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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深圳市检察院去年5月上旬接到群众举报,在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和指导下,该院依照法定程序,分别对深圳中院廖昭辉、蔡晓玲、张庭华、裴洪泉、李慧利等5人立案侦查。
经查明,犯罪嫌疑人廖昭辉在担任执行庭审判员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当事人的贿赂。犯罪嫌疑人蔡晓玲、张庭华在深圳中院任职期间,利用指定拍卖行拍卖破产财产的职权,从中收受贿赂。犯罪嫌疑人张庭华还收受案件当事人的贿赂,侦查人员在其办公室搜查出大批现金人民币和港币。
据查,这几起案件的主要犯罪事实均发生在几年前,由于当时深圳中院的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不够健全,部分案件的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由审判、执行部门的法官予以指定。因此,少数人得以利用制度的漏洞,谋求私利,中饱私囊。案发后,深圳中院态度鲜明地支持、配合检察机关的办案工作。在上述案件的查处过程中,深圳中院工作秩序依然保持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