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是选民选举产生的。如何做到从选民中来,到选民中去,始终与选民群众保持血内联系,在广大群众的监督支持下,认真履行代表职务,为广大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做有作为的代表,这是各级人大代表应该研究的课题。也很值得我们的每一位人大代表深思。
做一名人民满意的人大代表,必须首先强化代表意识。要自觉意识到,代表是一种严肃的职务,是一种庄严的承诺,是一种光荣的使命。要时刻想到代表是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代言人。要尽代表之责,呼群众心声,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帮群众所需。
从目前县(区)辖区内的各级人大代表的作为情况来看,绝大部分代表素质较高,履职认真,作为较大,代表素质普遍提高,但也有极少数代表不能认真履职,闭会期间发挥作用不好,有的把代表资格仅仅当成一种荣誉,仅仅充当了“开会代表”、“举手代表”、“拍手代表”,“挂名代表”。选民群众对选这样的代表感到失望。
还有的地方,老百姓不知道谁是自己的人大代表,有几个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要能正确认识自我,直接依靠广大选民群众,摆正与选民的关系。作为代表,要时刻牢记自己是选民选举产生的,选民选自己当代表,代表的是选民群众,选民之所以能选自己当代表,是对自己的信任。作为代表不能当上了代表,就忘本,决不能把自己凌驾于选民之上,脱离群众。要与群众保持水乳交融的联系,不能做浮在水面上的油,看起来油光可鉴,阳光一照“赤橙黄绿青蓝紫”,其实,浮在水面上的油永远都不知道水的深浅。
代表是一种职责,履行代表职责是法律法规为代表规定的最起码的责任和义务。因此,代表不履职就是失职。由于人大代表绝大部分是兼职的,代表们都有自己的工作岗位,有的则在社会上肩负着重要职责。在处理自己繁忙的本职工作的同时,还必须认真履行代表职务。在任期内要通过履职行为,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传达人民群众的心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代表广大人民群众行使好监督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职能。否则,那些不履行职责,不参加活动,不提建议、批评和意见,不为人民群众说话办事的“挂名代表”,实则是瞎了一个代表名额,坏了人大代表的名声,影响了人大职能的发挥。
情感是沟通心灵的桥梁和纽带。代表们都工作在生活在群众之中,同群众交心,最关键的是感情要投入,有人认为人大代表要想真正与群众交融,最起码的要做到要以心换心,你有真心,群众就有诚意。常言道:“心诚则灵”。因此,作为代表要时刻想着群众,时刻想着替群众说句话,给群众办事,做到有承诺就得兑现,说话“掷地有声”,办事实实在在。有了这样的真情实感,就有了同群众交心的思想基础,选民群众才能拿你当自己人。下次换届,很可能他们还会再选你当代表。
作为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中的优秀分子,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一定要踏踏实实。无论是本岗上的工作或是履行代表职务,都必须求真务实,积极主动,尽心尽责,要能够体现代表的先进性。有的代表履职缺乏主动性,有的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在履职过程中处于被动地位,为他人或者集体的利益可做可不做的,就不去做;今天的事留到明天做,关键的事留到关键时刻做;有的群众名利至上,做老好人,不愿意得罪人,为群众说话办事避重就轻,趋利避责;有的代表把代表资格当成挡箭牌,遇得司法部门追究,拿出代表证,“我是人大代表”,这种作风,害了自己,害了群众,当一届代表,没有作为,没有地位,也没有威信。 律己要从严。俗话说“己身正,不令则行,己不正,虽令不从”。这句俗话听起来好象是对领导干部说的,但拿来要求人大代表,确有可取。
代表要在群众中提高自己的威信,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就要自觉做到严以律己,“打铁必须自身硬”,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在事业上有所作为,在工作上有所创新,对社会有所贡献,在个人生活作风上要做到一尘不染,清清白白,在思想作风上要做到立身清正,公道正派。做一名让人民群众赞成的好代表 。
天地间,有竿秤,那秤砣,是老百姓。代表同志们,为了我们和谐社会的建立,为了我们辛苦劳作的父老乡亲,在新的一年里,迈开坚实的步伐,勇敢的前进吧!
责任编辑:郭中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