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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络曝光成七成公民首选 民间反腐期待认可
    作者:李英华  来源:检察日报  发布时间:2010-10-19 10: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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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9月底,温家宝总理在接受CNN专访时说,不仅应让民众享有言论自由,更重要的是要创造条件让民众可以批评政府施政。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温家宝总理的话曾掷地有声:“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同时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无处藏身。张浩/图

     

     

      网友曝光的宜黄县委原书记邱建国的豪宅。

     

     

      宜黄事件当事人家属被强行抓上大巴。

     

     

      大理洱海“情人湖”别墅群一瞥。

      备受社会关注的江西宜黄拆迁自焚事件处理有了最新结果。10月10日,江西省委宣传部发布新闻称,宜黄县委书记邱建国已被免职,县长苏建国也被提请免去县长一职,此前,对此事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宜黄县委常委、副县长李敏军已经被免职。 

      宜黄事件处理目前能够取得“行政问责的阶段性结果”,正是一起网络微博披露真相、各种媒体交互发力监督政府的经典案例。其间的过程从反面启示我们该如何“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

       1.网络曝光,成为七成公民首选

      北京外国语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展江前不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如果说十多年前10条新闻中有2条与腐败有关,而今天10条新闻中有5条与腐败有关。腐败问题严重破坏了国家的民主,阻碍了国家的经济发展,更减损了国民福利。腐败问题很严重而且难以量化,但值得欣慰的是腐败日渐受到网络时代的公共舆论的关注。” 

      老百姓最痛恨的就是腐败,因为腐败会对国家和人民造成巨大损害,影响社会的公平和正义。2008年以来,人民网、新华网、正义网等媒体每年全国两会前作的网络调查显示,在百姓最关注的问题中,反腐倡廉总是位居前列。 

      近年来,随着公民权利意识的逐渐增强和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公众参与公共事务、监督政府的热情高涨。一项网上调查显示,有71.5%的人表示自己“会参与反腐”;遇到社会不良现象时,有75.5%的人会选择网络曝光。 

      从近年来的情况看,以网络为代表的新闻媒体作为社会公器,比较好地承担起了代表公众对腐败问题进行监督的社会责任。媒体以调查、报道和评论等舆论形式批评公权力运行中的“该作为不作为”、“不该作为乱作为”,已成为遏制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以及以权谋私等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有力武器。 

      今年4月,云南大理洱海“情人湖”沦为别墅群被媒体报道后,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在舆论的压力下,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介入开展调查,查实“洱海天域”房地产开发项目从一开始就存在严重的官商勾结、行贿受贿等违纪违法问题,查出大理市原市长段力、原副市长方元和大理白族自治州原州长助理郭宏峻等6人存在受贿行为。这一事件还牵出了大理州原副州长黄永华腐败案。 

      大理“洱海天域”项目事件之所以能大白于天下,就是民间声音与网络等新闻舆论联动的结果。此外如广东省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原副局级干部、征地拆迁办主任刘新云,“日记局长”韩峰等腐败官员的曝光,都有网络舆论监督的功劳。 

      10月17日,清华大学国际传播研究中心研究员、公共外交研究室主任周庆安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肯定了网络的作用,进而指出:“舆论监督能够给反腐败提供非常多的信息基础,我们看到越来越多的反腐败线索,首先是通过舆论监督体现出来的,这说明我们的反腐倡廉活动,不是某一个部门的活动,而是全社会的共同参与。”

      2.过去不怕控告怕登报,现在最怕网络曝光

      今年8月召开的全国检察长座谈会透露,今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2.02万件,同比上升5.4%。 

      虽然我们在多年的反腐败斗争中已建立了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各项制度,然而从检察机关办案的数据来看,腐败现象并没有得到非常有效的遏制。而滋生腐败的根本原因是权力得不到有效监督制约。受访专家认为,监督权力运行的方法和手段很多,舆论监督包括网络舆论即为其中最为有效的方法。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反腐败与廉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毛昭晖教授认为,舆论监督的最大特点是公开性,虽无法律监督的强制性,但它的威慑力常常是意想不到的巨大,它可以使高官显贵丑行败露,使其不可一世的权力之塔顷刻间土崩瓦解。社会上流传的“不怕控告,就怕登报”之说,就表明了舆论监督的威慑力量。现在腐败分子也害怕网络曝光。 

