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伴随着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庄严的刑事裁定书的生效,历时近一年,在当地引起重大影响的原青州市仁河水库管理局副局长兼青州市水建总公司总经理吕有年犯受贿罪一案似乎已尘埃落定,画上了句号,已是五十二岁副科级临近退居二线的吕有年晚节不保,也因犯受贿罪被判出有期徒刑七年,等待他的亦将是漫长而难耐的铁窗生涯。掩卷深思,纵观吕有年的人生轨迹,在叹息吕有年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同时,吕案给人的教训也是深刻的,耐人寻味,发人深省,吕有年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固然有多方面的原因,但是其在改革开放的市场经济大潮中未能很好的把握住自己的人生航向,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了自己敛聚家财的摇钱树,是其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本之所在。我们不妨再翻阅一下吕有年的人生档案,也许能管中窥豹,从中给人们一些有益的启迪。
一、勤奋,使他成为当家人
1976年11月,十年浩劫刚刚结束,囿于中国农村大地的农村青年依然固守着贫穷和落后的时候,二十岁刚出头善于动脑筋的吕有年,正值风华正茂的青春年华,不安于现状,毅然走出了穷乡僻壤,在青州市仁河水库工程指挥部担任了工程技术人员,不久,在青州市仁河水库管理局招工,成为一名在当时让众人眼红百姓羡慕,端公家饭碗吃公家饭的“公家人”。随后仕途上一路顺风,凭借其头脑灵活、精明能干、能说会道,得到上级的赏识,职位上也得到不断地升迁,先后担任了该局多种经营股股长、该局下属的水泥预制品厂厂长、水建总公司副经理、总经理,1997年又被委以重任,成为青州市仁河水库管理局副局长,继续担任青州市水建总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工作。
吕有年在走马上任青州市水建公司总经理时,该公司几近面临倒闭的边沿。上任伊始,吕有年审时度势,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在公司内部实行了大胆改革,一改过去吃大锅饭的现状,责、权、利到人,成立了多个工程处,规定了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内部和社会上聘任了一批工作能力强和社会关系都比较广的人员任工程处的负责人,充分发挥社会潜能,广泛承揽施工水利、桥梁、公路建设工程,大批引进工程技术管理人才,加强工程技术监管,同时,充分利用公司人才优势,积极争取申报了水利建筑工程施工国家一级资质,并于1999年获得审批通过,使公司成为迄今为止全国仅有的四家具备该项施工资质的县市级企业之一。具有了较高的施工资质,为企业承揽工程拓展了巨大的空间,再加上吕有年个人的信息多脑子活,使企业在工程招投标中不断中标,承揽到了大量的工程,所承揽的工程遍布全国各地,中标工程标的额也逐步由小到大,有的高达几千万元,公司通过对工程加强管理,严格控制财务,提取工程管理费的方式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
正是因为吕有年充分发挥了其个人的工作能量,才挽救了企业,使得一个很不景气的连工资都发不出来的小企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年产值一路飙升,近几年均在亿元以上,在充满市场竞争的大环境中大浪淘沙站稳了脚跟,企业承揽施工的工程也多次在国家及各省市获殊荣,企业的信誉也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
二、失衡,使他迈出了权钱交易的第一步
随着企业的由衰到兴,可以说吕有年是作出了巨大的付出。但是也正是随着企业的做大做强,吕有年个人手中的权力也由小到大,得到了不断的膨胀,从社会人员借用公司资质承揽工程到公司承揽工程内部再实行责任承包管理,从公司对工程管理规定的随意变更到单位内部实现利益再分配上,无不体现着吕有年对权力的超常集中,这正如在查办吕有年受贿案过程中,吕有年对办案人员所讲的“我这个人的脾气就是做单位的一把手,就是要说了算,我不喜欢给别人当下手”。权力的过度集中以及其张扬的个性,在失去监督的吕有年身上导致腐败也在所难免。随着社会分配不公,收入差距的逐步拉大,在吕有年的心里产生了巨大的心理波动,不时的冲击着他的心理防线,特别是作为公司的一把手的年收入尚且不如一个下属工程处的负责人承包一个小工程挣钱来得快来得多时,更是失去了心理平衡,他认为自己地位与付出和自己的收入很不相称,然而他没有从正当渠道去考虑如何解决这一矛盾,却把目光盯在了自己手中的权力上,把党和组织交给他的权力当成了自家的摇钱树,想方设法通过多种方式为自己去大肆捞取好处。