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市中级法院腐败窝案判决后,行贿者官位稳固,判决书中列名的行贿人仍然当着法院院长或调往别处任职,靠行贿15次当上临泉县法院院长的徐虎就是其中之一。
行贿买官,丑行昭然;当事人没有辞职,组织也没有勒令他下台,法律更未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这些犯罪嫌疑人再继续享受人民的供奉。当事人不知羞耻,“党管干部”的一些人和执法机关,也不知羞耻。阜阳这个地方,上上下下一大窝这么多不知羞耻的家伙!这些无耻之徒,不受制度的约束,只知权力的滥用,遗祸国家和百姓。
阜阳的纪检、监察、人大、政协、检察机关、舆论监督……这些监督去了哪里?还能起到监督作用吗?行贿就是犯罪,而阜阳市委一个决定,将污秽满身的行贿者继续留在了台上,甚至升迁到重要岗位上,八面威风地“继续领导人民群众”,这一切难道不是阜阳市委的耻辱吗?
是谁在不知羞耻的任用那些行贿官员?具体的年月日已无法考证。大概是从买官卖官开始就已达成默契!一个刚买到手的官,总不至于才坐上或坐上不久就把他的官罢掉。他这个“官”位,屁股还没有坐热呢!这个“官”的使用“有效期”还不到,能保几天是几天,卖官的也是要讲点“商业信用”的,否则官位还怎么卖出去?
阜阳纪委官员不知羞耻地说:“去年,市里最后决定,给这些干部下结论,给他们一颗定心丸。不能让他们整天惶惶不可终日,影响工作。”他只好呼之为“这些干部”,不能叫他们“行贿人”。他说给一个“定心丸”似的结论:留任。留任,就是开了成交的“官”的“质量保单”。他的所谓“影响工作”,就是抚慰买官者的心,尽管行贿者丑行败露,但还保证他大可放心做他花钱买来的“官”。
阜阳市委还不知羞耻地说:“如果大换血,将导致一些部门瘫痪,要正确把握度,毕竟培养一个干部也不容易,要给他们一个自新的机会。”他说:“ 培养一个干部也不容易”。这是“干部”吗?这是一些行贿罪犯!这是“培养干部”吗?这是包庇行贿犯罪,也许是掩护自己这个受贿犯?他说,对他们是要给“自新的机会”。那只能给那些在服刑中和服刑后靠诚实劳动改造的人,而不是现在的稳稳地坐在买来的官位上;说什么将他们一个个依法处理,会使贪贿卖法的官僚衙门瘫痪,怎么不想这样做会使秉公执法的人或部门瘫痪。这些买官卖官者患的是腐败症中的最凶的一种,“血液”完全坏死,不大换血行吗?再不换血的话,就会有更多的百姓遭殃,国家财产遭受损失。
包拯《乞不用赃吏》:“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此辈既犯赃滥,只可放令逐便(酌情给以驱逐),不可复以官爵。”“如此,则廉吏知所劝,贪夫知所惧矣。”阜阳市委将靠行贿混上官帽者留任,对行贿受贿者不予追究法律责任,只会使廉吏心寒,贪夫胆壮。
王夫之《读通鉴论》卷二十八:“将责上官,以严纠下吏之贪。”“严之于上官。而贪息于守令,下逮于簿尉胥吏,皆喙息而不敢逞。”“吏安职业,民无怨尤,而天下已平矣。”仅靠惩办行贿者,远远达不到息贪目的;必须追究其“上官”罪责,使其下属“皆喙息而不敢逞”,然后天下才得以逐渐清明。
对于在阜阳司法腐败窝案中靠行贿买官,至今坐在官位的或已升迁的,必须严肃的加以惩治。
据中安在线 4月8日报道,《中国青年报》报道《安徽界首、颍上法院院长行贿15次,“乌纱帽”照戴 》有关情况后,中共安徽省委高度重视,责成阜阳市委抓紧处理。
媒体报道界首市法院院长何涛、颍上县法院院长李松涛等人后,阜阳市委和界首市委、颍上县委高度重视,分别已于近日研究决定:免去两人的法院党组书记职务,并建议依照法定程序免去两人法院院长职务。据悉,4月10日,界首市、颍上县将分别召开人大常委会,依法免去两人法院院长职务。可是靠行贿15次当上临泉县法院院长的徐虎却没有说明是否处理?徐虎于2007年2月被调到阜阳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任副主任,他的结果如何?还能继续为官吗?亿万人民正在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