      记者发现,通过舆论监督揭发贪污腐败现象的诸多例子呈现出一种新的反腐败模式:网络曝光→网民议论→媒体报道→形成舆论→启动调查→惩处贪官。随着网络反腐的发展,近来对一些事件的披露都是最先发端于网络,后由传统媒体报道,引发热议。江西宜黄拆迁自焚事件就是今年以来一起新兴媒体与传统媒体共同发声、交互发力、形成舆论高潮以监督政府施政行为的经典案例。 

      9月10日上午,江西省宜黄县凤冈镇发生一起因拆迁引发的自焚事件,拆迁户钟如奎家三人被烧成重伤。宜黄县政府办公室当时发布的声明称,事件并非自焚而是伤者不慎将自己点燃。为阻止钟家向外反映情况,据媒体报道,时任宜黄县委书记的邱建国带着副县长刘文波等一众官员9月16日在南昌昌北机场阻止钟家人赴京上访。同月18日凌晨1时左右,钟如奎的“大伯”、79岁的伤者叶忠诚因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其遗体被时任宜黄县长的苏建国带人抢走。 

      这一事件因全程被《凤凰周刊》记者邓飞以微博形式现场直播,而被全国网友获悉和关注。新华社、央视等中央级媒体也对此进行了报道,一时间,人们在对钟如奎一家安全担心的同时,开始了对相关部门和责任官员的声讨追问。 

      事件发生后,江西省委、省政府派出调查组,于9月15日前往宜黄县展开调查。17日抚州市委对8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其中,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宜黄县委书记邱建国、县长苏建国被立案调查;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宜黄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李敏军被免职、立案调查。10月10日,江西省委宣传部发布新闻称,宜黄县委书记邱建国已被免职,县长苏建国也被提请免去县长一职。 

      类似经由网络发动的舆论监督案例还有很多,“白宫书记”张治安、“天价烟局长”周久耕、“荒唐书记”董锋、“滞留不归书记”杨湘洪等,都是率先被网络“揪出来”的;“老虎照”、“躲猫猫”、“钓鱼执法”等事件背后的黑幕也是最先由网络揭开的。 

      正是网络的率先曝光及媒体的及时介入,才使得有关职能部门启动调查和问责程序,最终背后的违法行政、贪污腐败、失职渎职等丑恶现象大白于天下,涉案人员相继受到法律或党纪政纪的制裁。

      3.保障言论自由,网络舆论监督不能边缘化

      假如没有网络舆论监督,一些事件的真相可能被继续掩盖,一些问题官员可能仍旧身居高位,百姓的合理诉求找不到快速有效解决的渠道。 

      网络舆论监督向人们展示了从未有过的力量。公众发表的意见在网络中集合,进而形成无法忽视的社会舆论压力。这种压力延伸到现实生活中,引起政府高层对腐败问题的关注,从而对政治民主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今年3月,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在新华网与网民在线交流时表示,网络是表达社情民意的很好平台,它在社会监督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应提倡利用网络这种先进的传播工具加强社会舆论监督。 

      “尽管舆论监督的效果和重要性越来越得到社会的认同,但舆论监督边缘化的问题始终是当前监督体制薄弱的关键。”毛昭晖教授认为。 

      毛昭晖告诉记者,由于我国的舆论监督并不是独立的媒体力量依照法律对政府进行自主监督,而是依照当前政策需要而进行的一种自上而下的媒体监督,本质层面上还是一种体系内监督。媒体监督的权利受到政治环境的制约,往往重大的批评报道,都要得到主管机构的指示和批准。而且我国现有的政策、法律体系对舆论监督的限定和保护十分欠缺,法律的缺失影响的不仅仅是舆论监督的效果。由于没有约束,一些地方和部门往往利用手中的公权力,常常会以影响团结、社会和谐稳定和工作正常开展等理由设置种种障碍,来阻挠媒体进行舆论监督,对舆论监督者的合法权利甚至人身自由进行粗暴侵犯。 

