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人民监督网 ->首页 首 页繁體中文
人民监督网文章资讯社会记录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 ››未审先判:浙江临安究竟...
  • ››湖北襄南监狱长熊自农被...
  • ››快讯:湖北襄南监狱张德...
  • ››“最倒霉”的省长和最“...
  • ››假记者李新华因诽谤他人...
  • ››富人维权一样难
  • ››明星们为何争相舍弃中国...
  • ››请把敬意献给败选的民进...
  • ››山西村民卖血死亡引发官...
  • ››史上最牛房管局长周久耕...
  • ››河南林州:“官商”勾结...
  • ››美国驻日本前武官:日本...
  • ››互联网的前途在于诚信
  • ››"鞋弹"掷布什...
  • ››"问责风暴"席...
  • ››重庆商人在甘肃文县的“...
  • ››河南汝州昌荣煤矿发生重...
  • ››民营企业竟向运输户开出...
  • ››向“中国式奢侈”下手:...
  • ››251万元买来一部“纸糊”...
  • ››包身工为何逃不出黑砖窑...
  • ››湖北巴东县公安局通报邓...
  • ››两糖尿病患者服用糖脂宁...
  • ››山西朔州市政府铲除农民...
  • ››“富人”业主维权记
  • ››房价联盟已经断裂了 温州...
  • ››煤老板90后女儿拎一编织...
  • ››浙江商务厅副厅长徐焕明...
  • ››公司老总未获银行贷款 持...
  • ››一名罪犯“腐倒”多位“...
  • ››无人敢任的“市委书记”...
  • ››又见官员落泪:早知今日,...
  • ››70岁老英雄怒杀鱼肉乡亲...
  • ››《财经》记者专访邓玉娇...
  • ››反腐作家张平靠什么当上...
  • ››重庆闹市景区洪崖洞酿重...
  • ››大同市宣传部长马斌雇删...
  • ››孟浩:蓝印户口,纯属欺...
  • ››吉林通钢集团董事长安凤...
  • ››南京江宁区房管局长周久...
  • 相关文章
  • ››南宁核查经适房7成房门...
  • 南宁核查经适房7成房门敲不开 已查者2成非户主
    作者:记者 庞慧敏  来源:工人日报  发布时间:2010-05-24 11:45:08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5月19日上午11时许,南宁市房地产监察支队的四楼会议室人头攒动,大批的经济适用房业主手持身份证、购房合同等前来接受执法人员的调查。

      “是拆迁户吗?请在表格上注明。”

      “结婚了吗?配偶信息要写齐全。”

      对于“刨根问底”,从2005年开始递交申请,直到今年初才搬进经适房小区凤岭。在水一方的陆双凤深表支持,她说:“5年了,像我这样收入不高的人,经过多少程序才拿到一套房,那些开着小车拿了房还出租的人,实在不应该!一旦查出,应该把房子退出来。”

      此前,5月16日~17日,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组织了110名工作人员,分成23个小组,对富宁新兴苑、澳华花园、凤岭·在水一方3个经适房小区进行拉网入户调查,两天时间里,对7564户住户进行核查。核查时没在家的住户,其房门上都贴上了10天内到监察支队接受调查的通知。

      这些看到通知后急急登门接受调查的业主们,先要填写一份南宁市住房局印制的《经济适用住房使用情况登记表》,内容有小区名称、居住楼栋、单元和房号,以及购买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等信息,此外,再填写一份《实际居住人情况登记表》,如实填写目前入住该房的所有人的信息。

      据南宁市房地产监察支队支队长牟均洪介绍,从18日到19日下午6点30分,仅两天时间就有625户前来接受查询。

      “这是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今年2月挂牌以来,在执法领域的第一次重拳出击,亦是南宁住房保障部门成立16年来,首次大规模进行的经济适用房使用情况调查。”

      南宁市住房局副局长张振宇19日上午接受本报专访时表示,“我们不仅动作大,对经适房的全面清理整顿决心更大!”

      入户:

      七成房门敲不开

      5月16日,星期日,住房局的工作人员专门挑了这个大多数人在家休息的日子登门检查。110名工作人员分成23个小组,每组都采取“洗楼”的方式,从一楼层层往上,逐门逐户地敲门。

      咚咚咚……

      “请问你是这里的住户吗?”

      “是。”

      “请出示购房合同。”

      “我,我没有,房子是我表姐的。”

      “住在这里一个月多少钱?”

