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称温州瑞安市委书记蒋珍明两日内开三次房,事件曝光后引发关注。温州市对此事件进行了调查核实,调查结果系蒋珍明的司机李某某未经请示、冒名顶替先后在三处宾馆开房。(1月27日《今日早报》)
也不能完全说司机李某某全部冒名顶替,如果按照调查核实的情况,有一张发票是开了两个房间的,用的是蒋书记的身份证登记的,蒋书记又亲自入住了,怎么能够说“未经请示、冒名顶替”呢?
从网友曝光的三张发票来看,这样的事虽不能说司空见惯,至少也是非常普遍的。一些领导司机用领导之名在外消费,早已成为官场的一个“潜规则”。
有些司机,成了领导的管家、仆人、跟班,在外出时,开房、消费等这样的小事都是司机鞍前马后忙碌的,司机乘机捞点小便宜,也就在情理之中了。也正因为一直是围着领导转的,打着领导的牌子干点别的事,不仅没有人会怀疑,有的还会当作向领导献殷勤的好机会呢。
从另一方面来说,领导与司机的特殊关系,使得司机掌握着太多的秘密,那么让其经济上得点实惠,也是封口的一种方式。司机的狐假虎威,实质上是各得其所。
当然,从深层次来说,是一些领导对身边人要求不严,发生在司机身上的事,其主要责任还是在领导身上。“狐狸”再狡猾,如果没有“老虎”的默许和配合,其企图又怎能得逞?
司机狐假虎威能够得逞的原因,除了领导的失职之外,也有相关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的因素。比如,在某些场所,不论什么消费、甚至不消费都是可以开成住宿发票的,这也不是什么秘密了。三张发票中,除了正式的住宿费外,还有电话费、就餐费,甚至还有在商场中消费的费用。
还有,报销发票,需要当事人签字,需要有人审核,那么以蒋书记之名报销的费用,蒋书记签过自己的大名吗?如果蒋书记没有签过自己的大名,李某某以蒋书记之名报销费用,那岂不成了诈骗?另外,审核人又是如何审核的?如果审核人员失职,那么违反财务规定的又岂止是司机李某某一人?在我看来,盖子只是揭开了一小半,狐假虎威背后还有着制度性的漏洞。
人民监督网相关报道:
瑞安市委书记蒋珍明发票门专题
http://www.jdwsy.com/oldweb/article/html/special-02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