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人民监督网 ->首页 首 页繁體中文
人民监督网文章资讯庸官档案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 ››辽宁鞍山:检察长家族霸...
  • ››鞍山市检察院常务副检察...
  •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原主任...
  • ››派出所所长入股煤矿之后...
  • ››中国史上最雷人的检察长...
  • ››河南政协原副主席孙善武...
  • ››2008年网上曝光官员大盘...
  • ››女干部2天窃取国库580万...
  • ››【联动】安徽:行贿的界...
  • ››原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
  • ››行贿的何涛再次连任界首...
  • ››中纪委查办“孙善武贪腐...
  • ››王有杰:房产商的“坚强后...
  • ››山东济宁:兄弟书记联手...
  • ››河南杞县监察局长郭景善...
  • ››辽宁省纪委书记王唯众充...
  • ››四川开会打瞌睡局长被免...
  • ››广发行副行长王新被捕 事...
  • ››温州官员低价购拆迁安置...
  • ››判刑8年后发现漏罪 “退...
  • ››据称广东韶关原公安局长...
  • ››江西投资商被丹江口市委...
  • ››北京西城法院原院长胞弟...
  • ››山西繁峙县反贪局长被双...
  • ››吉林市原副市长的“腐败...
  • ››福建省委常委秘书长陈少...
  • ››安徽省淮南市政府原副秘...
  • ››浙江永康政法委书记骗取...
  • ››安徽阜阳农行支行行长借...
  • ››安徽巢湖两名副市长涉嫌...
  • ››公民记者朱瑞峰称其爆料...
  • ››浙江省政府秘书长冯顺桥...
  • ››贵州普安县原县长万高山...
  • ››09反腐第一枪:两部级高官...
  • ››湖北黄石两任粮食局长“...
  • ››广东海丰工商局长为母亲...
  • ››周松行贿“重庆第一贪”...
  • ››天津原市委常委皮黔生严...
  • ››浙江理工大学原副校长夏...
  • ››马鞍山国土局原局长涉嫌...
  • 相关文章
  • ››邵阳市双清区乡财局长...
  • 邵阳市双清区乡财局长刘思成6年输光公款800余万
    作者:记者 彭玮蔚 实习生 陈姿雯  来源:长沙晚报  发布时间:2009-06-15 09:29:39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提示:“开始沉迷麻将的第一年我还只输了几十万元,若收手,以我和家人的能力还是可以将亏空的公款补齐的。但我已身陷其中,想靠赌博把钱赢回来,所以不断把公款偷偷支取出来'扳本',已至于到最后不可收拾。”面对检察官的询问,一名中年男子悔恨不已。

      这名中年男子就是邵阳市双清区财政局乡镇财政管理局原局长(以下简称乡财局)兼农税会计的刘思成(副科)。在2002年11月至2007年8月的6年时间里,他利用自己管理公共财物的便利,大肆私吞公款810余万元用于赌博,日前被省高院以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昨日,邵阳市双清区检察院向本报记者独家披露了这起贪污案的详情。

      在“最安全的地方”,跳车逃窜被抓

      “刘局长,你拆借的120万元公款今天应该打回账上了吧。”2007年8月27日,邵阳市双清区乡财局员工廖某(化名)再次来找局长刘思成。“你放心好了,我会尽快把这笔款子打回来的,你先忙去吧。”刘思成若无其事地对廖某说。

      原来,前段时间,刘思成以给石桥信用社揽储为名,将乡财局代管公款120万元转入自己经管的农税账户。可时间过去几个月了,这笔公款一直没有打回乡财局的账户,廖某虽然多次催促刘思成还款,但刘却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觉得事情有些不对劲的廖某随即将情况向双清区财政局进行了报告。双清区财政局迅速组织人员来到信用社清查账户,清查的结果让众人大吃一惊,120万元公款早已被刘思成取走,乡财局农税账户的多笔公款也不翼而飞。

      经管乡财局农税账户的刘思成有重大嫌疑!9月1日,当检察机关办案人员赶到刘思成住处时,刘已闻风逃往长沙。“由于身上没有多少钱,他准备在长沙借20万元高利贷逃跑,但对方拒绝了。”据双清区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张卫民介绍,走投无路的刘思成决定铤而走险连夜回邵阳借钱,“他自认为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幻想能从邵阳借到高利贷后潜逃。”检察机关得知刘将乘的士潜回邵阳后,组织全院力量在高速公路上设卡堵截,抓捕的大网全面撒开。9月2日凌晨1时40分,一辆邵阳牌照的的士在潭邵高速邵阳东出口缴费时,检察官发现坐在的士后座的正是刘思成!刘思成见行迹败露,不顾汽车已经开动,竟跳车逃窜。可还没跑出100米,就被赶来的检察官一个猛扑放倒在地。

      从打小麻将,到一场牌输掉20万

      面对检察官的审讯,刘思成开始抱着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心态,拒不交代。双清区检察院随即取得相关证据,在铁证面前,刘思成彻底败下阵来,一五一十地交代了自己6年来动用800余万元公款用于赌博、打牌的犯罪事实。

