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人民监督网 ->首页 首 页繁體中文
人民监督网文章资讯社会记录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 ››未审先判:浙江临安究竟...
  • ››湖北襄南监狱长熊自农被...
  • ››快讯:湖北襄南监狱张德...
  • ››“最倒霉”的省长和最“...
  • ››假记者李新华因诽谤他人...
  • ››富人维权一样难
  • ››明星们为何争相舍弃中国...
  • ››请把敬意献给败选的民进...
  • ››山西村民卖血死亡引发官...
  • ››史上最牛房管局长周久耕...
  • ››河南林州:“官商”勾结...
  • ››美国驻日本前武官:日本...
  • ››互联网的前途在于诚信
  • ››"鞋弹"掷布什...
  • ››"问责风暴"席...
  • ››重庆商人在甘肃文县的“...
  • ››河南汝州昌荣煤矿发生重...
  • ››民营企业竟向运输户开出...
  • ››向“中国式奢侈”下手:...
  • ››251万元买来一部“纸糊”...
  • ››包身工为何逃不出黑砖窑...
  • ››湖北巴东县公安局通报邓...
  • ››两糖尿病患者服用糖脂宁...
  • ››山西朔州市政府铲除农民...
  • ››“富人”业主维权记
  • ››房价联盟已经断裂了 温州...
  • ››煤老板90后女儿拎一编织...
  • ››浙江商务厅副厅长徐焕明...
  • ››公司老总未获银行贷款 持...
  • ››一名罪犯“腐倒”多位“...
  • ››无人敢任的“市委书记”...
  • ››又见官员落泪:早知今日,...
  • ››70岁老英雄怒杀鱼肉乡亲...
  • ››《财经》记者专访邓玉娇...
  • ››反腐作家张平靠什么当上...
  • ››重庆闹市景区洪崖洞酿重...
  • ››大同市宣传部长马斌雇删...
  • ››孟浩:蓝印户口,纯属欺...
  • ››吉林通钢集团董事长安凤...
  • ››南京江宁区房管局长周久...
  • 相关文章
  • ››胡春华测试省部级官员...
  • 胡春华测试省部级官员 多人受惊被送医院
    作者:综合报道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5-01-27 17:23:36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原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近日被官媒曝光在去年6月的广东省委会议上被当众带走,令在场的同僚无比震惊。港媒去年曾披露了更多的细节,其中提到,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藉此事测试省部级官员,其中多人因紧张过度出现各种病状,最后被送医院治疗。

        据港媒《动向》去年7月号报导,2014年6月27日下午,广东省委召开省委会议。在自由发言部份,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抢先第一个举手要发言,但被省委书记胡春华婉拒。

        在三个委员发言后,胡春华表示有一项事件要宣布。话音刚落,省委办主任带着中纪委两名成员和随行四名便装特警进入会议室。

        中纪委成员宣布:“对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即时‘双规’。”

        报导描述说,闻讯后,万庆良用惊恐的眼神望着胡春华和省长朱小丹,希望他们能出手相救,接着万庆良用发抖的双手拿着“双规”文件看了看,语无伦次地表示要好好交代。

        万在双规文件上签上名后,便瘫倒下来,最后由两名特警架扶着离开会议室,上了广州军区提供的旅游中巴直奔机场。

        报导称,当天参加会议的省委委员、省委常委有四十多人,除了胡春华、朱小丹、广东省军区司令员、省委办主任外,中纪委、特警进入会议室的那一刻,官员们个个神情惊慌、脸色发白。万庆良被带走后,惊恐中的官员们都呆若木鸡地站在那里。

        接下来胡春华似是玩了个心理战术,测试一下这批官员。胡春华先宣布休会半小时,后又改为延长休会一小时,最后宣布会议改日继续召开。

        报导称,在接下来等待通知的那段时间里,对一些官员来说分分秒秒备受煎熬,生怕下一个会轮到自己,恐惧的心态超出了心理承受能力,结果有多个官员出现精神恍惚、血压急升、头晕、呕吐等症状,最后被送进医院。

        另据报导,2014年6月27日同一天,万庆良被宣布调查。万庆良落马后供出了原广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林存德,而林存德很快地又供出了多名曾贿赂他的官员,其中包括深圳市政法委书记蒋尊玉和茂名市委书记梁毅民等人。

        林存德历任广东省委组织部科教干部处处长、干部五处处长、组织部副部长,掌控着广东官员升迁,知晓不少官员秘密以及买官卖官的情况。林存德的被抓,再次引起广东官场人心惶惶。


    Tags:胡春华 省部级官员 多人受惊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请你记住,无论你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哪个角落,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请你记住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国共产党总书记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相关文章评论∷    (欢迎对相关文章予以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民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请勿使用以下字符[';%]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1分

    内 容:

             通知管理员 验证码:


    联系我们 - 本网简介 - 证件查验 - 用户中心

    主管:人民监督网新闻出版传媒集团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