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人民监督网 ->首页 首 页繁體中文
人民监督网文章资讯关注中国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 ››江西省高级法院副院长郭...
  • ››山西省长不好当 孟学农真...
  • ››中央将接访上升为“规定...
  • ››SARS+溃坝 孟学农五年两...
  • ››媒体称网络舆论成中国政...
  • ››淳安县移山填湖大肆破坏...
  • ››河南老村长阻止耕地违规...
  • ››史上最背的高官——孟学...
  • ››九月中国问责风暴:19名...
  • ››纪委书记为啥住三年总统...
  • ››房产局长抽天价烟续:网...
  • ››让问责成为失职官员的制...
  • ››新闻"内参"与...
  • ››北京“豪宅”奥东18号降...
  • ››胥敬祥冤狱案申请国家赔...
  • ››北京开发商雇人扮演抢购...
  • ››公开惩处涉腐贪官显示中...
  • ››吉林四平市政府违法会议...
  • ››中纪委调整最高法院等多...
  • ››杨俊泽律师就冷国权贩毒...
  • ››四川理工学院出怪事!统...
  • ››张鸣:领导一怒狗掉魂
  • ››浙江湖州女副市长倪玲妹...
  • ››解密丹东市公安滥施酷刑...
  • ››陕西子长县政协常委出资...
  • ››人民监督网特稿:人民公...
  • ››贵州晴隆县一煤矿透水 6...
  • ››浙江千岛湖旅游风景区成...
  • ››法航失踪客机上有辽宁副...
  • ››最高法副院长:中国公民...
  • ››中国电信网络19日晚大范...
  • ››郑州拟出台规定 民告官案...
  • ››江西萍乡、广东深圳两地...
  • ››西门子搞腐败向中国官员...
  • ››住建部专家称公务员住房...
  • ››中央要求县长及书记每月...
  • ››记者称在湖南遭城管殴打...
  • ››党刊称突发事件越捂越炸...
  • ››地图上已搬迁的村落仍在...
  • ››把网络当成一种争取权利...
  • 相关文章
  • ››河北盐山县国土局官员...
  • 河北盐山县国土局官员因争职位杀害同事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1-06-25 10:19:03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只有这个天窗通向事发的楼顶

    6月10日21时许,沧州市盐山县国土局内发生一起命案。据初步调查,该局测绘股副股长宋某在单位楼顶将同股室另一副股长薛某杀死。坊间传闻,两人因争夺股长职位而产生积怨,但该说法未得到官方证实。目前,嫌疑人宋某已被当地公安机关刑拘。

    一副股长被杀引发热议

    近日,沧州市盐山县国土局内发生命案的消息在当地不胫而走,引发热议。6月23日,记者从盐山县国土局证实,6月10日晚,该局办公楼内的确发生一起命案。盐山县国土局副局长李乾介绍,当日21时左右,该局测绘股副股长宋某在该局办公楼(共4层楼)楼顶将同股室另一副股长薛某杀死。当晚,薛某值班。

    李乾称,他在当日21时50分许接到该局局长电话后得知单位内发生命案。当他赶到单位时,110、120已经赶到,局领导及盐山县几名主要领导也正在现场。他说,120确认薛某已当场死亡。

    据知情人称,事发后宋某双腿发软,无力从楼顶走下。李乾称,宋某由消防队员搀扶着由楼顶带到地面,随后由120带到医院,经过检查后由警方带走。他称,应该是宋某自己报的警。

    对于凶器,当地坊间多传是砍刀,李乾则称“绝对不是砍刀”,据称是楼顶的水泥块。

    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刑拘

    李乾称,目前,当地公安机关向该局通报称,宋某涉嫌故意杀人已被刑拘,警方将以最快的速度侦破此案。

    据盐山县国土局提供的消息显示,宋某与薛某均30多岁,宋某比薛某要大几岁,两人同为该局测绘股副股长。案发前,该股没有正股长,按照领导安排,宋某在4个多月前调来该股主持主要工作。

    据介绍,薛某当晚值班的地点在一楼,而案发地点则位于楼顶。

    据当地人传言,当时宋某找到值班的薛某后与其发生口角,并追打薛某,将其赶上了楼顶。但记者看到,该楼顶的通道位于四楼天花板顶部,没有固定梯子到达。对于该传言,该局多名工作人员予以否认。

    而另一种说法则是,两人在楼顶搬测绘仪器时发生口角,宋某将薛某杀死。李乾表示,该局楼顶的确有测绘股的仪器,但具体的事发原因还得等公安机关的说法。

    据该局测绘股工作人员称,宋某的办公室为一间单独的小屋,薛某则与其他员工在一个大办公室办公。目前,薛某的办公桌上已收拾干净,没有任何物品。

    杀人疑因争股长职位产生积怨

    当地坊间及网络上传言,两人争夺股长职位产生积怨。多名自称知情者在网上发帖称,薛某在测绘股工作多年,拥有一定的技术,当正股长位置空闲后,本以为可以任命他,没想到领导从基层调来宋某主持工作,因此产生不满。因为宋某的技术不如薛某,薛某便在工作中为难宋某,两人积怨,导致血案发生。

    对于该说法,盐山县国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平时未发现宋、薛二人有矛盾。

    李乾称,宋某与薛某都是单位的“骨干”,发生这样的事情十分意外,他们正在积极安慰双方的家属。盐山县还专门成立了一个多部门组成的小组处理该事。

    据一名知情人称,事发当晚还有一名工作人员与薛某一同值班。李乾证实此说法,但称该工作人员在事发后才知道情况,未让记者与其接触。对于当晚的监控录像,李乾称,案发楼顶并没有摄像头,其他楼层的监控录像则已被警方带走。

    死者家属已获10万元抚恤金

    23日16时许,记者来到盐山县公安局。该局称需要请示当地宣传部门,18时许通知盐山县国土局几名领导赶来,称半小时后给记者介绍案情。记者等到20时许,该局又称,案情暂时不便透露。

    记者从盐山县国土局一名工作人员处了解到,目前,薛某的家人已拿到10万元抚恤金、丧葬费。该人员称,这只是一部分。盐山县国土局证实该费用存在,同时证实薛某的家人的确已拿到一笔款项,但未透露具体数目。对于款项来源,盐山县国土局称是该局“暂出”。

    此外,盐山县国土局透露,宋、薛两人的职务还未有人替代,除该股人员调配有些紧张外,未影响到工作。

    目前,案件仍在调查中。


    Tags: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请你记住,无论你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哪个角落,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请你记住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国共产党总书记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相关文章评论∷    (欢迎对相关文章予以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民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请勿使用以下字符[';%]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1分

    内 容:

             通知管理员 验证码:


    联系我们 - 本网简介 - 证件查验 - 用户中心

    主管:人民监督网新闻出版传媒集团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