      “我原来只打5元钱的麻将,而且基本上不输,我自认为自己牌技还是很好的。”刘思成一开始还只玩小牌,可随后他的胃口越来越大。2001年,刘思成认识了牌友杨某,在杨某的带领下,刘思成频繁出入赌场,玩起了一场输赢数十万元的麻将。“我觉得自己技术那么好,打牌肯定不会输的。”但自从刘思成开始赌博,他就输多赢少,最多一次一场牌输了20万元。身为副科级干部的刘思成年收入只有2万元,没钱还赌债的他盯上了自己经管的公款。“沾上赌博后,我脑海里每天都想着这个事情,只要有机会我就去打牌。”刘思成说。

      2002年11月3日,输红了眼的刘思成第一次从农税账户中支取了2万元,这笔钱很快就被输光了。“开始沉迷麻将的第一年,我还只输了几十万元,若收手,以我和我家人的能力还是可以将亏空的公款补齐的。但我已身陷其中,想赢回来,所以不断把掌管的公款偷偷支取出来‘扳本’,到第二年输了100多万元,后来的更多,我已经麻木了。”就这样,刘思成一次次将黑手伸向乡财局的公款。

      经查,2002年11月至2007年8月期间,刘思成利用其经管乡财局财务账目及银行公款账户和保管农税局财务专用章、现金支票的职务之便,用私刻的农税局银行账户监管人员范某、宋某的印章,及用其保管的财务专用章和本人的私章,私自开具现金支票取款及虚列支出、隐瞒收入不入账、伪造银行对账单等手段,贪污公款共计8148192.14元。

      同事眼中的“本分人”,竟是赌场豪客

      “刘思成会贪污公款赌博,不可能吧?”得知刘思成被捕的消息,大家都觉得不可思议。今年43岁的刘思成是一名地地道道的农家子弟,他从供销社普通营业员干起,凭着自己的聪明才干考上了公务员,成为双清区乡财局局长(副科级)兼会计。在同事和朋友眼中,刘思成是一个老实本分的人,平时话不多,但头脑清晰,有想法。“如果不出事,他还是很有前途的。”刘的一名同事告诉记者,“而且,他从来不和同事打牌,口碑特别好。”

      而在邵阳的大小赌场里,绰号“刘眼镜”的刘思成却是一个大名鼎鼎的赌客。“他的信用非常好,每次向赌场借的钱,他都能迅速还上,而且特别大方。”办案检察官肖勇告诉记者,如果身上现金不够,刘思成借几十万元高利贷眼睛都不眨一下。因为赌博,刘思成还与妻子离了婚,现金和房子都给了前妻,自己不得不在外租房居住。“我当时身上根本没有多的钱,每个月就指望发工资生活。”刘思成说。由于每次携带大量现金去赌博既不方便,目标也大,刘思成于2007年2月用贪污的公款购买了一台“长安奔奔”汽车。“这辆车很张扬,很方便我外出赌博。”

      30万元有借无还,害苦亲戚朋友

      除了贪污公款,刘思成还以投资为幌子,向亲戚、同事借了30余万元。刘的姐姐是一个普通农民,自己辛辛苦苦存了3万元养老。刘思成对其姐姐说把钱放在自己这里,他拿去投资年底可以分红,刘的姐姐便把希望全部寄托在弟弟身上,毫不犹豫地把钱全部交给了刘思成,刘钱一拿到手便去赌场输了个精光。直到现在,刘的姐姐都不相信弟弟将他的养老钱全部输光了。

      除了亲戚,刘的同事朋友也成了受害对象。很多年前,刘就称自己在外面有门路,可以轻易投资赚到钱。当时,不少人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借钱给刘,刘总是迅速归还,并付上很高利息。其实这是刘思成设计的一个陷阱,大家都对其投资的门路深信不疑时,刘身边很多人都将钱借给他投资。结果被刘思成全部输在了牌桌上。现在,刘还欠了同事和朋友30万元无法归还。随着乡财局账户上的公款越来越少,身边人的钱再也无法借到,刘将自己扳本的希望寄托在去澳门赌博上,2007年5月和8月,他先后两次带着女友前往澳门赌博,结果输掉了11万元公款。刘思成最后一个扳本的“美梦”也破碎了。

      2008年3月31日,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刘思成死刑。刘思成随后提出上诉,2008年11月11日,省高院作出二审判决,以贪污罪判处刘思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Tags:双清区财政局 乡镇财政管理局 局长刘思成 赌博 贪污 死缓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请你记住,无论你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哪个角落,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请你记住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国共产党总书记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相关文章评论∷    (欢迎对相关文章予以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民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请勿使用以下字符[';%]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1分

    内 容:

             通知管理员 验证码:


    联系我们 - 本网简介 - 证件查验 - 用户中心

    主管:人民监督网新闻出版传媒集团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