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书记四大“对头”被双规的经历
黄元勋是郴州市宜章县浆水乡浆水村11组组长,5年来一直举报在当地开矿的企业主黄生福及背后的“老板”曾锦春,并曾因上访时生命受到威胁在2006年4月给湖南省委领导写遗书。2005年6月17日,在曾锦春的直接干预下,黄曾被当地警方刑拘15天
2002年4月14日零时许,彭北京从广州驾车回郴州经过一个收费站时,突然发现几支枪指住了他,在得知自己被 “双规”后,“我既不是党员也不是团员,怎么能对我‘双规’?”
不知道能交代什么问题的李民主一直被关了50多天后被告知,交了违纪罚款就可以离开了。“我问违了什么纪,他说你甭管,你是老板,不拿钱就不放人。”结果,李民主一共交了数十万元才被释放出来。几年来,李民主一共被“双规”了三次,最后不得不外出流亡
农民工被双规
一位在郴州工地打工不愿透露姓名的当事人说:他就曾被“双规”12天,要求其指认某位官员收受贿赂。“可是他既不是包工头,又不是什么负责人,行贿也不会要他去啊!”这位官员说
当地官员被双规
邝茂盛说:“一开始总是要我承认,案件当事人给了我什么好处,问来问去最后是没有结果,他们就说是我跟当事人的老婆有两性关系,一定要我承认。”在被罚站38小时,多次被殴打之后,邝被迫按照市纪委办案人员的意图说自己和当事人的妻子发生性关系,“我胡乱说是在宾馆,他们坚持要说是在她家。”邝说,他至今不知她家在哪里。“而且说我是开检察院的警车过去的,但至今我还不会开车。”
批条子与卖牌子
曾在城管系统工作过的一位官员回忆,当时曾锦春的几个亲戚在一座桥上卖菜,口袋里都会揣着他的条子来应对城管人员
在郴州,许多民营企业门口挂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联系单位”的铜牌,落款是郴州市纪委。后来这些牌子又变成由郴州市纪委牵头颁发的“郴州市纪委民营企业重点保护单位”牌匾。凡是挂上这样牌子的企业,一个最大的“实惠”是其“经营环境”直接受纪委保护,公、检、法都不得去干扰。据说,一块牌子的价格是40万元
★ 《中国新闻周刊》记者/何忠洲 ☆李根发自湖南郴州
曾锦春出席某个商业活动
作为一名贪官,曾锦春并无特别之处:贪污受贿——目前公布初步查明受贿3000余万元,不明财产5000万元;以权谋私——在任期间光提拔亲戚就达40余名;包养二奶——2006年10月28日,曾的情妇邝莉娥在广东乐昌市坪石镇被专案组控制,名下被查封1600万元;在任期间天怒人怨——郴州人送外号“郴州第一贪”;被查后大快人心——不同的录像都记录,他被“双规”消息传出的那几天,郴州及辖下县城的人们彻夜不眠,鞭炮响彻云霄,许多人激动得泪流满面,当地报刊亭上报道曾锦春落马的报纸卖到10元到20元一份,复印件也卖到了5元一份。
特殊之处是他的身份——2006年9月19日,在和妻子、司机同时被带走时,曾锦春的身份是郴州市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
湖南省纪委与郴州市法院两位退休官员都不约而同地对记者说了同样一句话:在郴州,曾锦春将纪委的权力发挥到了极致。
“双规”的威力
在自己被“双规”之前,“双规”是曾锦春横行郴州最为有效的武器。
黄元勋、彭北京、李民主、王文汉,来自郴州民间的这个四人组合,早在四五年前就开始了对曾锦春的材料收集和实名举报——在曾锦春落马之后,他们是最早站在媒体面前揭露曾锦春本来面目的。
而他们四人都尝过被曾锦春“双规”或整治的滋味。
