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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省巢湖市市委书记周光全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新闻社  发布时间:2009-08-25 16: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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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原安徽省巢湖市市委书记周光全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今日宣判。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周光全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据悉,周光全在任时共收受贿赂417万元,另有240多元财产来源不明。

          今天上午,原安徽省巢湖市市委书记周光全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在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周光全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周光全,安徽无为县人,现年60周岁,中共党员,1994年至2004年先后担任安徽巢湖行署专员、巢湖地委书记、巢湖市委书记、巢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04年12月至2007年4月任安徽省委副秘书长,2007年4月任省十届常委、省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委主任,2008年1月任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2008年6月因因严重违纪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接受周光全请辞人大代表,并免去周光全省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委主任职务。2008年10月10日因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同年10月30日被逮捕。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5年至2008年,被告人周光全在担任安徽省原巢湖行署专员、地委书记、巢湖市委书记、安徽省委副秘书长、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委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共收受贿赂417.3万元人民币、8.61万美元、4.3万元购物卡(券)、纪念币、手表等,另有240.601117万元人民币、7.03753万美元、9.987513万港币、4260欧元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周光全构成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周光全能够交代其主要犯罪事实,认罪、悔罪,并退出赃款、赃物,可以依法酌情从轻处罚,遂判决被告人周光全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案扣押的赃款赃物予以追缴。


    Tags:巢湖市 市委书记周光全 贪污 受贿 违纪 卖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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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摘要(共 2 条,得分 170 分,平均 85 分) 查看完整评论
    [回复] 2朱民主   打分:85 分  发表时间:2009-08-28
    ·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揭黑是为了让党的政策得以贯彻.使摸索在黑暗中的人们照到阳光的温暖.体显法律之尊严和党的爱民之仁慈.一个容不得批评.动不动就采取封杀遮屏的下三乱手段.怕曝光怕见丑的政府.是不虚心不务
    [回复] 1朱民主   打分:85 分  发表时间:2009-08-28
    · 封杀不得人心.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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