      仅今年7月就发生了三起粗暴侵犯甚至以刑事手段“对付”记者的事件:28日,《经济观察报》记者被浙江遂昌警方全国网上通缉;29日,《华夏时报》女记者被不明身份的人打成重伤;30日,4名青年男子擅自闯入每日经济新闻报社,辱骂、推搡记者。 

      从湖南省石门县委宣传部发公函辱骂记者到辽宁省西丰县原县委书记派民警进京抓记者,再到眼前的记者被通缉,诸多荒唐事件的背后,是一些地方政府部门企图用公权力压制网络舆论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 

      虽然宪法明确规定公众有言论自由,但只因揭露了肖传国学术造假,方舟子就遭到对方的雇凶殴打;河南灵宝青年王帅因网上举报违规征地被千里抓捕…… 

      这些例子已经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如何保障公民言论自由,让新闻媒体依法行使舆论监督权是有关部门应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4.网络问政,民间反腐期待制度认可

      如何创造条件方便公众监督政府,保护和激发公众参与反腐的热情?专家坦言,还应该在制度方面从细落实。 

      “对于包括网络舆论在内的舆论监督最有效的保障无疑是新闻法治。”毛昭晖教授对记者说,因为舆论监督主要是针对社会上较强势的权力主体(包括地方政府部门、大型企业和一些垄断性行业)开展的,所以舆论监督者自身的权利必须得到有效的制度保证。要想让网络舆论监督和传统媒体舆论监督共同打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监督环境的话,就必须补上相关政策法规这个缺失,加快我国新闻政策体系的完善和新闻立法的进程。” 

      记者注意到,最近几年来,上海、广州、深圳、海南等地陆续出台了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和文件,其中明确规定“追究阻碍舆论监督者的责任”,这说明一种保护新闻舆论监督的潮流正在形成。 

      在加强制度建设保障媒体监督权的同时,媒体也应充分发挥自身的新闻传播功能,多反映老百姓的声音,让大家充分了解政府在做什么、怎么做的,这样才能够谈得上去批评、去监督。毛昭晖教授建议,政府部门可把有关的反腐败政策措施通过传统媒体或网络,征求公众意见或进行公开讨论,这样不仅能让更多公众参与到反腐中来,还可以拓宽政府的信息渠道,增加信息来源,提高政府行为的准确性与科学性。 

      目前,已有不少地方政府官员已经意识到让公众参与反腐的重要性,他们顺应潮流,开始了网络问政之旅。如2008年7月16日,时任湖南省株洲市纪委书记的杨平,在人民网强国博客注册实名博客,与全国网友探讨网络反腐问题,开始网络反腐的新尝试。此后,开博的还有江苏省宿迁市委书记张新实等人,河南省新密市委书记王铁良、江西省万安县纪委书记万建中还公开QQ号码,与广大市民在线交流,接受投诉。专家认为,通过互联网等渠道接受群众举报和投诉,其实质是让民间反腐力量得到制度认可,并形成新的监督体。 

      周庆安教授认为,在反腐败的制度执行中,给舆论监督留出的空间还不够完善。他建议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司法部门在反腐倡廉活动中的重要性和独立性,这样才能够让舆论监督更好地直接作用于相关部门,获得良好的反馈,真正成为反腐信息的提供者、腐败活动的揭露者和震慑者、社会反腐需求的倡导者、社会矛盾的缓和者。 

      专家表示,要“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一些地方要做的,不是把总理的话当成口号表决心,而是必须认真审视权力的边界,至少不能再让宜黄拆迁自焚等类似事件重演。 

      8月27日,温家宝总理在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政府的权利。要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进行曝光。” 

      只有充分创造条件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反腐的积极性,切实保障各类媒体的监督权,切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国,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让腐败无处遁形!


    Tags:网络曝光 公民首选 民间反腐期待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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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11007   打分:85 分  发表时间:2010-10-21
    · 宝宝他们都是骗子,人民监督网曝光了那么多腐败分子.他们,特别是作为总理都不知道吗?不能够处理吗?
       人民监督网虽然是为"屁民"呼吁的,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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