可能只有一个人在惨淡经营。他们拿不出会员名录,不举行非营利活动,而所谓的“会长”“主席”,充其量只是用膨胀了几百倍的头衔来招摇撞骗和聊以自慰的闲散人士。
更要引起警惕的是各级领导们和职能人员,面对蜂拥而至的各色社团侨领,需要擦亮眼睛,多个心眼。在为他们封什么“委员”“顾问”“理事”“荣誉市民”的称号之前,一定要认真地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其实哪些社团是真正有会员的,那些是空壳的无作为的,;哪些侨领是口碑良好,深受爱戴的;哪些侨领是有犯罪记录和不良行为前科的,花不了多少时间就可以调查分辨得出,特别是在当今的网络化信息社会,做这些事情非常方便。
以胡炜昇为例,在被抓前,他就已经恶行累累。
1977年底,19岁的胡炜升偷渡到香港,在香港混迹社会,在香港因扰乱社会秩序和放火烧他人住宅,被香港警方拘捕、羁押。
1982年,胡炜升在香港因殴打致他人身体受伤,被香港警方拘捕、羁押。后被香港法院判刑12个月并罚款港币500元。
1991年,胡炜升在香港因非法聚赌,被判罚港币400元。
1994年,胡炜升又在香港因非法聚赌,被判罚港币1500元。
一时间胡炜升在香港恶名远扬,无法在香港混下去的情况下,用5万美元,与一美国籍女士假结婚,骗取了美国移民资格,获得了美国国籍。
1996年至1997年间,胡炜升诈骗澳大利亚一商人水果款90万澳元。
1997年至1998年间,澳大利亚又一水果商,被胡炜升诈骗货款160万澳元。
1998年至2000年夏,胡炜升以购买水果之名,诈骗了先锋国际(有限)公司260万美元。
2002年,胡炜升因在广东南海里水鲜果批发市场蓄意制造混乱,破坏市场正常经营,并伪造印章进行诈骗,佛山市警方于8月13日,对胡炜升实施刑事拘留。经检察机关批准,9月21日,警方依法对胡炜升执行逮捕。
胡炜升被抓之后,他的以上恶行很快被曝光。说明这些信息的收集并不是件难事。但就是这样一个劣迹般般的流氓混混,竟然当上了美国大洛杉矶地区促进中国统一联合会执行主席。这个头衔又让其在大陆被各级领导和知名人士,这个接见,那个会面,互相吹捧,相见恨晚,极具讽刺意味。
目前境外每年新成立的海外华人社团有一、二百个,很多社团成立之时都要邀请使领事馆的要员参加,为其撑门面。拜托以后领事馆要员参加这种活动要慎重起见。因为往往为此担负的责任或者不可预见的负面影响和风险,远远大于活动本身。
据悉,美国大洛杉矶地区促进中国统一联合会于2004年11月成立,中国驻洛杉矶中领馆总领事钟建华莅临并致词。如果钟领事在莅临之前,对主要侨领的生平简历做一个摸底调查的话,起码应该对几年前就发生在美国的胡炜升诈骗先锋国际(有限)公司案有所察觉吧。
随着海外侨社近年呈快速发展之势,海外华人社团的建设与发展的很多问题也浮出水面。有些地方侨团林立,难以合作共事;众说纷纭,难以形成共识;名号很大,但不做实事。看那些回国开会的侨领,名片上通常都会有一长串的名衔,各种协会的名称看得人有些云里雾里。很多社团的名号也越来越大,却是徒有虚名。两年一次的“世界华侨华人社团联谊大会”气势宏大,但纯属联谊性质,不解决实际问题。
今年4月,国侨办李海峰主任在谈到建设“和谐侨社”时说了一句话:“在‘名利’面前‘退’一步,在服务侨胞、出钱出力等‘实事’面前‘进’一步。”此论深得进退之道,也实为得民心之法。目前侨社存在的问题反映了进退秩序的颠倒:在“名利”面前“进”一步,在“实事”面前“退”一步。长此以往,将严重削弱海外侨胞的整体实力,损害海外侨社的整体形象。
再回过头来说胡炜昇吧。据报道,胡炜昇虽然持有美国护照,另持香港身份证,但在中国领土上涉及重大刑事案件,中国将会对其实施司法管辖权,而不仅仅是驱逐出境这么简单。若最终审查有严重的犯罪行为,也不排除判死刑的可能。
相关报道链接:
惠州市黑贪大哥大政法书记李达文专题
http://www.jdwsy.com/oldweb/article/html/special-03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