黄元勋是郴州市宜章县浆水乡浆水村11组组长,5年来一直举报在当地开矿的企业主黄生福及背后的“老板”曾锦春,并曾因上访时生命受到威胁在2006年4月给湖南省委领导写遗书而引起关注。2005年6月17日,在曾锦春的直接干预下,黄曾被当地警方刑拘15天。中央纪委主要领导对黄元勋的问题作出批示后,省纪委派人进行了专题调查,认定公安部门抓捕黄在程序上严重违法,黄获得1400元的国家赔偿。
彭北京与李民主分别是郴州市辖下宜章县和桂阳县的民营企业家。本来经营很好的企业,仅因为一些经济纠纷,就被曾锦春掌控下的市纪委干预。
彭北京回忆说,2002年4月14日零时许,当他从广州驾车回郴州经过一个收费站时,突然发现几支枪指住了他,随后他被郴州市纪委的人带回郴州,关进一间宾馆,5个人守着。在得知自己被 “双规”后,彭惊讶不已,“我既不是党员也不是团员,怎么能对我‘双规’?”这次“双规”的目的是要彭交代向县委书记送了多少钱。结果花了8天什么也没审出来,纪委的人于是告诉他,“你把账结了就可以走了”,彭在开销了纪委几个人的住宿费、餐费等近万元之后才得以脱身。
李民主则说,曾锦春曾想要他购买“郴州市纪委民营企业重点保护单位”的牌子。2000年11月1日,他与合伙人被郴州市纪委工作人员以“虚报注册资金”的罪名分别带走,关进了郴州市万家乐宾馆。“他们有两个人看守我,只说自己是纪委的,但整整把我关了28天都没有人找我问话。直到第29天,突然来了8个人,要我交代问题,说如果不交代就别想离开。”不知道能交代什么问题的李民主一直被关了50多天后被告知,交了违纪罚款就可以离开了。“我问违了什么纪,他说你甭管,你是老板,不拿钱就不放人。”结果,李民主一共交了数十万元才被释放出来。几年来,李民主一共被“双规”了三次,最后不得不外出流亡。
更为传奇的是王文汉。他是郴州市宜章县的私营企业主。2001年11月,王文汉在与广东省一家公司的经济纠纷中,通过中间人送了6万块钱给曾锦春。不久,曾锦春便通知宜章县法院,要求立即开庭并限定在一个星期之内要出判决书。由于案情比较复杂,法院没有按时拿出判决书。“他(指曾)就把法院的院长、两个副院长和一个庭长全‘双规’了。代理院长很快就给出了判决书,判我胜诉了。”王文汉说。
但被告方上诉到了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也找到了曾锦春。于是,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该案发回到宜章县法院重审。在重审过程中,曾锦春开始帮被告方了。根据原、被告双方给曾锦春钱的多少,判决书出现了戏剧性的变化,三份判决三个不同的结果:第一份判决判王文汉胜诉,被告支付170多万元;第二份判决又判王文汉胜诉,被告支付70多万元;第三份判决王文汉却败诉了,他不仅一分钱拿不到,而且连诉讼主体资格都没有了。王文汉说:“还要判我承担七万多块钱诉讼费。”
曾锦春甚至将“双规”手段用到了农民工身上。一位在郴州工地打工不愿透露姓名的当事人告诉本刊记者:他就曾被“双规”12天,要求其指认某位官员收受贿赂。“可是他既不是包工头,又不是什么负责人,行贿也不会要他去啊!”这位官员后来如此告诉记者。
至于对在管辖范围内的官员,“双规”更是家常便饭。
郴州辖下桂阳县城的城南街让人印象深刻。这条街坐落着公路局、交通局、税务局、工商局等,而在这条街上几乎所有政府部门的一把手都被曾锦春“双规”过。
这种双规,有些时候是要搬走碍脚石,有时则是为了泄愤。
据郴州市临武县地矿局原副局长蒋贤儒介绍,临武县原副县长唐爱贵曾经是曾锦春当教师时教过的学生。仅因为早年在乡镇任职时查过曾锦春亲戚的账,发现有一笔5000元的现金被曾锦春收取了。唐爱贵向当时县纪委书记唐继兴如实汇报,唐立即告知时任县委副书记的曾锦春。1998年,曾锦春已经是郴州市纪委书记,即以 “收受贿赂10000元,非法占公款19510元,收受红包礼金6800元”的罪名对其“双规”,并撤消副县长、县财政局长的职务。
