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人民监督网 ->首页 首 页繁體中文
人民监督网文章资讯关注中国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 ››江西省高级法院副院长郭...
  • ››山西省长不好当 孟学农真...
  • ››中央将接访上升为“规定...
  • ››SARS+溃坝 孟学农五年两...
  • ››媒体称网络舆论成中国政...
  • ››淳安县移山填湖大肆破坏...
  • ››河南老村长阻止耕地违规...
  • ››史上最背的高官——孟学...
  • ››九月中国问责风暴:19名...
  • ››纪委书记为啥住三年总统...
  • ››房产局长抽天价烟续:网...
  • ››让问责成为失职官员的制...
  • ››新闻"内参"与...
  • ››北京“豪宅”奥东18号降...
  • ››胥敬祥冤狱案申请国家赔...
  • ››北京开发商雇人扮演抢购...
  • ››公开惩处涉腐贪官显示中...
  • ››吉林四平市政府违法会议...
  • ››中纪委调整最高法院等多...
  • ››杨俊泽律师就冷国权贩毒...
  • ››四川理工学院出怪事!统...
  • ››张鸣:领导一怒狗掉魂
  • ››浙江湖州女副市长倪玲妹...
  • ››解密丹东市公安滥施酷刑...
  • ››陕西子长县政协常委出资...
  • ››人民监督网特稿:人民公...
  • ››贵州晴隆县一煤矿透水 6...
  • ››浙江千岛湖旅游风景区成...
  • ››法航失踪客机上有辽宁副...
  • ››最高法副院长:中国公民...
  • ››中国电信网络19日晚大范...
  • ››郑州拟出台规定 民告官案...
  • ››江西萍乡、广东深圳两地...
  • ››西门子搞腐败向中国官员...
  • ››住建部专家称公务员住房...
  • ››中央要求县长及书记每月...
  • ››记者称在湖南遭城管殴打...
  • ››党刊称突发事件越捂越炸...
  • ››地图上已搬迁的村落仍在...
  • ››把网络当成一种争取权利...
  • 相关文章
  • ››主政官员迷信风水各地...
  • 主政官员迷信风水各地频现风水楼/图
    作者:佚名  来源:星岛环球网  发布时间:2009-06-01 00:06:35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近年来,公共建筑中越来越多地被融入了风水因素,各地的风水楼不断涌现。新一期《人民论坛》报道说,在公共建筑兴建过程、尤其在政府建筑工程中,无所不在的长官意志几乎决定了任何一个细节。不断出现在风水宝地上的公共建筑,绝大多数来自主政官员的构思。

      这篇报道说,剖析官员迷信风水的心理有以下三方面:

      为升迁,求官运、财运。《人民论坛》通过对基层干部、民众的深入走访发现,官员追逐风水,最大的心理动因是对官位和金钱的迷恋。受访干部普遍认为,风水的复兴,与时代的文化特质不无关系。对一些官员而言,风水最大的功能就是保佑自己升官发财,而对金钱与权力的追逐,在他们看来,是生活唯一的主题。于是,公共建筑就成为他们寄托对官运、财运无限憧憬的最好载体。

      为消弭灾祸。中央党校吴忠民教授对此作出了“一边贪污腐败,一边烧香拜佛”的概括。贪官污吏岂不知贪赃腐化与党纪国法水火不容?在这种强大的心理压力下,他们中的一些人寄望于风水,认为将风水方术与政府工程相融合,即可借助巍然的公共建筑获得命运与神灵的庇佑,让自己的行径永世不见阳光,消弭灾祸,长保平安。

      为求心灵安顿、寻找精神寄托。在笃信风水并以风水因素和个人意志左右公共建筑生长模式的官员中也不乏这样一些人,他们也许升迁无资格,敛财无胆量,但他们的信仰已经失落,心中不再有对真理和人民的敬畏,也不再满怀为人民的事业殚精竭虑的崇高追求。这些官员心灵无处安顿、精神无所寄托,对于手中掌握的公共权力应当如何行使,便没有了方向感和使命感。一些风水界“从业人士”恰可以乘虚而入,成为这些官员的决策“导师”。

      《人民论坛》引述北京某高校一位政治学学者的话说,对上级的盲从、对风水的盲信、对金钱与权力的盲目追逐,现象虽纷乱复杂,但反映的问题是一致的,那就是,对于自己的命运是由谁决定的,这些官员并没有清醒的认识。

      这位学者指出,有些官员认为只要得到上级领导器重,前途就一片光明;有些官员认为只要手中掌握权力和金钱,自己就掌握了未来的主动权;有些官员认为通过对公共建筑施加风水因素,就可以护佑自己的运道,这些认识都是荒谬的。对官员而言,“民众的诉求与福祉”才应是官员心中最大的风水,也应当是官员一切的精神寄托所在。

    www.stnn.cc


    Tags:官员迷信风水 风水楼 迷信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请你记住,无论你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哪个角落,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请你记住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国共产党总书记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相关文章评论∷    (欢迎对相关文章予以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民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请勿使用以下字符[';%]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1分

    内 容:

             通知管理员 验证码:


    联系我们 - 本网简介 - 证件查验 - 用户中心

    主管:人民监督网新闻出版传媒集团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