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
治超人员不履行治超职责,却接受带车“黄牛”的请客送礼,故意放行超载货车而触犯了刑律。近日,经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犯罪嫌疑人冯某、朱某某、李某某分别被法院以滥用职权罪一审判决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一年二个月、一年。
2010年1月,时任淮北市交通行政执法局三个中队中队长的犯罪嫌疑人冯某、朱某某、李某某带领队员在淮北杜集区平山口检查站查处超载车辆过程中,不认真履行治超职责,多次接受带车“黄牛”的吃请及现金,与“黄牛”达成默契,在夜间执勤时故意离开平山口检查站,以利“黄牛”已收取“保护费”的超载货车通过该检查站,从而逃避处罚,分别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462000元、336000、308000元,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三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鉴于三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较好,且积极退赃,具有酌情从轻处罚情节,法院据此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