2002年3月,在处理一宗5万元的诈骗案件时,宜章县检察院原副检察长邝茂盛因未按照曾锦春要求对犯罪嫌疑人予以批捕,随即被“双规”。邝茂盛说:“一开始总是要我承认,案件当事人给了我什么好处,问来问去最后是没有结果,他们就说是我跟当事人的老婆有两性关系,一定要我承认。”在被罚站38小时,多次被殴打之后,邝被迫按照市纪委办案人员的意图说自己和当事人的妻子发生性关系,“我胡乱说是在宾馆,他们坚持要说是在她家。”邝说,他至今不知她家在哪里。“而且说我是开检察院的警车过去的,但至今我还不会开车。”
这些“双规”的目的,李民主说,“实际上还是为了钱。”
一方面,“双规”是需要被“双规”者出钱的。临武县一位被“双规”过的前县委领导告诉记者,在他被“双规”期间,办事人员就很清楚地告诉他:如果有问题,“双规”你是对党对人民负责,是要挽回国家财产,你当然要出钱;没有问题,纪委帮你澄清,你当然也要付钱。宜章县一位已经退休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双规”期间的所有费用,包括办案人员的吃住,都是由被“双规”者承担的。假如被“双规”者没有问题,但是定了要“双规”30天,你想早点出来,每天仍需要按照50~200元的价格缴费,名目有罚款,也有赞助,更多的是根本没有任何说法。
曾锦春掌控的“双规”威力之大,曾令郴州官员们人人自危。几位被“双规”而丢掉职位的郴州官员都告诉记者,一旦被纪委找去谈话,“双规”两天,即使没有问题,政治生命也就基本结束了。而曾锦春一旦动手“双规”,就会对你“搞帽子、挪位子、掉票子”。
胡颂才曾经是郴州市桂阳县建设局局长,在桂阳县烟草局宿舍楼工程中,曾锦春要求他将5栋楼房的工程全部给曾的工程队来承建,胡颂才坚持进行公开招标,由此得罪了曾锦春,2001年6月被曾锦春派人拘禁。10天后,妻子蔡金香也被曾锦春派人抓了起来。
拘禁胡颂才3个月后,曾锦春派手下告诉胡颂才,只要他拿出钱来,就可以放他们出去。否则,“一是搞掉你的帽子,你这个局长别想当了。二是挪掉你的位子,你就成平民百姓了。三是拿掉你的票子,你家里有多少钱,都要交出来。”最后,曾锦春拿走了胡家所有的30多万元积蓄才将他们放了出来,至此胡颂才共被拘禁了100天,蔡金香被拘禁了83天。
郴州市人大的一位老干部说,正是依靠“双规”的权力,曾锦春差不多挟持了整个郴州。甚至时任郴州市委书记的李大伦也得买他三分账,“如果说郴州官员有三分怕李大伦,那他们就有十二分怕曾锦春。”
纪委的权力
有了“双规”的权力,曾锦春便有了许多生财之道。
批条子是其中一种方式。曾在城管系统工作过的一位官员回忆,当时曾锦春的几个亲戚在一座桥上卖菜,口袋里都会揣着他的条子来应对城管人员。
更多的时候,曾爱批和开矿相关的条子。
2002年3月开始,随着煤价上涨,郴州小煤矿遍地开花,许多干部参股煤矿。为此,郴州市纪委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当时曾锦春对记者说,“旨在警示某些干部,并规范郴州煤矿经营秩序。”而在当地部分官员看来,曾锦春在打击其他干部参股煤矿的同时,却保护和做大与自己相关的煤矿,事后记者的调查也表明,曾的许多亲戚即涉嫌参股煤矿。多名受访官员表示,很多官员因不愿将煤矿审批权交给曾或者不认曾的条子而被“双规”调查。
桂阳县一位官员至今保留一张纸条,是一位农民拿给他的,上有曾锦春的批示,让该官员划块地给此人挖煤。
正是对煤矿的处处插手,曾锦春在郴州民间获得一个传播甚广的名号:曾矿长。
除了批条子。曾锦春还卖牌子。
