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人民监督网 ->首页 首 页繁體中文
人民监督网文章资讯时代先锋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 ››全球学术泰斗、媒体同仁...
  • ››中青报记者刘万永:如何...
  • ››郑州警方将通缉逃犯李新...
  • ››三门峡公安局坚持执法为...
  • ››胡锦涛:诚心诚意接受人...
  • ››一“网”打尽天下“硕鼠...
  • ››温家宝为企业打气:我要一...
  • ››朱瑞峰:小人物对阵卫生...
  • ››人民监督网报道的“苍南...
  • ››马英九献花追忆孙中山功...
  • ››从一位保洁工的境界谈起...
  • ››贺卫方今赴新疆石河子大...
  • ››胡锦涛上网壮了网民胆吓...
  • ››贺卫方教授为人民监督网...
  • ››石仲泉:谈谈写文章与做学...
  • ››温家宝:腐败在一些领域较...
  • ››温家宝:我几乎每天都上...
  • ››温总理网上访谈为官员们...
  • ››中国著名学者展江教授为...
  • ››朱瑞峰:我扳倒了这么多...
  • ››商丘市睢阳区检察院勇于...
  • ››新密市检察院创新发展开...
  • ››将军县创检察事业“零”...
  • ››群雁高飞头雁领,敬业奉...
  • ››人民监督网简介
  • ››郑州检通携手“两朵奇葩...
  • ››阳光工程三部曲——预防...
  • ››陈涛安:我与山西疫苗腐...
  • ››80后作家邢荣勤:每一代...
  • ››“家和万事”,多亏有了...
  • ››全球学术泰斗、媒体同仁...
  • ››国家主席胡锦涛发表新年...
  • ››河南高法院长张立勇:判...
  • ››纽约时报:反腐公民朱瑞...
  • ››【特稿】党与腐败“水火...
  • ››河南原阳县人民检察院:...
  • ››李新德:不断敲击键盘 让...
  • ››蒋汉生:心中红旗就是公...
  • ››不再孤独的喧嚣———献...
  • ››大同市南郊区公安分局警...
  • 相关文章
  • ››卫生局回应:接种证作...
  • 卫生局回应:接种证作广告是节省开支
    作者:记者 姚芃  来源:法制日报  发布时间:2010-04-24 00:09:05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4月20日,记者看到北京市卫生局疾病控制处通过北京市公共卫生热线(12320)服务中心给张亚东的答复,表示“高度重视并逐条分析研究了张亚东提出的意见”,“感谢张亚东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监督”。

      该处在答复中解释说,向市民提供接种证不得收费(免费)是国家规定的,其印制费用应由政府财政支出。为了减少政府财政开支,本着自愿的原则,卫生局委托广告公司代理印制接种证,以广告费用来弥补印制费用。

      承接接种证印制的广告公司具备广告业务代理资质。在接种证上刊登广告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广告法。

      刊登的广告都经过了严格的审查,证照齐全,这些广告可在所有媒体上进行投放(电视、报纸、杂志……),具备国家相关各部门发放的合法许可证书。接种证上的商业广告只是说明了产品的特性,是否选择购买的决定权也是在家长自己手中,不存在强制购买和使用。

      卫生局要求代理的广告公司每年按时提供30万册接种证(包括:新生儿、外地来京儿童、丢失证儿童等)。广告的征集、收取费用、经济盈亏均由广告公司负责。卫生局不参与运作,不收取费用。

      针对张亚东所提出的问题及卫生局给张亚东的答复,记者就证件是否可以作广告发布媒介、北京市卫生局的行为性质等问题采访了我国著名行政法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张树义。

      张树义指出,行政机关的运转费用来自税收,是由财政供养的,“为了减少政府财政开支”、“卫生局不参与运作,不收取费用”都不能成为其在给公民的证件上发布广告的理由。

      张树义强调,在以政府的名义颁发给公民的证件上发布广告,是典型的官商结合、政经合一的行为,是法律不允许的。公共证件承载的是政府的公信力,在证件上发广告,就是以政府公信力为商业产品作担保。政经合一的危害太大,此风断不可长!

      对于北京市卫生局是否该担责的问题,张树义明确指出,北京市卫生局是国家行政执法机关,发放接种证是行政行为,但是其借此公共行为刊登奶粉广告的行为却是一种民事主体的商业行为,与其他主体一样受广告法的约束。工商部门有责任对卫生局的行为予以查处,如果造成损害后果,卫生局与其他主体一样要承担民事责任。

      据了解,张亚东曾通过电话向北京市工商局广告处反映情况,当时接电话的人士表示“行政机关不能查行政机关”。4月19日,该处接受了张亚东面呈的建议函,表示“要进行研究”。


    Tags:卫生局 接种证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请你记住,无论你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哪个角落,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请你记住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国共产党总书记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相关文章评论∷    (欢迎对相关文章予以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民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请勿使用以下字符[';%]
       评论摘要(共 1 条,得分 85 分,平均 85 分) 查看完整评论
    [回复] 13333   打分:85 分  发表时间:2010-04-25
    · 哈哈,那公安部可以把我们的身份证也印点广告嘛,还可以赚很多,商家都会很有 兴趣的,想钱想疯了的卫生巾!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1分

    内 容:

             通知管理员 验证码:


    联系我们 - 本网简介 - 证件查验 - 用户中心

    主管:人民监督网新闻出版传媒集团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