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西新闻界,流传着两个广为人知的“封口费”传奇故事。一个“记者”下午6时进山,第二天早上八九点钟下山就带下来八九十万元。还有一个“记者”是打出租车进山,下山便开着一辆奥迪。
当地一名记者说:“假记者一般是开着越野车,进山方便。”
山西某报一名记者分析说:“一般都是个体、民营煤矿发放‘封口费’。此次霍宝干河煤矿有点例外”。另据透露,大同某矿前不久亦在给假记者发放“封口费”。
山西交口县某乡镇负责人说,他们那里“黑口子”每吨煤的“封口费”成本为50元。假记者去了不给钱就叫真记者来,随便就能卡住“黑口子”矿主的“七寸”。
非洲草原上演“分尸”过程是,秃鹫飞得高,看得远,往往率先发现动物尸体,但秃鹫瓜分的举措必然招来一群狼与豹子与它争食物。山西当地一名记者说:“煤矿矿难之后,假记者蜂拥而至的现象与此异曲同工。”
发生安全事故,最早获悉线索与内情的是矿山周边农民或无业游民。山西某报新闻热线经常接到报料,“某矿出事故,你们来采访!能给我分多少钱?”因为单个农民或无业游民根本不被矿主放在眼里,“假记者”成为他们唯一可以用以制衡矿主的力量。
由此,在煤矿事故之后形成了一个黑色的利益链。线人提供信息给“假记者”,后者得利之后分给前者多少钱,但钱不能白给,“假记者”又把此信息群发给其他同行,从中提成。这样,一传二,二传四,倍数效应立马放大。据知情者透露,“线人”的回扣在10%~30%之间。
山西新闻界一名老记者说,在这里,煤老板送给记者两个称号:“端着新闻饭碗的丐帮”和“吃新闻饭的乞丐”。
据知情者透露,煤矿发放“封口费”有巨大的利益诉求。据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山西省非法违法煤矿行政处罚规定》,非法违法煤矿企业发生死亡事故,除按照有关规定对死亡职工给予不低于每人20万元的赔偿外,每死亡1人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以100万元的罚款。
也就是说,如果某矿一次性死亡5人,那么,煤矿需赔偿矿工家属100万元,且被国家罚款500万元。
但是,如果私下通过与矿工家属协商赔付100万元,即使再花上几十甚至上百万元“封口费”瞒下此事,于矿主来说还是省了几百万元,最为重要的是煤矿不用停产整顿,还可以继续出煤,一天的利润不可估量。
戴骁军一直在调查思考,他说,他准备给国家有关部门写一个材料,假若把这个标准倒过来,非法违法煤矿事故每死亡一名矿工,赔付矿工家属100万元,国家罚款20万元,那么,也许就不会存在“假记者”谋取“封口费”的利益链。
前年,山西大同左云县某煤矿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大批媒体记者云集,矿方发放“封口费”。此事经报道后,纪检部门介入调查。
2007年冬,山西朔州某煤矿发生死亡4人的安全事故,矿主通过山西某晨报、某商报记者来摆平各路来访“记者”。据知情者透露,煤矿交付现金,叫真记者在城区宾馆开房负责接待来矿上采访的“记者”。不到一周,300多“记者”光顾。但后来没有得利者把此次安全事故举报到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老板觉得“封口费”成了一个无底洞,一怒之下把“记者”名单交到有关部门。
最有讽刺意味的是,2007年春节临汾某局发生一人死亡的安全事故。山西某某导报地方记者站、地方版、舆论监督部、社会新闻部、特稿部,一个上午去了30多号人。对方说,你们既然是一个单位的中午就坐在一起吃饭,但餐桌上大家互不认识。山西某导报一工作人员还冒充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名义举办“煤矿安全生产信息员培训班”,100多人都是来自吕梁的贫困农村,大字不识,培训结束后就到各煤矿开展业务。去年春节,3个“记者”去了临汾市尧都区某煤矿查安全生产,矿主报案,公安来人,但对方拿出相关证件,也拿他们也没办法。警方施了一个缓兵之计说,你们来调查就写一个经过材料,3人不会写字,就这样露出了马脚被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