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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来源:人民网  发布时间:2011-07-06 09:2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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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业系统红十字会会长王树培

      人民网北京7月5日电 连日来,“郭美美事件”不断发酵,愈演愈烈。郭美美和其男友相关的问题似乎在演化为一部家庭伦理剧。最近郭美美又发了微博,否认关于其男友身份的消息。现在,整个事件的焦点是事件背后复杂的慈善机构和商业机构之间的关系。在事件中,商业系统红十字会是一个怎么也绕不开关系的机构。中央电视台记者5日专访商红会会长王树培,以下为节目实录:

      商红会会长王树培回应质疑

      王树培:中红博爱公司是红十字万站进社区活动的承办单位,该活动由红总会主办,商业红会是协办,到目前为止,中红博爱公司向红会捐赠过5万元的事业发展经费,用于商业红会的正常办公支出,收益,这叫什么,收益也好,分配也好,就是这个,合作情况是他是承办单位,就是这个项目的承办单位,红总会是主办,我们是协办,收益没有,他捐赠给我们5万事业发展经费。

      记者:那做这些项目的话,这些项目具体经费上的这种往来,走你们商业系统红十字会的账户呢,还是走这些实施公司的账户?

      王树培:不走我们商业红十字会的账户。

      记者:是说钱是跟你们没有关系的?

      王树培:不到我们这儿,因为我们本身也没有那个人力,如果你大量的项目钱到了我们这里,我们有几个专业会计都搞不成了。

      公益项目商业运作是否不受约束?

      记者:怎么去避免这些企业用做慈善的名义,用商业红十字会的名义,完全是去自己赚钱,怎么避免这个情况?

      王树培:这个情况有吗?

      记者:但不能说不会发生。

      王树培:目前我没有掌握到这方面的情况。

      记者:比如说这个项目,都是公司在具体操作,运作,公司的这种自然属性就是要逐利的,你怎么知道他不会发生这种情况?

      王树培:因为我觉得这样,如果是属于市场运作方面的项目,这个投资方他是商人。如果他有些盈利这也应该合情合理,可以理解。因为我们商业红十字会,我们不是盈利部门,那我们如果有盈利,我们肯定是违法的。企业赚钱要合理,不能太黑。

      记者:你怎么能够预防他赚钱不是太黑呢?

      王树培:最后要看,因为结果没出来,这个我不好预计他是赔钱还是赚钱。也还有可能是赔钱。

      记者:您的意思是他黑不黑,只能是项目结束后?

      王树培:对,项目结束后,或者项目进行中,现在包括这个什么都是在,中红博爱这个都是在推广进行当中,据我了解在运行中也是有一定困难的。

      记者:您说咱用通俗的话说,这个企业赚钱太黑,如果是已经结束了,或者说已经赚到了这些黑钱,那个时候我们能够及时发现吗?

      王树培:因为我们对企业的财务情况确实不掌握,因为他是公司和公司之间的运作,我们不掌握他的财务情况,只是说你赔了赚了跟我们无关,我们跟投资方就是这么做,你赔了赚了跟我无关,我反正一分钱没有,你赚了你也不给我,赔了你也别找我。

      红总会:与商红会是业务指导关系

      王树培:按照章程和红十字法的规定,红总会是我们的上级单位,我们是他们的分会,我们的人事管理包括财务,应该接受红总会的监督和指导。

      记者:您的意思是说我们所做的这些事项,工作和一些人事任命,红总会是应该认可的?

      王树培:不存在人事任命问题,人事按照章程的规定,由我们商业红会理事会来决定,因为章程规定,我们可以自主开展工作,可以根据需要设置我们的机构,配备我们的人员。

      记者:财务上呢?

      王树培:财务上,这些年来因为我们没有接受审计,但是我们觉得应该有人来审计我们,但是从来没有人来来审计我们。

      记者:在人事上和一些开展的活动上,需要不需要报批,到红十字总会做一个备案?

      王树培:当然需要,但是我们这个工作已经有10年了,下一步工作我们准备要换届,新的成员我们肯定要报红总会,备案或者审批。

      记者:事项呢,比如开展一些活动,开展一些工作?

      王树培:那重要事项我们要报红总会。

      记者:比如说一些项目呢,中红博爱公司的博爱小站项目。

      王树培:都是我们三家合作的项目,当然要通过红总会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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