在郴州,许多民营企业门口挂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联系单位”的铜牌,落款是郴州市纪委。后来这些牌子又变成由郴州市纪委牵头颁发的“郴州市纪委民营企业重点保护单位”牌匾。凡是挂上这样牌子的企业,一个最大的“实惠”是其“经营环境”直接受纪委保护,公、检、法都不得去干扰。据说,一块牌子的价格是40万元,2003年,曾本人曾经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承认,郴州挂这样牌子的企业有35家。
与此同时,曾在郴州范围内大力安排亲信。其亲属大量进入政府部门工作,有官员说,至少有40多名。
曾锦春的女婿是宜章县公安局局长,弟弟是郴州市房管局副局长,一个妻侄是郴州市煤炭局纪检组长,还有一个是临武县林业局长,侄媳妇的哥哥是郴州市苏仙区纪检书记,表侄是临武县财政局长。侄孙今年调入临武县纪委,侄媳邝某原为教师现为临武县纪委副书记,邝某的哥哥和弟弟,一个为苏仙区纪委书记,一个在郴州市纪委工作。
其中与曾锦春同时被带走的雷军是曾的女婿,郴州宜章县公安局长。这位早年的普通售票员成为曾锦春女婿后,从普通警员到派出所所长,再到宜章县公安局政委兼局长,晋升神速。雷军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其中任局长半年就涉嫌受贿700万元。
至于曾的亲信,有媒体直接指认黄生福与刘光洪是曾锦春在郴州培养的两大势力。对记者的采访要求,刘光洪拒绝,黄生福却接受了本刊记者的采访。这位也曾经被专案组带走的企业主,承认曾经给曾送过钱,只是数额没有之前媒体报道的那么大。根据媒体报道,黄生福第一次给曾锦春送了100万,以后每月15万~20万。“最开始送钱,也只是希望他不要干预司法。”黄生福说。
带病提拔的纪委书记
曾在纪委书记任上一干就是11年,尽管一直遭到举报,湖南省纪委也曾经三次调查曾锦春,但当时的结论是:曾锦春是一个基本合格的纪委书记
★ 本刊记者/何忠洲 ☆李根
湖南落马的纪委书记并不止曾锦春一人。
常德市原纪委书记彭晋镛,2004年7月6日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6年。
2005年7月,娄底市原纪委书记罗子光受贿案二审宣判,罗获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2006年5月,曾经以“反腐斗士”享誉一方的原湖南省纪委副书记杜湘成,因生活作风腐化被开除党籍。
这些原本监督人的人,现在本身也成了缺乏监督的人。这些原本应该具有清廉、耿介品格的人,自身却陷入了贪腐的泥潭。
曾的履历表明:1968年,他从湖南师范大学中文系毕业;1968年到1971年,曾在湖南省革委会、广州军区、临武县花潭公社等处工作,后来在临武县汾市中学当老师。
据曾锦春在汾市中学的一个学生回忆,曾当时教的是政治。在政治挂帅的年代,这是和语文数学并列的一门主课。“当时他的课讲得相当好”。
1971年,曾被调到临武县县委办,据临武县某村的一个村民回忆,曾锦春在县委给领导当秘书时,因为县委书记在此蹲点,曾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村里,“还是做出了很多事的,当时我们村的电就是他拉的。”
曾锦春还曾任临武县花潭公社党委副书记、书记。之后,曾从临武县委常委、县委副书记一直做到县委书记。
但是,这个时候对曾的评价就有很大不同。尤其是在临武县当县委书记时,“他喜欢搞派系,而且专断,没多久就把不住局了,被调到郴州地区任国土局局长。”临武县一位原副县长说。那是1987年,国土局还是一个很冷清的部门。
