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人民监督网 ->首页 首 页繁體中文
人民监督网文章资讯庸官档案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 ››辽宁鞍山:检察长家族霸...
  • ››鞍山市检察院常务副检察...
  •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原主任...
  • ››派出所所长入股煤矿之后...
  • ››中国史上最雷人的检察长...
  • ››河南政协原副主席孙善武...
  • ››2008年网上曝光官员大盘...
  • ››女干部2天窃取国库580万...
  • ››【联动】安徽:行贿的界...
  • ››原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
  • ››行贿的何涛再次连任界首...
  • ››中纪委查办“孙善武贪腐...
  • ››王有杰:房产商的“坚强后...
  • ››山东济宁:兄弟书记联手...
  • ››河南杞县监察局长郭景善...
  • ››辽宁省纪委书记王唯众充...
  • ››四川开会打瞌睡局长被免...
  • ››广发行副行长王新被捕 事...
  • ››温州官员低价购拆迁安置...
  • ››判刑8年后发现漏罪 “退...
  • ››据称广东韶关原公安局长...
  • ››江西投资商被丹江口市委...
  • ››北京西城法院原院长胞弟...
  • ››山西繁峙县反贪局长被双...
  • ››吉林市原副市长的“腐败...
  • ››福建省委常委秘书长陈少...
  • ››安徽省淮南市政府原副秘...
  • ››浙江永康政法委书记骗取...
  • ››安徽阜阳农行支行行长借...
  • ››安徽巢湖两名副市长涉嫌...
  • ››公民记者朱瑞峰称其爆料...
  • ››浙江省政府秘书长冯顺桥...
  • ››贵州普安县原县长万高山...
  • ››09反腐第一枪:两部级高官...
  • ››湖北黄石两任粮食局长“...
  • ››广东海丰工商局长为母亲...
  • ››周松行贿“重庆第一贪”...
  • ››天津原市委常委皮黔生严...
  • ››浙江理工大学原副校长夏...
  • ››马鞍山国土局原局长涉嫌...
  • 相关文章
  • ››贪官巨额家产不能老算...
  • 贪官巨额家产不能老算糊涂账
    作者:佚名  来源:检察日报  发布时间:2007-09-11 15:46:33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事件:海南省国资委原副主任刘连琏因受贿400万元、有2000万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刘连琏上诉后,海南省高级法院日前终审裁定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评论:寻常百姓居家过日子都是精打细算,看到频频有贪官“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怎不怒火中烧!

      贪官之所以选择性地犯“糊涂”、“记不清”,还是看准了现行《刑法》的漏洞——无论聚敛的腐财再多,只要挂上这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最高刑罚仅是五年有期徒刑。

      早有法律界人士呼吁,将官员“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视为贪污,并按贪污罪量刑。改变法律需慎之又慎,但解决几近普遍的贪官财产糊涂账,却迫在眉睫。每笔不义不法之财背后都藏有腐败玄机,轻易放过这些线索,无异于放过顺藤摸瓜、全面清算腐败的机会。否则,抓住一个刘连琏,将2000万元的糊涂账草草清盘,意味着更多权力交换者、利益同盟者的漏网。

      我们为此期待:立法机关和法律专家要加强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现象的研究,修补贪官可钻之漏洞;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部门应启动深度追查,为每笔腐败财产找下落,决不浪费这些弥足珍贵的另类“反腐资源”。


    Tags: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请你记住,无论你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哪个角落,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请你记住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国共产党总书记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相关文章评论∷    (欢迎对相关文章予以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民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请勿使用以下字符[';%]
       评论摘要(共 2 条,得分 170 分,平均 85 分) 查看完整评论
    [回复] 2这是有原因的   打分:85 分  发表时间:2007-10-07
    · 中国有私人电视台吗?现在的电视台是怎么运作的知道吗?人事权在谁手里?所以所谓的电视媒体舆论监督就无从谈起,即使有,也不过是些皮毛。或者是中央一级的电视台报道县级或者乡村一级的事情。而且就是发生了一些大
    [回复] 1是一说一   打分:85 分  发表时间:2007-09-15
    · 有道理!中肯……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1分

    内 容:

             通知管理员 验证码:


    联系我们 - 本网简介 - 证件查验 - 用户中心

    主管:人民监督网传媒集团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注册证号码:1133595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登记证号码:37954919-000-05-14-5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