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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灵宝公安局副局长停职 王帅获784元国家赔偿
    作者:本站  来源:人民监督网  发布时间:2009-04-18 14:4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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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监督网讯】河南灵宝青年王帅发帖举报家乡征地,遭当地公安跨省抓捕。灵宝市相关负责人17日下午远赴上海专门向王帅道歉,并启动国家赔偿。拘留7天共赔偿783.93元。同时,灵宝市公安局对办理王帅案的警官做出处理,副局长等4名警察被停职,局长书面检查。

      《潇湘晨报》报道,灵宝市委市政府17日晚表示:“市委、市政府负有领导责任。在信息中心发布的回应,造成的不良影响,敬请媒体朋友谅解。我们已向三门峡市委、市政府做出深刻检查,在此向王帅及家属赔礼道歉。”

      王帅接受道歉

      据悉,灵宝市公安局长等人17日下午在上海和事件当事人王帅会面,为此前的错抓当面向他道歉。灵宝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王建民透露,灵宝市的有关官员也会前往王帅老家道歉。

      据灵宝市法制办副主任宋闯关透露,将按照“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对王帅进行国家赔偿,根据最新修改的赔偿标准,每天赔偿111.99元,7天共赔偿783.93元。宋称,除了这些赔偿,王帅及其家人还可以提出精神赔偿等赔偿要求。

      王帅称,对灵宝市政府的道歉表示接受,并表示此事就此告一段落,不会再提出其它赔偿。

      分管网警大队副局长被停职

      灵宝市委宣传部出示的材料显示,4月16日灵宝市公安局下发文件,对分管网警大队的公安局副局长焦占林给予停职处理,认定其责任为“审批错误”;对公安局法制科科长黄立忠给予停职处理,认定其责任为“审核定性不准”;对网警大队警员李平和刑警大队警员贺彦伟给予停职、离岗培训处理,认定其责任为“负有直接责任”,并指其原因为“业务知识不精”。

      灵宝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宋中奎向上级党委作出深刻检查。据了解,灵宝市隶属的三门峡市公安局在当地纪委的协助下,已对此事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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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摘要(共 1 条,得分 85 分,平均 85 分) 查看完整评论
    [回复] 1朱民主   打分:85 分  发表时间:2009-04-19
    · 河南灵宝市府的高官能对属下的过错主动承担责任的做法令人尊重!
    同时更希望市府领导对发贴人王帅所反映的事实同样予以重视以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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