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人民监督网 ->首页 首 页繁體中文
人民监督网文章资讯关注中国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 ››江西省高级法院副院长郭...
  • ››山西省长不好当 孟学农真...
  • ››中央将接访上升为“规定...
  • ››SARS+溃坝 孟学农五年两...
  • ››媒体称网络舆论成中国政...
  • ››淳安县移山填湖大肆破坏...
  • ››河南老村长阻止耕地违规...
  • ››史上最背的高官——孟学...
  • ››九月中国问责风暴:19名...
  • ››纪委书记为啥住三年总统...
  • ››房产局长抽天价烟续:网...
  • ››让问责成为失职官员的制...
  • ››新闻"内参"与...
  • ››北京“豪宅”奥东18号降...
  • ››胥敬祥冤狱案申请国家赔...
  • ››北京开发商雇人扮演抢购...
  • ››公开惩处涉腐贪官显示中...
  • ››吉林四平市政府违法会议...
  • ››中纪委调整最高法院等多...
  • ››杨俊泽律师就冷国权贩毒...
  • ››四川理工学院出怪事!统...
  • ››张鸣:领导一怒狗掉魂
  • ››浙江湖州女副市长倪玲妹...
  • ››解密丹东市公安滥施酷刑...
  • ››陕西子长县政协常委出资...
  • ››人民监督网特稿:人民公...
  • ››贵州晴隆县一煤矿透水 6...
  • ››浙江千岛湖旅游风景区成...
  • ››法航失踪客机上有辽宁副...
  • ››最高法副院长:中国公民...
  • ››中国电信网络19日晚大范...
  • ››郑州拟出台规定 民告官案...
  • ››江西萍乡、广东深圳两地...
  • ››西门子搞腐败向中国官员...
  • ››住建部专家称公务员住房...
  • ››中央要求县长及书记每月...
  • ››记者称在湖南遭城管殴打...
  • ››党刊称突发事件越捂越炸...
  • ››地图上已搬迁的村落仍在...
  • ››把网络当成一种争取权利...
  • 相关文章
  • ››安监局长李毅中:媒体...
  • 安监局长李毅中:媒体不是中纪委
    作者:柳常青  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07-02-10 20:09:19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近日在痛批忻州煤矿安监局向煤矿借钱超标准建办公楼、接受煤矿资助购买汽车时说:“安监系统要虚心接受媒体和全社会的监督。媒体不是中央纪委,媒体不是审计署,媒体不是调查组,你不能要求他每句话都说得对。只要(媒体监督)有事实依据,就要高度重视。”(《中国青年报》2月8日)
      
      
      李毅中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后,其身影不断出现在煤矿事故现场,其“痛批”的声音常常响在各类安全会议、事故现常当然,我们也常常看到李毅中面对不断发生的矿难时的无可奈何。在欣赏李毅中雷厉风行、嫉恶如仇工作作风的同时,更欣赏李毅中局长对待媒体理解和宽容的态度。
      
      媒体不是中央纪委,没有中纪委的权威,没有权力动用“双规”程序,没有赋予强制执行力,记者们只能依靠自己的敏锐性和部门、个人力量去捕捉新闻线索。遇着采访煤矿安全事故等揭露性新闻,要冒着被致残甚至生命危险去采访。有些证人,面对中纪委这么强势的机构以及再三劝说,都不敢说出真相,面对一个记者,就更加顾虑重重了。媒体不是审计署,不可能动用那么多注册审计师、会计师,利用几个月甚至半年时间,去核对每一个数据,审查每一张报表,有权力审查和调来所有相关部门的账目和财务人员。媒体不是调查组,拿着上方宝剑,组织强大的调查力量,公开、大张旗鼓地“传讯”每一个相关人员,想调查谁就调查谁,想调查哪个部门就调查哪个部门。你要求新闻报道每字、每句都100%准确,是不可能的。
      
      现实中,确实有一些地区和部门不是理解媒体、宽容媒体,而是千方百计对抗媒体,视媒体为洪水猛兽,把新闻监督视为“添乱者”,想尽手段进行打压。对新闻采访吹毛求疵、百般刁难,甚至组织打手打骂记者。一些地区不是深刻反思自己在煤矿安全上存在的问题,在生产安全工作上多动心思,而是在对付记者、对付采访上大动脑筋,成立什么打击假记者办公室。这个办公室很多时候实际是煤矿事故的帮凶,是黑心矿主的保护伞。
      
      不可否认个别媒体有报道失实、捕风捉影的情况,但是,绝大多数媒体是为百姓呼吁,是真心想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的,是想对得起自己的职业和良心的。衷心希望媒体尽量把事实调查得再准确一些,也希望社会各界特别是政府官员能像李毅中那样对媒体多一些理解和宽容,少一些吹毛求疵和求全责备,更希望通过立法形式,对舆论监督和记者、编辑给予应有的保护。
      

    Tags: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请你记住,无论你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哪个角落,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请你记住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国共产党总书记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相关文章评论∷    (欢迎对相关文章予以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民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请勿使用以下字符[';%]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1分

    内 容:

             通知管理员 验证码:


    联系我们 - 本网简介 - 证件查验 - 用户中心

    主管:人民监督网新闻出版传媒集团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