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人民监督网 ->首页 首 页繁體中文
人民监督网文章资讯庸官档案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 ››辽宁鞍山:检察长家族霸...
  • ››鞍山市检察院常务副检察...
  •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原主任...
  • ››派出所所长入股煤矿之后...
  • ››中国史上最雷人的检察长...
  • ››河南政协原副主席孙善武...
  • ››2008年网上曝光官员大盘...
  • ››女干部2天窃取国库580万...
  • ››【联动】安徽:行贿的界...
  • ››原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
  • ››行贿的何涛再次连任界首...
  • ››中纪委查办“孙善武贪腐...
  • ››王有杰:房产商的“坚强后...
  • ››山东济宁:兄弟书记联手...
  • ››河南杞县监察局长郭景善...
  • ››辽宁省纪委书记王唯众充...
  • ››四川开会打瞌睡局长被免...
  • ››广发行副行长王新被捕 事...
  • ››温州官员低价购拆迁安置...
  • ››判刑8年后发现漏罪 “退...
  • ››据称广东韶关原公安局长...
  • ››江西投资商被丹江口市委...
  • ››北京西城法院原院长胞弟...
  • ››山西繁峙县反贪局长被双...
  • ››吉林市原副市长的“腐败...
  • ››福建省委常委秘书长陈少...
  • ››安徽省淮南市政府原副秘...
  • ››浙江永康政法委书记骗取...
  • ››安徽阜阳农行支行行长借...
  • ››安徽巢湖两名副市长涉嫌...
  • ››公民记者朱瑞峰称其爆料...
  • ››浙江省政府秘书长冯顺桥...
  • ››贵州普安县原县长万高山...
  • ››09反腐第一枪:两部级高官...
  • ››湖北黄石两任粮食局长“...
  • ››广东海丰工商局长为母亲...
  • ››周松行贿“重庆第一贪”...
  • ››天津原市委常委皮黔生严...
  • ››浙江理工大学原副校长夏...
  • ››马鞍山国土局原局长涉嫌...
  • 相关文章
  • ››浙江金华副市长朱福林...
  • ››浙江金华消防支队一处...
  • ››浙江金华市婺城区副区...
  • 浙江金华消防支队一处长受贿被判刑十三年半
    作者:岳耀勇 金剑  来源:正义网  发布时间:2011-01-28 08:12:14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对金华市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原处长黄永远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黄永远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至2010年4月,黄永远在担任金华市消防支队磐安大队大队长、防火监督处处长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消防审验、工程款支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85万余元。 
      黄永远受贿行为中最大的几笔与消防工程检测有关。2007年4月左右,金华市消防支队联合金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金华市消防工程检测行业进行整顿。为求得到黄永远的帮忙照顾,2007年4月,金华市某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某送给黄永远现金1万元。2008年初,张某又送给黄永远现金5万元。2009年初,张某再次送给黄永远20条中华软壳香烟,价值1.1万元,黄永远均予以收受。2008年上半年,黄永远要求张某向他的一个朋友汇款5000元。2009年初,黄永远因个人开支需要向张某一次性索要20万元。同年4月,黄永远再次因个人开支需要向张某索要5万元。2010年4月初,黄永远又要求张某汇给他人1.6万元。对他的这些要求,张某全部如数奉上。 
      除了这些好处外,张某还想办法让黄永远拿到了“干股”。2007年9月份,张某以他人名义收购金华某消防检测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金100万元。同年11月,张某将该公司20%股权送给黄永远,并先后登记在黄永远的亲戚朋友名下。2009年1月、2010年2月、2010年3月,张某先后3次以“红利”名义分给黄永远20万元、23万余元、1.6万元。截至案发,黄永远一直没有在该公司实际出资,却拥有价值20万元的股权。 
      除了从张某处不断得到好处外,黄永远还将手伸到了他自己负责的消防审验工作中,利用自己掌握的权力不断为他人谋利,从中受贿。2007年至2009年间,黄永远先后为金华、义乌、东阳等地的宾馆、娱乐KTV、网吧等企业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们送上的好处。其中数额最大的一次,黄永远帮助陈某开设的义乌某娱乐公司和游戏机室通过消防审验,连续收受陈某送上的鸡血石摆件1块(价值2万余元)、软壳中华香烟票120条(后被黄永远兑换成现金8万余元)、各类购物卡13000元。 
      2010年4月29日,黄永远被金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立案侦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于同年5月12日依法决定逮捕黄永远。2010年11月22日,金华市人民检察院以构成受贿罪依法对黄永远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黄永远受贿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鉴于他认罪态度较好且已退出部分赃款,依法对他酌情从轻处罚,作出上述判决。

    Tags:浙江 金华消防支队 处长 受贿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请你记住,无论你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哪个角落,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请你记住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国共产党总书记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相关文章评论∷    (欢迎对相关文章予以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民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请勿使用以下字符[';%]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1分

    内 容:

             通知管理员 验证码:


    联系我们 - 本网简介 - 证件查验 - 用户中心

    主管:人民监督网新闻出版传媒集团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