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市近日公布了“瑞安市委书记两天3次开房”事件的进展:去年11月23日至26日,温州瑞安市委书记蒋珍明在杭州参加培训班,陪同的司机李某某未经请示,以蒋珍明的名义先后在3家宾馆开房,“违反有关财务规定,责令瑞安市委办公室按差旅费报销有关规定予以纠正,并进行通报批评”。(1月27日《今日早报》)
对于这个调查结论,很多网友都表示了强烈的质疑态度,这当然主要由于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政府部门涉及领导干部的负面新闻的调查结论的公信力指数,一直处于下滑的状态——这当然令人非常痛心;而另一方面,广大普通百姓对于领导干部的公务消费,一直看不到具体实在的操作实情,总是按照自己的生活经验在进行猜测和推想,反映出官民生活状态的极大隔膜——同样让人格外吹嘘。其实平心而论,此次组织上的这个调查结论还是相当可信的,比较真实地反映了事情的应有原貌,不过对于笔者而言,理智上是完全接受的,但在感情上,却又觉得这种相信是相当可怕,反而又不敢相信起来。因为假如我们完全相信这个结论,则我们势必同时就要相信这样一些信息
党校在进行第三产业经营。在笔者和公众的印象中,中国共产党党校是培养党员干部的学校,它的开办经费本身就取自财政收入即老百姓的民脂民膏,而且对于每个学员它又收取了高额的学费而且这学费同样会在学员单位上报销(最终仍然是纳税人埋单),那么学校理所当然地要为学员们提供宿舍供他们住宿,然而我们看到的却是党校不仅开设了宾馆而且进行市场化经营,那么我们不禁又要问:党校也是市场主体么?如果是,用财政资金作本钱获取的收益应当怎样分配?
市委书记和司机住宿一晚的消费水平大体相当于普通百姓的哪些生活指标。按照蒋书记任市长时于2008年瑞安市人大会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2007年瑞安市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23473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9439元,到了2009年两会上,由市长陈建明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2008年瑞安市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也才25949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只有10332元,此番蒋书记和司机的学习及服务消费,仅仅中途折回再次住宿一晚,就已经用去了瑞安市民中城镇居民年收入的十分之一!笔者未能查到瑞安市的低保等标准,但保守估计,那些困难群众的一年生活费,恐怕也只够书记和司机消费两三晚!假如我们的书记和司机能够想到这些,会不会又可不可以选择便宜些的旅店呢?
原来书记和司机的餐费与商场消费都可以由财政报销。这有调查结论中的具体数据为证,不再罗嗦。这当然要让我们联想起台湾的阿扁,他的身边人就是这么干的,但如果没有现在的这个调查结论,我们恐怕也难以知道两岸果然同属一个中国,有着共同的国情。不过区别在于暴露和揭示的途径与方式不一样,宝岛是社会上可以查到官员的每张报销发票,而我们却必须偶然地由有关部门在调查中展示而已。
司机替领导办理结账开票手续竟然需要进行请示。书记到党校去学习,那考虑的可都是重大事情,司机不仅要安全地把书记送到省城,还要打点一切琐细事务,这本来是首长勤务员的应尽职责,哪里还需要请示呢?而且我们退一万步说,是不是经过了请示,把餐费和商场消费开进住宿发票,那就合理合法合情合规了呢?本来不说司机“擅自”,还看不大出特别保护领导干部的玄机来,现在特地把“擅自”强调出来,那马脚可就踏踏作响了!
所以在笔者看来,假如时光能够倒流,结论可以重写,最好的结果其实应当是“那就是几张假发票”,特别是党校宾馆的印章都是“伪造私刻”,而整个事件就是有人“恶意炒作”,就可以万事大吉,更不会让公众因为确信调查结论的真实性而感到更加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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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委书记蒋珍明发票门专题
http://www.jdwsy.com/oldweb/article/html/special-02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