4年后,曾转任郴州地委农村部副部长、农委副主任。1992年,曾开始主政郴县。1995年2月,曾在苏仙区(原郴县)区委书记任上被调到郴州市纪委。郴州市人大的那位老干部说:“曾调到市里就属于带病提拔。”当时,反映曾的材料有两米高。
郴州市纪委的一位领导在向记者言及关于纪委领导干部任职条件时说,一般“也只有‘德才兼备’这样比较模糊的要求,另外就是规避制度。但是具体到地方,有时候就会变样。”
曾在纪委书记任上一干就是11年,尽管一直遭到举报,湖南省纪委也曾经三次调查曾锦春,但郴州市一位退休的市领导告诉记者,当时调查的结论是:曾锦春是一个基本合格的纪委书记。
2007年4月11日,湖南省纪委在新闻发布会上说,省纪委对曾锦春已经查过三次,但由于曾锦春所处岗位的特殊性、反调查能力比较强,加上反映的问题不够具体,未能查实其违纪问题。
郴州市人大的那位老干部告诉记者,曾锦春曾经三次更改自己的年龄,当官是“越当越年轻”,他的小学、初中和高中同学都已退休多年,他仍在位。而如果不是被“双规”,再过一个月,到2006年的10月,他就可以“光荣退休”了。
郴州官场窝案
三次被查都安然无恙的曾锦春,却因为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的落马而拔出了萝卜带出泥。湖南省公布的材料表明,因为李大伦案,专案组找到了曾锦春案的突破口。
在李大伦之前,郴州还有很多官员的落马让国人记忆犹新:
2005年8月24日,原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李树彪因贪污、挪用上亿元公积金被一审宣判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06年9月6日,郴州市原副市长雷渊利因受贿721万余元、挪用公款2650万元,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然后便是李大伦。他在承揽工程、项目开发、干部提拔等方面涉嫌伙同其妻儿共同收受他人钱物合计1434万元,另有1765万元不能说明来源;
就在曾锦春之后,又接连有很多人被“双规”:
郴州市委原宣传部长樊甲生在任安仁县委书记、郴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期间,涉嫌买官和收受贿赂,金额达到800余万元;
湖南省国资委党委书记、原湖南郴州市市长周政坤,郴州市前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刘清江,涉嫌利用职权收受贿赂,今年4月也被湖南省纪委立案审查。
与此同时,湖南省检察院也宣布,与“郴州腐败窝案”密切相连的“天湖爆炸案”中,涉嫌收受贿赂的郴州市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陈瑶云、副检察长徐望实被正式执行逮捕。
据湖南省纪委有关人士介绍,迄今为止,受“郴州腐败窝案”牵连被查处的郴州市及湖南省各级官员及企业界人士已达160余人。
这个名单,知情人说,“到目前为止,包括一些企业主在内,已经不下二百人,而且还会继续延长。”
目前已露出一端的链条是:以李大伦为中心,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和组织部长刘清江为左右二臂,原市委宣传部长樊甲生手持舆论生杀权,成为“新闻灭火队长”;原市国土矿管局党委书记、副局长杨秀善,则在行政审批上与曾锦春互相关照。
不过郴州市人大的几位退休干部都向记者表示:目前的案件查处仍处于挤牙膏状态,一个案件扯出一两个人,真正的整体性的问题还未呈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