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江西频道4月7日电 《江西省2011年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点》日前出台,今年,江西将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在商业活动中搞官商勾结、索贿受贿的案件,以及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牟取不正当利益的案件。
江西把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作为今年治理商业贿赂的重点任务,集中整治2009年以来有关部门和单位涉及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政行为、药品招标、药品采购、医疗服务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同时,对招投标领域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串标围标;土地出让领域的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虚假评估;产权交易领域的场外交易、低估漏估国有资产;资源开发和经销领域的违规颁发许可证、减免出让金、内幕交易,以及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和生产安全事故背后的商业贿赂等问题,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江西还将重点查办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和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金融等重点领域和重要方面的案件;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审批权、监管权、执法权和司法权在商业活动中搞官商勾结、索贿受贿的案件,以及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牟取不正当利益的案件。坚持查处受贿和查处行贿并重,综合运用刑事处罚、经济处罚和资格处罚等手段,加大对行贿行为的处罚力度。强化办案措施,进一步拓宽案件线索来源,畅通相关渠道,注意从信访举报、媒体反映、市场诚信记录、审计报告、执法监察、项目稽查等方面获取案件线索。
同时,健全案件查处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级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在查办案件、特别是查办大案要案工作中的组织协调作用,不断完善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和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有关情况通报、重要案件协查、案件线索移送等机制,加强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案件查处的协作配合,形成有效突破大案要案的整体合力。
江西要求,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和公共服务机构、行业组织要根据职责分工,进一步规范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完善信用信息记录,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公民和企业法人在经济社会活动中的市场诚信情况,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记录、归集和管理,逐步实现跨地区跨行业的交换与共享。对有严重不良行为记录者,及时予以处置,并在市场准入、经营资质、贷款审批、投标资格等方面依法予以严格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