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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州原副市长王庆海被判无期 人称"儒雅官员"
    作者:佚名  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1-03-28 08:5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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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物

      王庆海,1960年出生,河南安阳人。2001年以“优秀青年干部”身份被提拔为安阳市副市长。3年后,被任命为郑州市副市长,郑东新区管委会书记、管委会主任。

      南都讯据《大河报》报道“三年出形象,五年成规模”、“再造一个新郑州”,郑州市郑东新区的“操盘手”——— 原郑州市副市长、郑东新区管委会主任王庆海还来不及品尝自己栽培的果实就“落马”了。日前,河南商丘市中级法院宣判,王庆海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儒雅官员”

      接触过王庆海的人对其第一印象通常都是:精明、干练、思维敏捷、待人谦和,人称“儒雅官员”。

      1960年11月出生在安阳市汤阴县的王庆海,仕途一帆风顺。2001年,41岁的王庆海以“优秀青年干部”身份被提拔为安阳市副市长。3年后,被任命为郑州市副市长,郑东新区管委会书记、管委会主任,负责郑东新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州出口加工区、郑汴产业带建设工作。

      上任郑东新区,对王庆海来说,是一次大显身手的机遇。王庆海颇有气度的“操盘手法”,让郑东新区的建设走上一条“高速路”。但在他赫然政绩的光环下隐藏着腐败的阴影。

      “有借有还”

      案情显示,随着郑东新区建设步入高潮,王庆海的权力也跟着放大。除了利用手中的权力更改土地用途,王庆海还可以提高楼盘容积率。

      办案人员掌握,王庆海在郑州的第一笔受贿发生在2005年下半年。当时,王庆海收受了河南某房地产公司提供的面积225.31平方米、价值95万元住房一套之后,为该公司办理房地产项目的用地、规划、建设等手续提供帮助。

      办案人员还发现,为了掩饰自己受贿的事实,王庆海还想出了不少手段。如2007年,王庆海先后收受河南某置业公司董事长雷某贿赂120万元人民币和20万元港币,为制造有借有还的假象,2008年春节后,王庆海分两次退给雷某15万元人民币。

      “既兴奋又担心”

      河南省检察院在接到一封匿名举报信后,随即成立专案组,对王庆海进行初查。得知自己被省检察院“盯上”后,王庆海赶紧忙着退赃。期间,省检察院根据查实情况对王庆海正式立案侦查。

      办案人员进一步调查发现,早在1993年,王庆海任职安阳市郊区副区长期间,就已经“沦陷”。

      案发后,王庆海告诉办案人员,他在郑州主政一年就获得如此“回报”,既兴奋又担心,害怕东窗事发。

      近日,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王庆海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最终认定王庆海收受他人财物计人民币1674万余元、港币30万元。一审判决后,王庆海表示不再上诉。


    Tags:郑州副市长 王庆海 儒雅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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