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人民监督网 ->首页 首 页繁體中文
人民监督网文章资讯焦点网谈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 ››北京海淀区政府回应中西...
  • ››湖北世纪新峰卫辉分公司...
  • ››浙江淳安法官炮制多起冤...
  • ››何兵教授:新加坡商人何...
  • ››熊包的《法制日报》社被...
  • ››民营经济报因发表虚假新...
  • ››蒙牛又往牛奶里乱加东西...
  • ››浙江淳安法官炮制多起冤...
  • ››贫困县西丰要建“世界最...
  • ››别了,国家质检总局李长...
  • ››重庆市金洲大道工程偷工...
  • ››湖北省石首市:何时唤醒重...
  • ››网友曝光医院院长开会时...
  • ››记者报道短信事件竟遭传...
  • ››湖北襄樊:受贿疑犯穿警...
  • ››刘万永:法制日报感动史...
  • ››进京拘记者续:西丰大市...
  • ››【震撼】省级贫困县原阳...
  • ››便衣拔枪:这就是证件!...
  • ››记者报道辽宁西丰官员负...
  • ››群众质疑:省级贫困县原...
  • ››快评:“县委书记派民警...
  • ››张志国为什么还能“当选...
  • ››西丰事件撤案之后法律必...
  • ››进京拘传女记者案不能一...
  • ››法人杂志声明
  • ››北京中西医结合医院院长...
  • ››刘万永:祝贺史上最牛书...
  • ››陕西神木县公安分局收取...
  • ››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外传...
  • ››“两会”期间才收集民意...
  • ››河北滦南县质监局长艾润...
  • ››广州沙东村书记杨锦兴敛...
  • ››【喜讯】张志国当选 200...
  • ››报道涉及县委书记负面 当...
  • ››西丰县委书记因"进...
  • ››谁在纵容重庆金州大道的...
  • ››公安进京抓负面报道记者...
  • ››刘万永:直播朱文娜律师...
  • ››朱文娜律师拿到撤案通知...
  • 相关文章
  • ››江西九江水利局长安排...
  • ››江西九江市委党校否认...
  • ››江西九江学院一名副院...
  • ››江西九江县质监局收“...
  • 江西九江县质监局收“保护费” 交钱就不执法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发布时间:2007-02-12 13:06:20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如果再不交钱,估计以后的生意没办法再做下去了。可按他们的要求交钱,我们哪里承受得起啊!”面对记者,江西省九江县钢材经营户吴金水叹了口气。

         几年前,50岁的吴金水和妻子双双下岗。为了谋求生计,他们东挪西凑几万元钱,开了一家经营钢材的小店。后来,吴金水的几个兄弟姐妹也下了岗,大家让他牵头在县城里又开了两家钢材小店。就在第三家店开张不久,九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找上门来了,要求他们按每个店每年5000元的标准交纳“技术服务费”,并暗示,不交这个钱,以后会有很多麻烦。
     
         吴金水的妹妹吴爱华告诉记者,2007年1月中旬,九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召集该县的钢材经营户开了个会,会议内容很简单,就是让大家交纳所谓的“技术服务费”。很多经营户当场表示负担不起,质量技术监督局有人说,“如果我们三天两头去大家的店里检查,你们也开不成店”。
     
         因为承受不了这笔费用,吴金水迟迟没有交纳“技术服务费”。1月29日,九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工作人员来到吴金水的钢材店,以拖走店里一些不合格的钢筋相威胁,要求吴金水交纳这笔费用,双方还发生了冲突。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九江县县城的大部分钢材经营户都交纳了一定数额的“技术服务费”。一名钢材经营户直接了当地称其为“保护费”。他说,“只要交了钱,质监局便不再监管,不合格的钢材就能大大方方地销售,这是大家心照不宣的秘密。”
     
         “技术服务费”的存在已经不是第一年了。吴金水告诉记者,去年他以每家钢材店交纳1000元的标准交了“技术服务费”,安然度过了一年。吴金水出示了一张去年保存下来的票据,这张由九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具的票据,只是一张普通的服务业发票,上面盖有九江市质量管理协会的公章,并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
     
        “我们知道这个收费是不合理的,可不敢要求他们拿出收费的法律依据。我们没办法呀,不给钱他就查封呀,就找你麻烦呀一名经营业主说。
     
         吴金水告诉记者,大多数经营户都会销售一些质量不合格的钢材。当地质监部门正是抓住了这一点,才有了所谓的“技术服务费”。
     
        “交了‘技术服务费’,就能堂而皇之地卖质量差的钢材,诚实经营还怎么做生意?我们也希望有个良性的经营环境。”吴金水说。
     
         记者到九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了解情况,工作人员以各种理由纷纷避开。记者拨通了该局局长黄明的手机,他声称自己正在外地出差,要过几天才能回来。黄局长还表示,单位有纪律,要上级单位同意才能接受采访。
     
         记者随后联系上了九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王志华。王志华在电话里表示,市局正在调查处理这件事,由于很多事情目前还没有调查清楚,不便接受采访。
     
         就在两天前,当地一家媒体报道了一名记者(假扮成钢材经营户的家属)与九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一名工作人员的一段对话。对话中,这名工作人员毫不避讳地说:“你们只要交了钱,我们基本上是不怎么过问的,这几年都如此。一年365天几乎没上过门。去年有一家钢材店被查了,那是因为市支队下来执法了,没有办法,我们也不想过问。”这名工作人员还说,要是严格查处的话,罚款的金额还不止要交纳的这个数目,与邻县比起来,九江县收取的“技术服务费”还是很低的。
     
         记者了解到,每个交纳了“技术服务费”的经营户,都要跟质监局签一份《质量咨询技术服务协议书》。在这份协议书里,甲方的名称是九江市质量管理协会。值得一提的是,这份协议的第五条内容为:乙方产(商)品如有质量、计量问题,经甲方检查咨询指出后,监督帮助乙方整改,市质监局不作罚款处理,若指出后仍不整改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对经营劣质钢材的经营户来说,这无异于得到了一枚“免死金牌”。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些国家明令禁止的地条钢在当地市场比比皆是。有采访对象表示,1年前,九江市遭遇了一场地震,瑞昌和九江是地震的重灾区。灾区重建需要大量钢材,难以想象这些缺失了监管的劣质钢材会带来怎样的影响。

    Tags: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请你记住,无论你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哪个角落,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请你记住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国共产党总书记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相关文章评论∷    (欢迎对相关文章予以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民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请勿使用以下字符[';%]
       评论摘要(共 1 条,得分 85 分,平均 85 分) 查看完整评论
    [回复] 1百姓   打分:85 分  发表时间:2008-05-23
    · 质监局如此执法,实属祸害百姓,纳税人的钱算是喂了狗了。望为百姓作主的领导严查此事!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1分

    内 容:

             通知管理员 验证码:


    联系我们 - 本网简介 - 证件查验 - 用户中心

    主管:人民监督网新闻出版传媒集团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