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人民监督网 ->首页 首 页繁體中文
人民监督网文章资讯正义之剑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 ››公民陈涛安依法要求山西...
  • ››封杀人民监督权力是和中...
  • ››中央高层批示逾700件次 ...
  • ››刘万永:北大请用事实说...
  • ››毒奶患儿多达六千 温家宝...
  • ››网民:祝人民监督网越来...
  • ››刘万永:我随时准备和山...
  • ››【心声】人民监督网是人...
  • ››副县长嫌记者管太宽 网民...
  • ››贺国强:对贪污截留挪用...
  • ››周泽:为媒介权益鼓与呼...
  • ››浙江高级法院发出正义之...
  • ››三联周刊:陈涛安的三年...
  • ››湖北襄南监狱张德勇冤狱...
  • ››但愿各级官员也能经常上...
  • ››德国电视一台采访人民监...
  • ››刘万永:我所知道的山西...
  • ››网络监督:在争议中彰显力...
  • ››人民监督网互联网反腐败...
  • ››胡锦涛亲自过问买票难 &...
  • ››也要善听“网言”
  • ››网民反腐如何“久耕”
  • ››杭州市委书记王国平才是...
  • ››来自一个公民的祝愿
  • ››驻京办,这块“赘肉”早...
  • ››中国青年报记者刘万永被...
  • ››上访村乞丐:救救老妈妈...
  • ››十年砍柴:告别圈养的记者...
  • ››网络成为贪官污吏、腐败...
  • ››重庆警方暗护5淫官 朱瑞...
  • ››当官员不得不面对网络监...
  • ››温家宝总理拒看“莺歌燕...
  • ››人民法院必须接受人民监...
  • ››滕朝阳:腐败温和 反腐败...
  • ››互联网网民改变中国政治...
  • ››四平副市长炮轰售票制度...
  • ››蒋汉生:铮铮铁骨
  • ››刘万永:新闻的胆量
  • ››刘万永:罗彩霞的话深深...
  • ››牛刀:现在唱涨房价的房...
  • 相关文章
  • ››李毅中的声声呐喊为何...
  • ››李毅中:凡是媒体曝光...
  • 李毅中:凡是媒体曝光的,都有责任查清
    作者:廉正/文达  来源:人民网  发布时间:2007-06-26 21:52:02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越到基层力度越小,一些地方安监力度层层衰减,有思想不通的问题,有实际困难等原因,也有一些干部弄虚作假,甚至充当不法业主的保护伞。全国马上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不仅要查企业,还要查地方各级政府的安全监管。我们要坚持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凡是媒体、互联网曝光的安全事故,安监部门都有责任查清

      

      当前,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部分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不到落实,一些地方安全监管力度层层衰减。

      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越到基层力度越小,其中有思想不通的问题,还有实际困难等原因,但也有一些干部弄虚作假,个别人甚至充当了不法业主的保护伞。

      去年11月25日,云南曲靖一煤矿发生爆炸,造成32人死亡。经查,这家煤矿在关闭名单里,国家都公布了。县里竟然弄虚作假,搞“置换关闭”,用另外一个根本不存在的矿充数。这种现象多不多?一查还不止一个,全县竟有25个!问题查出来后,当地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县委书记、县长分别受到处分,立即整改,一个星期就关闭了该关的煤矿。这说明,只要重视就能关掉。

      一些地方在履行监管职能时,习惯用停产手段。尤其是在有重要活动期间,动辄命令工矿企业停产以保当地平安。这种行政命令其实不符合经济规律,从实践效果来看,也绝非长效之举。因为恢复生产之后,工矿企业会把因停产导致的损失弥补过来,反而更容易超产能、超负荷生产,引发更多的安全隐患。

      今年6月,全国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这次排查不仅要查企业,还要查地方各级政府安全监管情况。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隐患,死死盯住可能酿成重特大事故的严重问题,下决心坚决治理。

      社会公众和媒体关注安全生产,积极反映问题、举报事故,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也是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力支持。我们要保障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及时公布典型事故的查处结果,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对于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凡是媒体、互联网曝光的安全事故,安监部门都有责任查清。


    Tags: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请你记住,无论你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哪个角落,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请你记住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国共产党总书记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相关文章评论∷    (欢迎对相关文章予以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民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请勿使用以下字符[';%]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1分

    内 容:

             通知管理员 验证码:


    联系我们 - 本网简介 - 证件查验 - 用户中心

    主管:人民监督网传媒集团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注册证号码:1133595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登记证号码:37954919-000-05-14-5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