      “借住的,不用钱。”

      在凤岭·在水一方15栋3单元,一位年轻的女士对工作人员的提问闪烁其词。工作人员在做了调查笔录后告知:“如果经最后核查,这一户的户主属违规出租,我们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同样在该小区,工作人员来到16栋1单元4楼401房,连续敲门后仍无人应答,工作人员用手一抹门把手,上面积满了厚厚的灰尘,“看样子很久没人住了,应该是空置房。”

      核查中,工作人员不仅发现违规出租出售等现象,更多的是吃了“闭门羹”。

      据张振宇介绍,16~17日两天的登门检查,7564户检查对象只敲开了2617户,还有4947户无人应答。

      对于这近7成敲不开的房门,张振宇分析原因有三:一是业主刚领到钥匙尚未装修入住;二是业主外出,对此,住房局工作人员一律在其房门上贴出通知,让其在10个工作日内到南宁市房地产监察支队配合调查;三是业主还有他处住房,这类情况一旦查实要按章处理。

      对于这打开了房门的2617户,经核查,2082户确系户主本人居住,其余535户非户主本人居住。对于非户主本人居住的房子,住房局的工作人员表示,还将进一步核查取证,如是否有租售合同、租赁收条等。

      核查:

      经适房是否违规使用

      “小区周边没菜市,离上班的地方又远,我们目前没有搬进来住,因此房子一直空置。”

      “怀孕后为了方便照顾就搬去父母家。”

      “孩子上学不方便,暂时不搬来住。”……

      此次入户突查,发现确实存在转借、转租、空置等现象,理由更是五花八门。入户调查的重点,是调查经适房的业主们是否存在违规销售,私自转售、出租、出借、闲置、弄虚作假骗取购房资格等情况。

      “要逐户查明实际情况,难度很大!”张振宇坦言,检查的核心绕不开查明经适房申购人的实际经济收入水平,而这目前在全国都普遍存在困难。当前,银行、工商、税务、车辆等部门没有实现信息互联互通,要掌握一个人的真实收入是不容易的。

      张振宇说,现在许多人的收入都是多元化的,不仅有工资,还有证券、第二职业等收入。“仅靠单位证明、社区公示等,存在局限性。”张振宇笑言:“有的夫妻之间尚不清楚彼此的收入情况,何况左邻右舍?”

      在这种情况下,张振宇认为,核查的重心应放在查明经适房申购人是否还拥有他处住房。

      而这正在住房局的掌控范围,凡在南宁市购买了房产并办理了房屋产权证的市民,市住房局均有纪录。只要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房屋产权登记数据信息系统就会有显示。

      因此,面对记者质疑,让申购人自行上门配合检查,他们自觉填写的登记表有多少真实性时,张振宇信心满满地说:“他们是否如实填报并不重要,我们这次调查主要是掌握他们及其配偶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以便进一步核查掌握确凿证据。”

      监管:

      首建限办产权信息登记系统

      据悉,南宁市目前已建成的经适房共有23个小区4万多户,首批已入户调查了7564户,第二阶段将对2004年到2007年的经适房的销售管理情况进行调查,第三阶段将以1994年到2004年销售的经适房进行调查。

      但是,调查方式并非只有入户调查,在大规模的入户调查前,市住房局已从南宁市一些网站及房产信息中心发布的经适房转让及租赁信息进行网页截屏取证。同时,对房产中介公司进行检查,对他们张贴在橱窗上的违规出租出售经适房的小广告进行拍照取证。此外,请各小区的物业公司配合检查,从他们提供的近7个月来业主交纳的水电、物业等费用上辨别经适房是否存在空置现象。

      “下一步,通过综合分析这些情况,我们将会展开处理工作,争取6月份拿出处理意见。”张振宇表示,“在拿处理意见时,要强调一条,那就是尊重历史、区别对待。”

      张振宇说,南宁市的经济适用房建设已有10多年的历史了,在这当中相关的政策法规不停地在变。

      比如,2007年前,经适房的准入门槛低些,申购对象是中低收入人群,其中还包括一些拆迁户、外来务工人员,申购人员较为复杂,一部分非低收入人群也购买了经适房,这也是日后出现违规租售现象的原因之一。2007年后,国家明确规定,经适房的申购人群面向低收入群体,准入门槛也更严格更清晰。

      因此,张振宇认为,鉴于经适房发展建设的历史,在监管上不能采取“一刀切”的办法,应以人为本,既要维护经适房管理的严肃性,又要考虑不同时期购房者的具体情况,要尊重历史、区别对待。

      张振宇表示,经适房的监管重在把好入口关和出口关。一是严格准入制度,把好经适房申购者的审核关。二是做好跟踪管理,目前南宁市住房局已在全国率先建起了限制办理房屋产权信息登记系统,经适房申购者的姓名及房号均输入该登记系统,购买经适房未满五年,或满五年后未补交土地出让差价,取得全部产权者,不允许办理购买其他房产手续直至其退出该经济适用住房或补足土地出让金取得完全产权。这将从源头上堵住经适房违规出售转租现象。


    Tags:南宁经适房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请你记住,无论你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哪个角落,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请你记住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国共产党总书记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相关文章评论∷    (欢迎对相关文章予以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民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请勿使用以下字符[';%]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1分

    内 容:

             通知管理员 验证码:


    联系我们 - 本网简介 - 证件查验 - 用户中心

    主管:人民监督网新闻出版传媒集团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