特别是他为了追求高质量的生活水准,让儿子到国外去读书,手头资金捉襟见肘的时候,他没有想到他是一名党员,他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他却借此机会敛取钱财供儿读书,他在他的日记本中扉页上曾经这样写到“你想得到什么,请进入社会吧”,这或许也包含了他以权谋私的真实想法。思想是行动的先决,正是产生了权钱交易的念头,在时机成就时,他便迈出了以权捞钱的第一步。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期,青州市水建总公司依靠强有力的竞争实力,承揽了小清河柴庄节制闸工程,工程造价近两千万元,初始施工管理混乱工程进度进展缓慢,为了不影响工期和质量,吕有年代表公司决定将工程承包到人,由公司人员褚某、孙某合伙内部责任承包,在工程后勤保障、施工、结算过程中很多事项都需要得到吕有年同意和支持,为此,褚、孙二人也只得将自己带领施工队伍在工地没白没黑挣得的辛苦钱从承包费中不情愿的多次因事因由拿出来奉送给吕有年4万余元,但吕有年仍不知足,在工程竣工后,知道褚、孙二人在承包工程中挣了不少钱,多次在不同的场合真话假说,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对褚、孙二人讲二人在承包工程中挣了很多钱也不知道请客之类的风凉话,锣鼓听声音,看事看门道,寄人屋檐下的褚、孙二人不得不再次从个人手中拿出钱拱手送给吕有年以了却此事。
三、贪欲,使他走向了审判台
潘多拉魔盒一但被打开,便一发不可收拾。如果说第一次收取他人钱财尚且心存侥幸有所顾及的话,随后心理防线便如汹涌的洪水冲破堤防一泻千里。且看吕有年是如何魔术般的玩弄手中的权力,又是如何使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的。
2001年青州市水建总公司承揽了东营市一水库垂直铺塑工程,因无条件施工,便将该工程转包给莒南县某水建公司,雁过拔毛不放过任何一个发财机会,2002年夏天,吕有年在给儿子办理出国求学需要大量资金时,以处理费用为由,向莒南水建公司收取了大笔工程回扣款,供自己支配使用。
2002年,青州市水建总公司因陈某的牵线而承揽了东营市八分干综合治理工程,该工程转包给了陈某施工,工程施工期间,陈妻生重病住院,为了不耽误工期和施工质量,陈请求公司增强技术力量和加强工程管理,尽管施工时资金紧张,工程结算时严重亏损,尽管陈妻住院需要大量花费,在陈某从干瘪的腰包中挪出2万元现金为其儿子出国上学作贺时,吕有年虽虚情假意客套一番,但还是将钱纳入了自己的腰包。
公司下属某工程处负责人田某自96年开始带领施工队伍在公司承包工程,与吕拜把结义,背靠这棵大树,在吕的鼎力支持下,多次承包施工该公司的水利建设工程,成为公司下属承包工程最多的部门之一,并且在公司收取工程管理费时,置他人意见于不顾,巧借各种理由,违反公司有关管理规定,大幅度降低收取工程管理费。为此,在其儿子回国探亲用钱之际,也得到了田某给其数十万元丰厚的回报。
吕有年依权生财的花样让人眼花缭乱,不仅在儿子出国上学之际,接受公司工程处负责人候某送来的高额贺礼,还在候某处不出资金入干股,享受不劳而获的分红,当候某以干股分红的名义给他送上整捆的钞票时,吕有年不推不拒,心领神会,心照不喧地收入自己囊中。
公司工程处负责人郝某为人诚实能干,舍得吃苦,但为了让吕有年拨付公司拖欠工程处的工程欠款,用以发放等着那些回家过节的民工的工资,也不得不在其儿子出国及过年过节时一定送上一笔,表示一下心意,才能解决燃眉之急。
吕有年在安排了公司肖某承包了公司工程后,尽管人人皆知肖某经济上非常拮据,依然住着偏远破旧的平房,无力解决生活与工作的极不便利,但肖某在其儿子出国上学时送来5000元,吕有年也未曾放过这次发财的机会,依然把钱搂入自己的钱袋里。
公司副经理褚某在负责公司所有工程的监管过程中,多年来为了工程的顺利进行,个人多次为公司工程垫支款项达十余万元,一直挂在公司财务帐上不能归还,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何况是本公司职工为工作垫支,却迟迟不能解决,为了及早让掌控公司财务大权的吕有年把安排还款计划偿还个人欠款摆上议事日程,仍需送上一笔,在吕在笑纳之后,也只是安排了偿还了一小部分。
以上寥寥几笔,我们只是从不同的角度抽取了吕有年借权生财,沦为金钱奴隶的画面,但也能或多或少勾勒出其从一名干事创业的企业家蜕变成人民的罪人,最终走上审判台的人生之路。
吕有年受贿一案已经终结,在这里我们不想过多的去指责吕有年,但是,从他的蜕化变质过程中还是能够发现一些问题,得到一些启示,从中吸取一些经验教训,引以为戒。
启示一:权力失去约束必然导致腐败。
