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人民监督网 ->首页 首 页繁體中文
人民监督网文章资讯法治中国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 ››山西大同市宣传部长马斌...
  • ››山西临汾纪委书记沈庆华...
  • ››老八路遭副部长打击报复...
  • ››浙江上虞:官抢民财千万...
  • ››耗费400多万的临汾“总统...
  • ››公民新闻的意义和境界
  • ››南方都市报:每一个网民...
  • ››聚焦中国官场问责风暴:...
  • ››马无情:我为什么喜欢人...
  • ››网络运动战让腐败官员痛...
  • ››山西官场太荒唐 轮奸犯竟...
  • ››中纪委查贪“八大室”揭...
  • ››中国公民在日本使馆前和...
  • ››临汾那位3年住总统套的纪...
  • ››病入膏肓的淳安县法院和...
  • ››朱瑞峰关于重庆性贿赂视...
  • ››淳安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余...
  • ››网络何以成为官员的焦虑...
  • ››温家宝:两会期间一直在...
  • ››看央视得知美国深处水深...
  • ››贺卫方教授:你如何删得...
  • ››专家建议以公民代替人民...
  • ››北京召开第七届新世纪舆...
  • ››应立即调查临汾市委书记...
  • ››“问责风暴”需走向“问...
  • ››河南新蔡县交通局长张建...
  • ››湖北媒体曝女贪官桃色新...
  • ››驻京办利益“生态链”
  • ››长春市开发办主任徐源江...
  • ››欢迎社会各界资助人民监...
  • ››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常务副...
  • ››郑州市规划局副局长质问...
  • ››郑州市规划局副局长逯军...
  • ››刘洪波:代表委员不是“...
  • ››郑州规划局副局长质问记...
  • ››赖昌星接受采访 家中烹饪...
  • ››郑州规划局的副局长逯军...
  • ››邳州市委书记李连玉强制...
  • ››通过网络与大陆民众沟通...
  • ››新蔡县交通局长张建军被...
  • 相关文章
  • ››福建闽侯县记者调查采...
  • 福建闽侯县记者调查采石场塌方事故遭到数人围攻
    作者:佚名  来源:东南快报  发布时间:2007-05-16 18:03:43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闽侯县南通镇文山村一采石场发生塌方事故

      昨日,本报报道了记者在接到报料称,闽侯县南通镇文山村一采石场发生塌方事故,有工人被压。记者调查时刚刚赶到采石场门口就遭到围攻。消息见报后,省、市相关部门立即介入调查。

      昨日上午,省安监局矿山处林处长带领省、市安监局有关人员来到文山村采石场,前往调查的还有闽侯县公安局等有关部门。为了核查群众所举报的文山村采石场发生塌方,并有农民工在事故中死亡一事是否属实,林处长赶到现场后立即协调各部门组建3个调查小组,分别对各个环节展开调查。

      对此,闽侯县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文山村采石场并未发生塌方事故。但是文山村采石场未设在高速路一重山外,属违规经营,且该采石场未办采矿许可证。

      据闽侯县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文山村采石场从2001年开始一直开采到2005年,随后停产了1年多。2006年8月份,因为湾边搭桥建设需要,又重新作为建桥工程取石点,采石场业主申请了爆破证,但没有采矿许可证,采石作业一直持续到今年3月30日。

      但在现场,十几辆用来装载石料的拖拉机分成几排停着,还有几部铲车、碎石机等采石工具。采石场上空拉着一些电线,场内堆着几大堆已经破碎好的石料。工作人员还发现,采石场内留有大量重型车辆新痕迹。当市安监局领导要求作出解释时,采石场有关人员表示,这是最近在处理此前的余货时留下的,“这段时间我们肯定没开采”。

      林处长表示,无论此次采石场是否发生了事故,有关部门都应该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更要杜绝任何虚报瞒报现象,否则一经查实,安监部门将上报上级部门进行处理。

      打记者的男子被拘留

      5月14日晚8时许,读者打进本报热线称,闽侯县南通镇文山村一采石场在,13日下午5时发生一起塌方事件,有采石场的工人被压。记者连夜前往现场进行采访。

      晚8时30分左右,记者一行赶到了文山村采石场门口。这时,一名身材矮胖的男子和另一名瘦高的男子挡住记者,不让记者继续往采石场内走,并要记者先打电话给采石场的负责人陈某。记者便问他们:“是不是昨天有人在这里发生事情?”两人均称没有这回事。

      记者从采石场退出,走出不到200米,一辆白色的皮卡开来停下,车上走下4名男子,抢过记者背上的摄影器材包。

      随后,一名剃光头的男子对着记者的后背就是一拳,共有3人围上来对记者施暴,直到记者最后不得不蹲到地上,几个人才停止动手,将两记者拉到皮卡车上,直奔村委会。

      在村委会,南通镇文山村的村支书赶到后,将记者转移到三楼,并向记者表示道歉,并且报了警。

      昨日上午,南通派出所向本报通报,经过调查后,警方确认有3名男子参与殴打记者。晚上,警方称已经将打记者的男子治安拘留。


    Tags: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请你记住,无论你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哪个角落,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请你记住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国共产党总书记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相关文章评论∷    (欢迎对相关文章予以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民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请勿使用以下字符[';%]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1分

    内 容:

             通知管理员 验证码:


    联系我们 - 本网简介 - 证件查验 - 用户中心

    主管:人民监督网新闻出版传媒集团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