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人民监督网 ->首页 首 页繁體中文
人民监督网文章资讯庸官档案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 ››辽宁鞍山:检察长家族霸...
  • ››鞍山市检察院常务副检察...
  •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原主任...
  • ››派出所所长入股煤矿之后...
  • ››中国史上最雷人的检察长...
  • ››河南政协原副主席孙善武...
  • ››2008年网上曝光官员大盘...
  • ››女干部2天窃取国库580万...
  • ››【联动】安徽:行贿的界...
  • ››原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
  • ››行贿的何涛再次连任界首...
  • ››中纪委查办“孙善武贪腐...
  • ››王有杰:房产商的“坚强后...
  • ››山东济宁:兄弟书记联手...
  • ››河南杞县监察局长郭景善...
  • ››辽宁省纪委书记王唯众充...
  • ››四川开会打瞌睡局长被免...
  • ››广发行副行长王新被捕 事...
  • ››温州官员低价购拆迁安置...
  • ››判刑8年后发现漏罪 “退...
  • ››据称广东韶关原公安局长...
  • ››江西投资商被丹江口市委...
  • ››北京西城法院原院长胞弟...
  • ››山西繁峙县反贪局长被双...
  • ››吉林市原副市长的“腐败...
  • ››福建省委常委秘书长陈少...
  • ››安徽省淮南市政府原副秘...
  • ››浙江永康政法委书记骗取...
  • ››安徽阜阳农行支行行长借...
  • ››安徽巢湖两名副市长涉嫌...
  • ››公民记者朱瑞峰称其爆料...
  • ››浙江省政府秘书长冯顺桥...
  • ››贵州普安县原县长万高山...
  • ››09反腐第一枪:两部级高官...
  • ››湖北黄石两任粮食局长“...
  • ››广东海丰工商局长为母亲...
  • ››周松行贿“重庆第一贪”...
  • ››天津原市委常委皮黔生严...
  • ››浙江理工大学原副校长夏...
  • ››马鞍山国土局原局长涉嫌...
  • 相关文章
  •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副主...
  •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陆武成被查
    作者:佚名  来源:财新网  发布时间:2015-01-23 19:11:40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陆武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陆武成个人简历:

      陆武成,男,汉族,1953年5月生,甘肃庆城人,197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2年2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法学理论专业。

      1972年2月,兰州市公安学校学员;

      1972年7月,兰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政工科干事,局政治部干事、团总支书记;

      1975年10月,兰州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干部一科、技术干部科干事;

      1983年11月,兰州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副科长;

      1984年9月,省委组织部经济干部处、党政干部处干事(1980年9月至1985年7月兰州大学夜大学政治经济专业学习);

      1986年12月,省委组织部党政干部处副处级组织员、副处长;

      1993年6月,省委组织部党政干部处正处级组织员;

      1994年2月,省委组织部干部调配处处长;

      1996年8月,金昌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校长;

      1998年9月,金昌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1999年4月,金昌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0年12月,金昌市委副书记(主持市委工作)、市长;

      2001年2月,金昌市委书记(1998年8月至2001年6月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2004年3月至2005年1月中央党校培训部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5年3月,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省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2004年9月至2006年7月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

      2008年5月,省委常委、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省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

      2008年7月,省委常委,兰州市委书记;

      2012年4月,兰州市委书记;

      2012年10月,待安排;

      2012年12月,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

      2013年1月29日,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党的十六大代表。第十一届、十二届省委委员。

      (简历摘自甘肃人大网)


    Tags:甘肃省人大常委会 副主任陆武成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上一篇文章:中国反腐盯上书法界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请你记住,无论你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哪个角落,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请你记住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国共产党总书记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相关文章评论∷    (欢迎对相关文章予以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民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请勿使用以下字符[';%]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1分

    内 容:

             通知管理员 验证码:


    联系我们 - 本网简介 - 证件查验 - 用户中心

    主管:人民监督网新闻出版传媒集团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