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从4月上旬开始,国务院派出8个督察组,对16个省(区、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情况开展专项督察。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去年以来,为遏制部分城市房地产市场过热和房价上涨过快的势头,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为确保调控目标和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到位,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中的问题,国务院部署了这次督促检查。
督察组将重点检查各地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责任落实情况,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执行税收政策和差别化信贷政策情况,住房用地供应管理情况,引导住房需求情况以及落实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约谈问责机制情况。督察组将深入社区听取基层群众意见,深入住房建设项目现场,实地查看商品房价格、销量,保障房建设质量和运营管理情况。对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有偏差、不到位的,督察组将督促进行整改。
此次督察的16个省(区、市)是:北京、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陕西、甘肃。对其他地方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情况,有关部门也将通过各种方式进行督促检查。
督察情况表
对象
检查房地产调控落实情况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
执行税收政策和差别化信贷政策情况
住房用地供应管理情况
引导住房需求情况
落实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约谈问责机制情况
方式
听取基层群众意见
现场查看商品房价格和销量
范围
北京、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陕西、甘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