勿容置疑,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人人都离不开钱,但是,钱也是个烫手的东西,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能随随便便乱收乱拿,是自己的就是自己的,不是自己的不能随意强取与豪夺,但在吕有年眼中,权力与金钱是密不可分的,有了权力,就意味着发财。作为一名副局长,一个主持公司全面工作的一把手,他在单位内部有一句众人皆知的口头禅:“有钱大家花”,其把权力当作自家摇钱树的良苦用心不言而喻。正是因为他对金钱的过分追求,加上他错误地认为,自己手中有权,能够为他人办实事,理应得到他人的回报,他人送钱也是理所当然的,他获取金钱的欲望有时到了毫不掩饰的地步,甚而至于见到他人承包工程挣了钱,便拐弯抹角用心向他人追寻,共享他人辛辛苦苦挣来的血汗钱。几乎公司所有承包的工程,吕有年都会从中得到好处,少到一、二千元,多到几万元不等,经查证在其任职的短短几年的时间里,收受或索要他人好处达四十余万多元。此时的吕有年已经忘记了自己是一名党员,是一名副科级干部,放纵的欲望扭曲了他手中的权力,贪欲之念如洪水猛兽时刻充斥着他那昏聩的头脑,在犯罪的泥潭中越陷越深,整日眩晕在权力与金钱交织着的旋涡中,陶醉在因权而生的黄梁美梦里,无以自拔。
贪婪之欲是罪恶者的深渊。吕有年作为一名对国家、对社会、对企业作出过很大贡献的领导干部,一步步滑向犯罪的深渊,成为人民的罪人,是他自己咎由自取,但是通过对吕有年违法犯罪事实的剖析,带给我们许多深刻的警示与启迪,我们每个人,不管是领导,还是普通干部都必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金钱物欲面前永远保持一颗平常心,经得起诱惑,时刻绷紧拒腐防变之弦,才能坚持党性原则,办事公道,高风亮节,不为金钱名利所诱惑。如果放松了学习和自己的思想改造,就很容易使人生观发生扭曲,特别是在手中一旦拥有权力时,就很容易会被糖衣裹着的炮弹所击中,在大是大非面前败下阵来,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启示二:手莫伸,伸手必被捉。随着家庭开支的日益加大,吕有年摄取金钱的欲望愈演愈烈,几乎到了不加掩饰,甚至忘乎所以的地步,正因为如此,也引起了周围群众的极度不满,一封封检举揭发吕有年经济问题的举报信象雪片一样接连不断地反映到有关单位,也摆在了检察长的案几上。2005年5月,我院反贪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大力支持下对吕有年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干警们昼夜奋战,通过艰苦复杂的内查外调,一举查清了吕有年涉嫌受贿犯罪的事实,揭开了吕有年挖空心思借用手中的权力大肆捞取钱财的面纱。
在检察机关对吕有年传唤讯问过程中,吕有年在面对办案人员解剖自己犯罪的思想根源时也曾经说道:由于我法制观念淡薄,总认为个人为企业付出的很多,受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一味追求高层次的生活方式,家庭开支很大,有时收入不够支出,心理实在不平衡,作为一名国家干部和企业的一把手,我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把党和人民赋予给我的权力变成了为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蜕变成一个假公济私、唯利是图的罪人,我对党和人民犯了罪,我现在已是两手空空,而且罪孽深重,教训是深刻的,我后悔莫及,不该把党和人民交给我的权力来为自己谋取非法利益,非常感谢检察干警对我的挽救和帮助,我决心痛改前非,积极主动退还所有赃款,争取得到党和政府的宽大处理,但直到案件终结,因其无力退赔,赃款仍未能全部追缴。这是吕有年对自己所犯罪行的感慨,也是他对社会真诚的忏悔。
启示三:领导干部一定要掌好权,用好权。吕有年的犯罪事实从反面告诉我们,权力的放纵与私欲的膨胀是腐败的根源。每个领导干部都掌握着一定的权力,但必须明白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只能用权力去为人民群众谋福利,只能用权力去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对此每个人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对不符合党纪国法的事情坚决不做,不该要的坚决不要,不该收的坚决不收,该拒绝的要坚决拒绝,不能有半点马虎。如果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个人的摇钱树,变为为自己谋取私利的手段,必将站在人民群众的对立面,最终必将成为人民的罪人,站在历史的审判台上,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