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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家称低成本犯罪祸及添加剂 监管存在空白链
    作者:刘可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发布时间:2011-05-23 09:5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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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监管体系存在衔接空档

    专家称“有专管无统管”致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建议常态化抽检和全民监督并举

    “现在公众谈‘添加’即色变,其实添加剂本身是无害的。不然我国各项法律早已经取缔了。”针对日前食品添加剂问题频出现象,记者专访了国家发改委宏观院公众营养与发展中心主任、国家公众营养改善项目主任于小冬答疑。

    某些专家称“普通人每天要摄入90多种添加剂”言论,比起添加剂本身带来的问题,真正的症结或许存在于人的心理恐慌。而这种恐慌在于小冬看来,是源于公众对食品安全知识的缺乏,从而造成跟风的社会恐惧感。

    于小冬很干脆地为添加剂正名道:“食品添加剂由来已久,出现问题的,大都是操作层面。大家由合法推违法,其实是没有依据的。很多人都不知道添加剂真正是什么,一旦出现食品安全事件了,就觉得是添加剂在作祟。这才是恐慌的根本。”

    低成本犯罪祸及添加剂

    “不良商家违法违规使用添加剂,才导致酿成惨剧。但这种阶段,是社会发展不可回避的一部分。”于小冬表示,“这种违规造成的恶果,其实就是在犯罪。”

    北大经济学出身的于小冬认为,添加剂何以被商家利用,沦为安全事件罪魁,要追溯到经济学范畴。于小冬把这种有食品安全隐患的社会发展阶段称为“不合道德的原始积累阶段”,是发达国家也曾经历过的经济环境。例如最初的海盗抢劫,杀人越货都是为了财富掠夺和资本积累。在现在的工业化环境下,走私、贩毒等等也是为了同样的目的。所以利用违规操作添加剂,也是犯罪。

    “只是,这种犯罪成本要低的多,而且通常不被人察觉,获得的利润和原始积累却很大。”于小冬忧心忡忡地说:“添加剂成分复杂但成本低廉,在巨大的经济利益驱使下,商家一旦经受不住道德考验,很容易利用添加剂发生犯罪行为。”

    食品安全和我们息息相关,所以这个领域的犯罪危害性最大。但目前因为种种原因,这种低成本犯罪层出不穷,屡禁不止。于小冬认为,原因必须综合考虑,然而监管体制绝对是关键。

    监管体制有空白链

    “我们国家有8、9个主要部门分管食品安全,国务院领导甚至亲自担任食品安全委员会领导。但我们没有一个专门的机构统管食品安全。”于小冬坦诚道:“有的管食品不管安全,有的管安全不管食品。各主管部门根据自己单方面职责制定了自己的法规,当这些规矩出现相矛盾的地方时,别有用心的商家就有空子钻了。”

    我国现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采取分段管理模式,涉及到农业、卫生、质检、工商等10多个部门。安全事件一出,各部门因为所属职责不同,很难统一行动,甚至有责任推诿现象。

    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最近进行的一项3802人的民意调查报告显示,95.4%的人认为,当前食品安全监管领域中的“被动执法”现象普遍存在。82.1%的人认为应该严惩食品安全监管失职行为。97.4%的人认为监管部门应该对频繁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负责,其中89.7%的人认为监管部门应负“主要责任”。

    例如,山东潍坊“黑心西瓜”事件中,有当事人说,农业部门认为种子是在流通领域出事的,该工商部管;工商觉得种子和设备都不过关,质检局有责任;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怀疑给农民种子的技术员没有卫生经验许可,卫生部应该介入;卫生部门坚持种子是源头,应该由农业部来处理。

    “所以,我们现在的管理系统是,有专管,无统管。又都管,又不全管。衔接空档无人管。”于小冬总结。

    严法运动是否能治病

    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李克强日前在省部级食品安全监管研讨会上说:“要加大食品安全重点整治力度,重典治乱必须重拳出击。”李克强在之前在有关食品安全的会议上也表示要“切实改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

    严法、重典治病绝对是正确的。然而我们现阶段虽然有数十部相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却多滞后,不能涵盖整条食品链。譬如现行检测标准的修改周期有多项已经超过10年!而国外一般是3到5年。

    至于处罚力度,有时也会雷声大雨点小,社会关注度集中时会严打,关注度不高时执法有弹性。据报道,“毒奶粉”的赔偿现在仍有家庭没有拿到判决上的赔偿金额。往往是新的热点出来后,旧的还没解决,但人们已经不再关注。

    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的民意报告还显示:89.5%的人支持将食品安全与相关官员的升迁挂钩,实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76.0%的人希望能明晰监管机构的权责划分,避免相互推诿。

    虽然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地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推行食品安全整治区(县)长负责制。“严法运动”能持续多久,如何把具体措施落到真正的实处。这才是民众关心的问题。

