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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纪委、省监察厅近日决定,给予严重违纪的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王俊武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此前,王俊武因涉嫌犯罪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王俊武,男,1960年9月出生,汉族,海南省万宁市人。1994年3月至2008年4月历任海南省旅游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副书
记、党委书记;2008年4月起任省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
经查,王俊武在担任省旅游总公司总经理期间,在转让省旅游总公司位于三亚市海棠湾镇347.6亩国有土地和其它业务往来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多次索取和收受土地受让方贿赂共计953万元。王俊武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问题。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为璐要求,全省各级领导干部要以王俊武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教材,切实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牢固树立和坚持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利益观,认认真真学习、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始终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和道德情操,以优良作风带领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认真落实省委五届四次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为推动海南又好又快科学发展而奋斗。
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王俊武目无党纪国法,利欲熏心,胆大妄为,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恶劣,影响极坏。此次对王俊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进一步表明了省委、省纪委反腐败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