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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证据
2007年9月19日20点47分08秒,一位自称王建国的用户在《人民监督网》的一篇揭露王建国身为郑州市人大代表,却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制劣造假、仿冒名牌产品,大发不义之财的文章评论一栏中发表声明称:《人民监督网》侵犯了他的“权力”。
郑州市人大代表王建国先生称:王建国不是河南东方人农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造成农药产品抽检不合格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抽检不合格并非就意味着该产品即属假冒伪劣。无论东方人公司和先正达(北京)生物化工有限公司是否侵权或者制售伪劣产品,其行为均属企业行为而与王建国个人无关。
做为一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我十分“同情”我们的人大代表王建国先生的遭遇,这两个记者和学者胆大包天,竟敢监督我们的人民代表。我当即决定发电子邮件对此文的作者及评论者进行声讨,为我们的人大代表王建国先生维权。
《人民监督网》的回复如下:
首先感谢范先生对《人民监督网》及工作人员的监督,《人民监督网》的宗旨是:做民众喉舌,用证据报道。王建国公开否认自己是河南东方人农化有限责任公司的负责人,且声称:无论东方人公司和先正达(北京)生物化工有限公司是否侵权或者制售伪劣产品,其行为均属企业行为而与王建国个人无关,其言论不足为奇。
郑州市人大代表王建国与其老婆荆东风2002年11月27日,注册了“夫妻企业”河南东方人农化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代表为王建国。
2005年8月8日,王建国到工商局申请将公司法人变更为其老婆荆东风,王建国本人将的一部分股份转给了其儿子王志方,河南东方人农化有限责任公司的“夫妻企业”变更成为王建国一家三口的“家庭企业”。
2005年11月25日,王建国与其老婆荆东风在北京申请注册了先正达(北京)生物化工有限公司,王建国为“夫妻企业”法人。
王建国在接受郑州市工商局执法检查及河南电视台采访时说,我们(河南东方人农化有限责任公司)是受权为北京的一家企业代为加工的,而北京这家名为先正达(北京)生物化工有限公司的“夫妻企业”法人就是王建国本人。
本图王建国:我们东方人公司是受权为北京的一家企业代为加工的
我看了《人民监督网》发来的事实与证据后,我们不得不佩服我们人大代表王建国先生特别“有才”啊。王建国先生的公司能造假,王建国先生说的话也是假话连篇,王建国先生做为郑州市人大代表,在互联网上堂而皇之地对网民说,无论东方人公司和先正达(北京)生物化工有限公司是否侵权或者制售伪劣产品,其行为均属企业行为而与王建国个人无关。人大代表王建国先生的言论,真的让人有“礼崩乐坏”之感。这样的人民代表,到底是怎么选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