    检测机构应为“第三方”

    “出了问题,谁说了算?检测结果说了算。但现在我们的检测机构并不完善,存在很多弊病。”于小冬说。

    因为监管部门的“多头制”,导致很多的“不一致”。譬如对于添加剂违规操的企业,老百姓可以提出索要检测报告作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有力证据。但是,检测机构在我国基本都从属于政府,处于政府垄断状态。“多头制”一旦“不一致”,检测部门便无法做到客观和中立,给出的报告也易受不确定因素影响。

    在我国倒是有几家外资检测机构,但因为其权利太小,普通老百姓也很少注意到,不可能做到权威。

    于小冬认为:“应该打破垄断,检测机构作为脱离政府机构的第三方出现,才能保证做到客观、中立和公正。”

    常态抽检全民监督是关键

    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民意报告的最后一项显示:71.5%的人认为,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应重在平时,不能总是突击。

    一位在西城区缸瓦市附近长期从事零售类食品加工销售的企业主曾经对记者“面授玄机”——“掌握上边的规律很重要。”这位企业主说,一般食品加工企业从开始囤货到颁发生产许证,往往只例行检查一两次,“只要按上面标准第一次送检产品合格,从此万事大吉。”企业主告诉记者,如果熬过第一年,等到第二年开始,生产许可证的年审就是自己送到相关部门交费。问到他怕不怕上面“突击检查”时,他很干脆地一挥手:“谁懒得管你!”

    “抽检必须常态化,不能等着送上门。”于小冬认为,现在我国科学的抽检体系还没有健全,“批前审”还是主要的抽检方式。这样导致的后果必然是前紧后松,某些无良商家“摸着规律”乘虚而入,违规操作自然易造成食品安全隐患。

    “加强批后检测,把抽检变成例行化、常态化,公开检测信息,同时一定要鼓励全民监督举报,这样才能从一开始遏止恶性事件隐患。”于小冬这样建议。(实习生 刘可)

        中华工商时报:食品添加剂去“妖魔化”需多方努力

    本报评论员 阮修星

    近期,关于食品添加剂的负面新闻不断。继牛肉膏、毒豆芽、毒火锅等曝光之后,北京市工商局和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中心日前又检测出60个不合格调味面制食品样本,这些抽检产品或滥用,或超范围、超剂量使用甜蜜素、苯甲酸、胭脂红等添加剂。另据报道,各种食品添加剂已经无处不在,每个成人每天大概要吃进八、九十种添加剂。这些消息交织在一起,让广大老百姓和生产企业对添加剂无所适从,甚至产生了恐慌。

    食品添加剂是食品工业的灵魂,没有食品添加剂就没有现代食品工业。对于食品添加剂,我们没有必要谈其色变,将其一棒子打死。目前我们更应该做的是,先冷静下来,弄清楚哪些是被国家批准使用的添加剂,哪些是不允许使用的。对于允许使用的,按照规定标准进行生产,是不会对人体产生负面作用的。而对于非法使用的,或不符合标准的,应该坚决地予以打击和纠正。而这,需要加强对老百姓和食品生产者的教育和宣传。

    食品添加剂的被“妖魔化”,一个非常重要原因就是,国家相关部门在食品添加剂标准方面的缺失和不完善。据了解,目前我国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分为23类,共2400余种,少于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允许使用的2922种。更为关键的是,我国被批准使用的2400多种食品添加剂中,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不到500种。这就造成了对食品添加剂使用和监管上的技术困难。比如,在一些餐饮企业,对食品添加剂仍采用“适量”、“少许”的模糊字眼,没有定量标准,厨师们只好凭经验操作,这极容易造成添加剂使用过量。而国家对添加剂的检测也并不容易、快捷。据卫生部4月发布的47种“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录”,其中有25种没有公布检测方法;同期公布的22种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中,也有12种在“检测方法”一栏中是空白或者填写着“无”。各地在食品添加剂日常监管过程中会出现执法依据和执法力度不一致等情况,给行业和企业带来了较大的负面影响。这亟待国家有关部门加大科研力度,尽快出台切实可行的检测标准。

    添加剂的被滥用,还与我国现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采取分段管理模式有关。农业、卫生、质检、工商等10多个部门对食品安全“分兵把口”,职责互有交叉,出现食品安全事件后难免形成互相推诿的现象。而我国食品行业准入门槛太低,存在着大量的中小食品企业和作坊式企业,也在无形中增加了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难度。这就要求国家理顺食品安全的监管系统,清晰界定监管职责,并对渎职的部门进行严格问责。食品添加剂的去“妖魔化”的过程,不仅需要食品行业和消费者的努力,更需要政府和相关部门监管水平的提高,才能对食品添加剂进行正名。(中华工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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